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和《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推荐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地完成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2026年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成立学院 202 6届 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林细俤、张仕斌
副组长:邹茂扬、高海军
成 员:黄源源、高琳、汪凌锋、刘强、杨妮丹
秘 书:罗霞
二、 成立学院2026届推免工作 遴选小组
组 长: 张仕斌
成 员:林细俤、邹茂扬、黄源源、高琳、汪凌锋、卢嘉中、徐同、罗霞、
秘 书: 杨妮丹
推免工作遴选小组下设专家审核小组,
组 长:邹茂扬
成 员:黄源源、卢嘉中、高琳、汪凌锋、刘强
秘 书: 杨妮丹
三、纪委监督
人工智能学院纪委监督
监督员:高海军、徐同
四、 推免 生计划分配
学校分配给人工智能学院2026届推免生名额为3名,各专业指标分配如下:
人工智能学院 |
区块链工程 |
2 |
人工智能 |
1 |
其中:区块链工程专业候补名额为4人,人工智能专业候补名额为2人。
五、推免生申请条件
学生申请应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报名者应为在籍在册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辅修、“中高”计划、应用型人才联合培养、预科等国家政策不予推免的学生)。
2.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潜质。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无学术不端行为。
4.品行表现优良,在校期间无任何因课程考核违纪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受处分记录,报名时无尚未解除的其它违纪处分。
5.学生在校期间德育考评总评成绩排名位于专业年级前40%。
6.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生前6个学期当前本科专业教学计划所列课程修读合格,没有补考记录,且学分绩点(GPA)在本年级专业学生中排名前40%。
7.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8.荣获校级及以上奖学金或校级以上荣誉称号。
9.申请推免学生外语水平获取时间为在校期间,且不晚于推免当年8月31日(含),具体要求如下:
全国大学生外语四级考试获425分(含)以上成绩;
六、推免生遴选程序
1.学生报名
由人工智能学院各专业相关年级辅导员组织符合学校推免文件规定申请相关条件的学生提交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报表、业绩清单、课程成绩单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提交申请材料时间截至2025年9月2日10:30,提交地点:信息楼410。
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学院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请者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依据学业成绩、学术成果、获奖情况(含在文艺体育和社会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等进行业绩初步审查。
2.业绩正式审查及学术专长答辩
时间:9月2日下午2点
业绩审查及学术专长答辩地点:信息楼4楼三会议室
学生候场地点:信息楼4楼多功能厅
请全体报名推免的同学们提前10分钟到达候场地点。
3.学院综合评分排名
学院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请者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按照综合成绩计算方式对符合推免资格的申请学生进行排名,按专业由高到低确定拟推免生及候补人选。
(1)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由学生当前专业前6个学期专业培养方案规定范围的已修课程加权平均分(公共选修课因修读学期不确定不计入)和综合素质加分两部分组成。
已修课程加权平均分由学生已修课程首次考核成绩计算确定,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
(2)综合素质加分说明
综合素质加分考核成绩由 学科竞赛类、科研成果类、社会实践类、外语能力类和其他类五个类别模块组成,满分10分,保留两位小数。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
学院结合学校制定的推免生综合素质加分实施细则制定学院综合素质加分实施细则。加分项目依据国家最新文件规定及学校当年实施情况可作相应调整。
4.公示并备案
