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为促进天津美术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的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招生质量,加大卓越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力度,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细则。
本细则所称免试,是指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接收环节的复试;本办法所称推荐是指学校按规定对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
推免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人才等工作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着力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切实提高推荐质量。推免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原则,坚持科学遴选,选拔推荐过程中落实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和信息公开等制度,保护学生合法权益。
二、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专家审核小组名单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由学院相关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共计6人),具体实施本学院推免工作;坚持品学兼优、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拔标准,对推免生进行综合评价、择优推荐,并处理相关申诉意见,确保选拔质量。
学院成立学生特殊学术专长专家审核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组员由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共计5人。专家审核小组负责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论文、参展、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学术不端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校一定范围进行公开答辩。
我学院坚持品学兼优、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拔标准,对推免生进行综合评价、择优推荐,并处理相关申诉意见,确保选拔质量,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名单经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报送教务处(招生工作办公室)备案。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志成路校区C楼四楼影视与传媒艺术学院会议室。
三、学院推免工作的基本条件
推免生选拔注重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和录取的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将本科阶段学业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最重要的遴选指标,将符合学生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因素纳入学校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
四、学院推免工作的遴选规则
(一)申请者为通过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高职升本学生、港澳台学生、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政治思想端正,社会责任感强,服务意识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且有较强的专业能力、研究兴趣、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四) 本科学习期间,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的记录。
(五) 学业成绩要求(分值占90%):截至申报日止无重考及因成绩不合格而进行的重修。从入学起至申报日学业平均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20%以内。(学业平均成绩=∑(单科成绩*学分数)/∑学分数,本条所指学业仅包含在教学计划内的必修课和限选课,不含任选课;学业平均成绩计算中使用学生首次获得的成绩。)
(六)综合素质(分值占10%):除了在校学习成绩,统筹考虑创新精神、科研潜质和专业能力等方面来综合评价、择优推荐,将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理论成果”、“实践成果”这五项内容,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纳入学校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确保推免生的选拔质量。(附件8、附件9、附件10)
(七)原则上,每个学生仅有一次参加推免生遴选的机会。已参加学院遴选而未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因休学或其他原因降级的,不得再次参加推免生遴选。
五、学院推免工作的具体流程
(一)9月3日(发布申报通知),各学院依据我校推免《实施办法》和本学院《推免细则》,开展本学院各专业学业成绩排名工作。
(二)9月4日,组织学生报名,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连同获奖情况和科研业绩在学院范围内予以公示。学院不得将报考本校作为遴选推免生的限制条件,也不得以任何其他形式限制推免生自主报考。学生填写《天津美术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暨诚信承诺书》(附件2),连同附件2所列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严格审核学生是否符合学校《实施办法》和学院《推免细则》规定的申报基本条件,符合基本条件但不参与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学生须填写《关于放弃天津美术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的声明》。(附件5)
(三)9月5-6日,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对候选人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若专业(专业方向)内出现成绩相等的情况,则重点考察综合素质成绩,若综合素质成绩相等的情况,则重点考察各专业主干课程成绩(动画专业主干课程:动画形式语言与表达、动画运动规律、计算机动画基础、连续画面情节表现、动画视听语言、动画造型设计、动画场景创作与风景写生;动画创作与编剧专业主干课程:影视美学、动画剧本创意与选材、剧本分析与画面表现、镜头实拍与运用、文学作品改编案例、类型动画分析与创作;摄影专业主干课程:摄影基础、图像分析、AI与摄影、摄影史、人像摄影、影视照明技术与技巧、商业摄影项目与实践、问题与图像、摄影书设计与制作、影视短片创作、图像与媒介传播、展览与写作);若学院内出现不同专业(专业方向)需横向比较时,则重点考察综合素质成绩。
学院加强对申报学生诚信状况的审查,对学术不端等违反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的行为严格执行“一票否决”。严格审核学生综合素质相关证明材料,组织专家审核小组严格审查学术专长并在一定范围内组织答辩,确定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由于本年度为我校第一次进行推免工作,为保证学生学业成绩排名及综合素质赋分的准确性,我院在确定各专业推荐名单后,将相应学生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赋分情况报教务处进行初审。
(四)9月7-9日,公示后确定学院拟推荐名单。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遴选条件及基本要求、学校分配的推荐名额进行评审推荐工作。填写《天津美术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汇总表》(附件3),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提出推荐意见后,将拟推荐推免生名单及综合成绩在学院四楼办公室401门口的公示栏进行公示3天。
(五)公示期内,如学生对推荐结果有异议,填写《天津美术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议申请表》(一式三份),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申请复议。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定复议申请,并详细记录复议过程及结论,组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备案)。我学院复议结论应在推荐名单报送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之前告知申请人。(附件4)
(六)9月10日(周三),将《天津美术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汇总表》(附件3)、《天津美术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成绩单》、天津美术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综合素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影视与传媒艺术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的材料电子版及盖章签字纸质版报送教务处。
(七)影视与传媒艺术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审核小组的五位专业教师,严格审核认定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特殊学术专长分理论成果和实践成果两类:
理论成果类:学生本科阶段在高水平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的(限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署名需为天津美术学院。
实践成果类:学生本科阶段独立或者作为主力成员(排名前三)创作的作品入选与学业相关的国内外重要展览;作为主力成员(排名前三)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
六、其他
推免工作的参与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参加选拔推荐的,相关工作人员应回避当年的推免工作,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的要主动报备。学生在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影传报备在学校工作的亲属姓名、单位、职位等信息。
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研究生学籍,由学校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影视与传媒艺术学院
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