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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设计艺术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2025-10-03 16:55 1203 来源:海文考研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为全面贯彻落实《天津美术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我院推免工作,确保选拔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切实推荐具有学术潜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的优秀学生,经学院研究,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办法坚持以下原则:

1. 德才兼备、全面衡量:既重视思想品德和综合素质,也注重学业成绩与科研成果。

2. 公平公正、择优推荐:以量化考核与专家评议相结合,严格遴选程序,确保公信力。

3. 公开透明、接受监督:全过程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4. 突出特色、兼顾均衡:注重艺术创作、科研成果、展览竞赛成绩,兼顾本学院专业的均衡发展。

二、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专家审核小组名单
1. 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 组长:学院书记、院长
- 成员:学院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及部分教授
组长:张文权,高山

成员:秦文婕,王璐,王昕宇
2. 专家审核小组
- 由5–8名教授、副教授组成,涵盖学院所有专业方向
- 负责候选人科研成果、学术潜力、作品展览、国际竞赛成绩等方面的审核与评价

高山,秦文婕,胡本七,宋树峰,王深,于广琛,王昕宇,姬静
三、学院推免工作的基本条件

(一)申请者为通过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高职升本学生、港澳台学生、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政治思想端正,社会责任感强,服务意识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且有较强的专业能力、研究兴趣、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四) 本科学习期间,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的记录。

(五) 学业成绩要求:截至申报日止无重考及因成绩不合格而进行的重修。从入学起至申报日学业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20%以内。(学业成绩=∑(单科成绩*学分数)/∑学分数,本条所指学业仅包含在教学计划内的必修课和限选课,不含任选课;学业成绩计算中使用学生首次获得的成绩。)

(六)学院优先考虑学生的在校学习成绩,统筹考虑创新精神、科研潜质和专业能力等方面来综合评价、择优推荐,将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纳入学校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如作为加分项,要合理设置各遴选指标所占权重及单项指标上限分值,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确保推免生的选拔质量。

(七)原则上,每个学生仅有一次参加推免生遴选的机会。已参加学院遴选而未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因休学或其他原因降级的,不得再次参加推免生遴选。

(八)已获批我校当年参加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的学生不得参与推免生遴选。

四、学院推免工作的遴选规则
(一) 综合成绩核定方法
综合成绩 = 学业成绩(90%)+ 综合素质(10%)

(二)学业成绩核算方式
学业成绩=∑(单科成绩*学分数)/∑学分数

(三)综合素质指标体系

综合素质加分项共分为五大类,各类别具体加分要求及满分分值如下:

1、参军入伍服兵役

凡我校在校生参军入伍且服役期满,可获得综合素质加分,该项目满分10分。

2、参加志愿服务

根据所获志愿服务奖项级别加分,具体要求如下:

1)获得国家级“优秀志愿者”或同等级别志愿服务奖(称号),可加10分;

2)获得天津市级“优秀志愿者”或同等级别志愿服务奖(称号),可加5分;

3)该类别加分上限为10分,即多项符合条件时,最高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3、国际组织实习

满足以下条件的国际组织实习经历可获得加分,该项目满分10分:

1)实习平台需为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国际组织实习任职信息服务平台(网址:http://gj.ncss.org.cn/)所包含的国际组织;

2)实习时长需满1个月及以上,未满1个月的实习经历不计入加分范围;

3)该类实习经历需由国际交流处、各学院和教务处联合组织认定,认定通过后方可加分。

4、理论成果

学生本科阶段发表的符合以下要求的理论成果可获得加分,该类别满分30分,加分上限为30分:

1)成果类型:与学业相关的论文,且发表于高水平期刊;

2)署名要求:署名单位须为天津美术学院,具体署名身份及对应加分标准如下:

以独立作者身份发表,加30分;

以合作项目第一作者身份发表,加25分;

以合作项目第二作者身份发表(限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加15分。

5、实践成果

学生参与的符合以下要求的实践成果可获得加分,该类别满分40分:

1)参与形式:需为学生独立参加,或作为主力成员参加;

2)成果类型: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竞赛(仅限全国赛)或全国性展览;

3)计分方式:根据展览、竞赛的级别,以及学生在成果中的贡献情况综合计分;

4)加分规则:该类别加分上限为40分,若学生有多项符合条件的实践成果,仅按得分最高的项目计入加分,不累计加分(具体计入条件详见相关附件)。

五、学院推免工作的具体流程

1. 学生报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获奖情况和科研业绩证明原件。放弃推免生资格的需向所在学院写出书面说明。学院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学生按专业(专业方向)进行学业成绩排名,连同获奖情况和科研业绩在学院范围内予以公示。

2. 资格审核: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确认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名单。(此处审核学业成绩是不是在20%以内)

3. 综合素质成绩评定: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应严格按照《天津美术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和本细则规定对候选人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根据遴选条件及基本要求、本学院推免名额,择优推荐。推免生初选名单和有关记录保存备查。若专业(专业方向)内出现学业成绩相等的情况,则重点考察综合素质成绩;若学院内出现不同专业(专业方向)需横向比较时,则重点考察综合素质成绩。

4. 公示: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提出的学院拟推荐推免生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提出推荐意见后,将拟推荐推免生初选名单及综合成绩在学院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地点设在学院办公楼四层公告栏。(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推免程序、标准和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方式向设计艺术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提出,同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有异议的材料和事项进行核查,并将处理结果以适当形式予以反馈和公布。未经公示的推免生资格无效)

六、其他

1. 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应继续保持良好学业和思想表现,如出现学术不端、违纪违规等情况,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2. 本细则适用于天津美术学院设计艺术学院本科应届毕业生。本办法与上级文件规定有不符合的,按照上级文件执行。

3. 本细则解释权归设计艺术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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