并将拟推免学生名单及拟候补学生名单(含专业、学号、姓名、推免课程加权平均分、综合素质加分、综合成绩、排名等信息)公示3日,并于9月7日公示前将公示名单报学校推免工作组备案,若有学生被取消拟推免资格或放弃拟推免资格,须提交学生本人签字确认的自愿放弃承诺书,可由本专业已公示的候补学生顺延递补。公示期间公示内容不得随意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2日。
5.结果上报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学院于9月10日(含)前将经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签字盖章后的学院拟推免2026届学生名单(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管理与监督
1.学生对排名测算及最终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学院公示期间书面提请复议,逾期不予受理。学院组织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及时通知申请人。
2.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学校取消其推免资格,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3.违规惩戒。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应当取消推免资格,已入学的,将配合所在学校取消其学籍,并配合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违反推免招生政策规定的,学校应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已经获得推免资格,但在毕业前因违反校纪、校规而受到学校相关处理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4.学院纪检监察。推免工作中相关单位和个人需严格遵守国家和学校纪律要求,校院两级纪委对推免工作实行全程监督,确保推免工作公平公正。联系电话:13550161512 地点:信息楼419。
5.推免工作实施回避制度。参与推免工作的相关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取消其推免资格。
附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人工智能学院推免生综合素质加分实施细则(2026届)
一、学科竞赛类加分细则
1.该类加分项目包括:国际学科竞赛、国家级学科竞赛、省级国家级竞赛。
2.A类学科竞赛得分上限5分;B类学科竞赛得分上限2分;其他学科竞赛得分上限0.5分。
3.参与的同一竞赛项目只计算其中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4.学科竞赛获奖参与人数:A类学科竞赛获得第1名认定为一等奖,第2-3名认定为二等奖,第4-6名认定为三等奖;B类和其他类学科竞赛获得第1名认定为一等奖,第2名认定为二等奖,第3名认定为三等奖。
5.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指导教师除外,与指导教师合作的竞赛,指导教师应出具推荐信,客观陈述学生在联合成果中所做的实际贡献)合作的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6.设置有特等奖的学科竞赛,则其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分别按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认定,且其上一级获奖的三等奖按照下一级的最高等次计算,若没有下一级竞赛则其三等奖不予计分。
7.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的 OutstandingWinner、Finalist 认定为一等奖,Meritorious Winner 认定为二等奖,Honorable Mention 认定为三等奖;其他数学类学科竞赛奖项设置与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相同的,参照认定获奖等级。
序号 |
分类 |
项目名称 |
竞赛级别 |
加分标准 |
备注 | |||||
国家级 |
省级 |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
1 |
学科竞赛 |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名“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
A(国家级) |
5 |
4 |
3 |
2 |
1.5 |
1 |
A类学科竞赛获奖累计不超过5分 |
2 |
学科竞赛 |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
A(国家级) |
5 |
4 |
3 |
2 |
1.5 |
1 |
|
3 |
学科竞赛 |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 |
A(国家级) |
5 |
4 |
3 |
2 |
1.5 |
1 |
|
4 |
学科竞赛 |
美国数学建模竞赛(数学类国际学科竞赛获奖参照B1类竞赛单项加分标准) |
国际级 |
2 |
1.7 |
1.4 |
∕ |
∕ |
∕ |
B类学科竞赛获奖(累计不超过2分):B1类学科竞赛单项加分最高不超过2分;其他B类学科竞赛单项加分最高不超过1分。参考获奖当年学校公布的竞赛名单。 |
5 |
学科竞赛 |
《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内竞赛项目名单》中除上述序号1-3项以外的另外81项竞赛 |
B1(国家级) |
2 |
1.7 |
1.4 |
1.4 |
1.1 |
0.8 |
|
6 |
学科竞赛 |
《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内竞赛项目名单》中除上述序号1-3项以外的另外81项竞赛 |
B2(国家级)、B3(国家级) |
1 |
0.8 |
0.6 |
0.6 |
0.2 |
0.1 |
|
7 |
学科竞赛 |
四川省教育厅公布的省级本科高校大学生竞赛赛项名单 |
B2(省级)、B3(省级) |
∕ |
∕ |
∕ |
0.6 |
0.2 |
0.1 |
|
8 |
学科竞赛 |
中国开源大赛 |
其他(国家级) |
0.2 |
0.15 |
0.1 |
0.1 |
∕ |
∕ |
其他学科竞赛获奖(累计不超过0.5分):单项加分最高不超过0.2分 |
二、科研成果类加分细则
1.该类加分项目包括:科研论文、授权专利、科研项目、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2.该项满分4分;同一类加分项目只计算其中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3.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成都信息工程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学生本人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完成的与本专业相关的科研成果;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加分。
4.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创成果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综合测评成绩计算,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5.科研成果第一完成单位应是成都信息工程大学。
序号 |
分类 |
项目名称 |
类别 |
要求 |
加分标准 |
备注 |
1 |
科研成果 |
科研论文 |
中科院一区 |
1.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2.中科院期刊分区表大类分区期刊、中科院TOP期刊或中科院认定的SSCI期刊 |
1 |
|
2 |
科研成果 |
中科院二区/CCF A类会议/T1期刊 |
0.9 | |||
3 |
科研成果 |
中科院三区/CCF B类会议/T2期刊/中文EI期刊 |
0.8 | |||
4 |
科研成果 |
中科院四区、英文EI期刊/CCF C类会议/T3期刊 |
0.7 | |||
5 |
科研成果 |
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论文 |
0.6 | |||
6 |
科研成果 |
授权专利 |
授权发明专利 |
每项成果只计一次,第一位次须为本科生,进入实际审查给予50%加分。 |
1 | |
8 |
科研成果 |
中国授权实用新型专利 |
0.5 | |||
9 |
科研成果 |
中国授权外观专利、软件著作权获得者 |
0.2 | |||
10 |
科研成果 |
科研项目 |
国家级 |
负责人 |
1 | |
11 |
科研成果 |
省级级 |
负责人 |
0.6 | ||
12 |
科研成果 |
市厅级 |
负责人 |
0.3 | ||
13 |
科研成果 |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必须结题或者 中期检查合格及以上) |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
国家级 |
省级 |
1.成果均以成都信息工程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 |
0.5 |
0.2 |
三、社会实践类加分细则
1.该类加分项目包括:荣誉称号、文体竞赛获奖。 本次纳入计分共42项。
2.该项满分2分;同一类别各项目加分不能累计,取单项最高分;荣誉称号和竞赛类可两项最高分累计,不得超过满分。
3.荣誉称号属于社会实践加分大类,分为国家级、省级、校级,该类加分取单项最高,不能累计;
4.团体荣誉称号,根据获奖团体内成员角色实施差别得分.其中主要负责人(仅限1人,一般为队长或团队负责人)获得单项得分的75%,其他成员得分均为单项的50%。
5.文体竞赛获奖属于社会实践加分大类,分为国家级、省级,该类加分取单项最高,不能累计;
6.集体项目竞赛获奖,根据获奖者的排序进行相应的减少,其中前三名获奖得分为该单项的75%,其他人得分为该单项的50%。
7.文体竞赛获奖均要求代表成都信息工程大学。
8.同一荣誉称号及奖项不能重复加分,加分只计一次。
序号 |
分类 |
项目名称 |
类别 |
颁奖单位 |
级别 |
加分标准 |
1 |
社会实践类 |
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 |
荣誉称号 |
教育部、共青团中央、人民日报社 |
国家级 |
2分 |
2 |
社会实践类 |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 |
荣誉称号 |
共青团中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 |
国家级 |
2分 |
3 |
社会实践类 |
团中央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团队 |
荣誉称号 |
共青团中央 |
国家级 |
2分 |
4 |
社会实践类 |
四川省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 |
荣誉称号 |
共青团四川省委 |
省级 |
1分 |
5 |
社会实践类 |
四川省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 |
荣誉称号 |
共青团四川省委 |
省级 |
1分 |
6 |
社会实践类 |
四川青年五四奖章 |
荣誉称号 |
共青团四川省委 |
省级 |
1分 |
7 |
社会实践类 |
四川省(成都市)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
荣誉称号 |
共青团四川省委、共青团成都市委 |
省级 |
1分 |
8 |
社会实践类 |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青春榜样” |
荣誉称号 |
中共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委员会 |
校级 |
0.5分 |
9 |
社会实践类 |
优秀共产党员 |
荣誉称号 |
中共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委员会 |
校级 |
0.5分 |
10 |
社会实践类 |
校级优秀共青团干 |
荣誉称号 |
共青团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委员会 |
校级 |
0.2分 |
11 |
社会实践类 |
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
荣誉称号 |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 |
校级 |
0.2分 |
12 |
社会实践类 |
全国/四川省大学生艺术展演 |
竞赛类 |
以奖状落款为准 |
国家级 |
一等奖及以上2分/项,二等奖1分/项,三等奖0.5分/项 |
13 |
社会实践类 |
全国大学生田径、游泳、乒乓球等单项竞赛 |
竞赛类 |
以奖状落款为准 |
国家级 |
1 |
14 |
社会实践类 |
全国大学生三大球系列比赛 |
竞赛类 |
以奖状落款为准 |
国家级 |
1 |
15 |
社会实践类 |
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 |
竞赛类 |
以奖状落款为准 |
国家级 |
2 |
16 |
社会实践类 |
“强国复兴有我——巾帼心向党 奋进新征程”四川省女大学生演讲比赛 |
竞赛类 |
以奖状落款为准 |
省级 |
一等奖及以上0.5分/项,二等奖0.4分/项,三等奖0.2分/项 |
17 |
社会实践类 |
四川省大中小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校园舞台剧展评活动 |
竞赛类 |
以奖状落款为准 |
省级 |
一等奖及以上0.5分/项,二等奖0.4分/项,三等奖0.2分/项 |
18 |
社会实践类 |
西部学校音乐周展演活动 |
竞赛类 |
以奖状落款为准 |
省级 |
一等奖及以上0.5分/项,二等奖0.4分/项,三等奖0.2分/项 |
19 |
社会实践类 |
四川省“青年学党史·奋进新征程”大学生有声阅读党史作品展演活动 |
竞赛类 |
以奖状落款为准 |
省级 |
一等奖及以上0.5分/项,二等奖0.4分/项,三等奖0.2分/项 |
20 |
社会实践类 |
“向电信网络诈骗说不”四川省青少年反诈宣传短视频征集活动 |
竞赛类 |
以奖状落款为准 |
省级 |
一等奖及以上0.5分/项,二等奖0.4分/项,三等奖0.2分/项 |
21 |
社会实践类 |
四川省高校校园原创文化精品巡展巡演活动 |
竞赛类 |
以奖状落款为准 |
省级 |
一等奖及以上0.5分/项,二等奖0.4分/项,三等奖0.2分/项 |
22 |
社会实践类 |
贡嘎杯“三大球”系列比赛(篮球、足球、排球) |
竞赛类 |
以奖状落款为准 |
省级 |
一等奖及以上0.5分/项,二等奖0.4分/项,三等奖0.2分/项 |
23 |
社会实践类 |
四川省大学生田径比赛 |
竞赛类 |
以奖状落款为准 |
省级 |
一等奖及以上0.5分/项,二等奖0.4分/项,三等奖0.2分/项 |
24 |
社会实践类 |
四川省大学生游泳比赛 |
竞赛类 |
以奖状落款为准 |
省级 |
一等奖及以上0.5分/项,二等奖0.4分/项,三等奖0.2分/项 |
25 |
社会实践类 |
四川省大学生乒乓球比赛 |
竞赛类 |
以奖状落款为准 |
省级 |
一等奖及以上0.5分/项,二等奖0.4分/项,三等奖0.2分/项 |
26 |
社会实践类 |
四川省大学生羽毛球比赛 |
竞赛类 |
以奖状落款为准 |
省级 |
一等奖及以上0.5分/项,二等奖0.4分/项,三等奖0.2分/项 |
27 |
社会实践类 |
四川省大学生武术比赛 |
竞赛类 |
以奖状落款为准 |
省级 |
一等奖及以上0.5分/项,二等奖0.4分/项,三等奖0.2分/项 |
28 |
社会实践类 |
四川省大学生健美操、啦啦操、艺术体操、体育舞蹈比赛 |
竞赛类 |
以奖状落款为准 |
省级 |
一等奖及以上0.5分/项,二等奖0.4分/项,三等奖0.2分/项 |
29 |
社会实践类 |
四川省大学生台球比赛 |
竞赛类 |
以奖状落款为准 |
省级 |
一等奖及以上0.5分/项,二等奖0.4分/项,三等奖0.2分/项 |
30 |
社会实践类 |
四川省大学生围棋象棋比赛 |
竞赛类 |
以奖状落款为准 |
省级 |
一等奖及以上0.5分/项,二等奖0.4分/项,三等奖0.2分/项 |
31 |
社会实践类 |
四川省大学生健身健美比赛 |
竞赛类 |
以奖状落款为准 |
省级 |
一等奖及以上0.5分/项,二等奖0.4分/项,三等奖0.2分/项 |
32 |
社会实践类 |
四川省大学生网球比赛 |
竞赛类 |
以奖状落款为准 |
省级 |
一等奖及以上0.5分/项,二等奖0.4分/项,三等奖0.2分/项 |
33 |
社会实践类 |
四川省大学生毽球比赛 |
竞赛类 |
以奖状落款为准 |
省级 |
一等奖及以上0.5分/项,二等奖0.4分/项,三等奖0.2分/项 |
34 |
社会实践类 |
四川省大学生舞龙舞狮比赛 |
竞赛类 |
以奖状落款为准 |
省级 |
一等奖及以上0.5分/项,二等奖0.4分/项,三等奖0.2分/项 |
35 |
社会实践类 |
四川省大学生跆拳道比赛 |
竞赛类 |
以奖状落款为准 |
省级 |
一等奖及以上0.5分/项,二等奖0.4分/项,三等奖0.2分/项 |
36 |
社会实践类 |
四川省大学生跑酷比赛 |
竞赛类 |
以奖状落款为准 |
省级 |
一等奖及以上0.5分/项,二等奖0.4分/项,三等奖0.2分/项 |
37 |
社会实践类 |
四川省大学生定向运动比赛 |
竞赛类 |
以奖状落款为准 |
省级 |
一等奖及以上0.5分/项,二等奖0.4分/项,三等奖0.2分/项 |
38 |
社会实践类 |
四川省大学生跳绳比赛 |
竞赛类 |
以奖状落款为准 |
省级 |
一等奖及以上0.5分/项,二等奖0.4分/项,三等奖0.2分/项 |
39 |
社会实践类 |
中国大学生篮球(足球、排球)联赛(四川赛区) |
竞赛类 |
以奖状落款为准 |
省级 |
一等奖及以上0.5分/项,二等奖0.4分/项,三等奖0.2分/项 |
40 |
社会实践类 |
四川省高校学生国家安全知识暨宣传作品竞赛 |
竞赛类 |
以奖状落款为准 |
省级 |
一等奖及以上0.5分/项,二等奖0.4分/项,三等奖0.2分/项 |
41 |
社会实践类 |
“感恩资助心向党 政策宣传我来讲”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 |
竞赛类 |
以奖状落款为准 |
省级 |
一等奖及以上0.5分/项,二等奖0.4分/项,三等奖0.2分/项 |
42 |
社会实践类 |
四川省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 |
竞赛类 |
以奖状落款为准 |
省级 |
一等奖及以上0.5分/项,二等奖0.4分/项,三等奖0.2分/项 |
四、外语能力类加分细则
1.该类加分项目包括:英语等级证书、TOEFL(托福)考试成绩、IELTS(雅思)考试成绩、德语等小语种等级证书等。
本次纳入计分共3项。
2.该项满分2分,同一类别各项目加分不能累计,取单项最高分;不同类别单项最高分可累计。
3.专业英语八级、德语等小语种等外语能力根据国际标准进行能力评估,参照上一条的加分标准执行,且单项加分最高不超过1.5分。
4.该项认定材料由教务处和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牵头认定。
序号 |
分类 |
加分项目类别 |
类别 |
1 |
英语等级证书 (非英语专业) |
CET-6级580分及以上 |
1.5分/项 |
CET-6级425分-580分(不含) |
0.5分/项 | ||
2 |
TOEFL(托福) 考试成绩 |
95分及以上 |
1.5分/项 |
80分-95分(不含) |
1分/项 | ||
3 |
IELTS(雅思) 考试成绩 |
7.0分及以上 |
1.5分/项 |
6.0分-7.0分(不含) |
1分/项 |
五、其他类加分细则
1.该类加分项目包括: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国际组织实习。
本次纳入计分共
2
项。
2.该项满分2分,同一类别各项目加分不能累计。
3.参军入伍服兵役是指本科阶段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且服役期间思想、工作等各方面表现良好,未受任何处分,圆满履行兵役义务的。
4.参加国际组织实习是指本科阶段参加我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主要国际组织名录中的国际组织实习满3个月及以上(同一个国际组织的多段实习经历不予叠加计算)。
5.该项申报材料由党委保卫部(保卫处)和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牵头认定。
序号 |
分类 |
项目名称 |
分值 |
1 |
其他类 |
参军入伍服兵役 |
1分 |
2 |
其他类 |
参加国际组织实习 |
1分/项 |
加分实施细则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最终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