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
2025-09-15 来源:昆明理工大学
昆明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
昆理工大校发【2024】16号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和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有效机制。为更科学、合理地做好推荐工作,更加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发挥推免制度在人才选拔中综合全面、公平自主的优势,提高推免生选拔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学校推免工作。研究制定学校推免工作实施办法,审定推免名额的分配原则及分配方案,审核拟推荐名单,对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推免生遴选日常工作由教务处牵头负责,完成推免的具体工作。
(二)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各学院成立由院党委书记和院长任组长,分管本科教学副院长和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任副组长,分管研究生副院长、教师代表为成员的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的推荐工作。制定学院推免实施细则,分配各专业推免名额,审核普通推免生附加分成绩,审核鉴定拟推荐特殊人才学生提交的成果材料和进行答辩考核,审核拟推荐名单;负责处理学生申诉意见,对学院推免工作负监督责任。
二、推免生类别
(一)普通推免生
普通推免生是指按照综合成绩排名推荐的优秀学生。
(二)复合型人才推免生
复合型人才推免生是指在综合能力强、学习成绩优良、热心学生工作且担任校、院(系)、班级团学组织主要学生干部的学生中推荐的优秀学生。
(三)特殊人才推免生
特殊人才推免生是指在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或有突出贡献的学生中推荐的优秀学生。
普通推免生和特殊人才推免生的推荐工作由教务处组织实施;复合型人才推免生的推荐工作由学生处会同教务处组织实施。
三、推荐对象及条件
(一)推荐对象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对口招收中职生)。
(二)推荐条件
1.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服从专业安排,遵纪守法,无违纪违规行为,未受过处分,无任何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思想品德考核合格。
(2)身心健康,符合报考研究生的体检标准;具备作为研究生培养的基本能力及素质,有较强的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
(3)学生按期修读完成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全部合格,思政课程不得有不及格重修记录,其他课程重修及格推免时按60分计,刷分重修按初修成绩计。
(4)本科期间长期参加志愿服务且成绩突出、到国际组织实习、校(国)际交流、参军入伍退役、菁英班、创新班、卓越计划专业等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5)对符合推荐条件的定向生,需经定向单位同意后,方可推荐。
2.遴选条件
在满足推荐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各类推免生的遴选条件如下:
(1)普通推免生遴选条件
学生按期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成绩优秀,名列前茅,原则上总平均学分绩要求 80及以上,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合格(第一外语为其它语种的,需提供等同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的合格证明);英语类专业的学生要求全国高等学校英语专业四级考试合格。
(2)复合型人才推免生遴选条件
学生按期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成绩优良,总平均学分绩要求在本专业前 35%,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合格(第一外语为其它语种的,需提供等同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的合格证明),英语类专业的学生要求全国高等学校英语专业四级考试合格;在校、院(系)、班级团学组织中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社会工作成绩显著;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功底和组织工作能力;个人自愿按照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完成研究生学业。
(3)特殊人才推免生遴选条件
学生按期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总平均学分绩排名原则上在专业的前60%以内,并在学科竞赛、知识产权、体育比赛等方面满足“昆明理工大学三类特殊人才推免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所列条件之一者,经三名以上(含三名)学校相关专业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专家联名推荐,可按特殊人才进行推荐。
学科竞赛项目以每年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最新发布的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的竞赛项目为主,综合考虑竞赛项目涉及面、影响力等因素,学校分成A、B两个类别(详见附件2),学校将适时更新目录。学科竞赛由学院进行认定,教务处审核。
知识产权类分为学术著作、专利授权、学术论文三个类别。学术著作由学院根据“出版物 ISBN 查询系统”进行认定,教务处审核;著作与所学专业的相关性由学院审定。专利授权由学院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的专利检索”进行认定,科学技术院审核;专利与所学专业的相关性由学院审定。学术论文期刊的级别由学院分别根据《昆明理工大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自然类)》《昆明理工大学人文社科科研项目、科研平台团队及成果分类与认定办法(试行)》进行认定,科学技术院、人文社科研究院分别审核;学术论文与所学专业的相关性由学院审定。
体育比赛类是指在校高水平运动员学生或运动训练专业学生代表昆明理工大学参加全国大学生对应招生项目比赛获得的奖项。体育比赛获奖的等级、名次和主力队员由体育学院和相关学院共同认定、审核。
对以上各类成果和奖项的认定出现争议的情况提请学院教授委员会直至学校教授委员会复审认定。
四、推荐名额分配原则
(一)推荐名额的分配以促进各专业学科的可持续发展为原则。
(二)以应届本科毕业生基数、学位点(一级学科博士点、硕士点)为主,结合应届本科毕业生考取研究生情况,适当兼顾一流学科、前沿学科、新兴交叉学科、应用技术学科、哲学社会科学、基础学科、优势学科、重点发展学科及国家发展急需的相关学科专业建设,以及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情况。
(三)根据实际情况分解部分名额作为复合型人才的推荐。
(四)特殊人才推免中,学科竞赛、知识产权类、体育比赛类均纳入学院指标,对符合学科竞赛A类别或达到知识产权学术论文三大顶刊及中国社会科学(中文版)条件的学生获得推荐资格,其他具备推免资格的学生是否分配指标由学院综合考虑确定。
(五)各学院要认真组织推免工作,加强对学生的指导,引导学生珍惜推免资格、慎重考虑自己的未来职业发展规划。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不允许放弃,必须与学院签订承诺书并履行相关承诺。
五、综合成绩的构成
(一)普通推免生的综合成绩构成
普通推免生的综合成绩由总平均学分绩和附加分成绩两部分构成,满分110分,其中总平均学分绩是最基础指标直接计入,占100%;附加分成绩是学生本科阶段的综合表现,该指标占10%。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总平均学分绩×100%+附加分成绩×10%
各学院以学校“附加分分类及分值建议目录”(详见附件3)为参考,结合学院实际拟定适合各专业综合评价学生的附加分分类及分值标准。要合理设置各遴选指标所占权重及单项指标上限分值,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不同成果加分可累加;各类附加分累加上限为100分。
(二)复合型人才推免生的综合成绩构成
复合型人才推免生的综合成绩构成由学生处在制定复合型人才推免办法中规定。
(三)特殊人才推免生的综合成绩构成
特殊人才推免生的综合成绩由总平均学分绩和综合考核成绩构成,其中综合考核成绩根据特殊人才推免生的推荐条件,参照普通推免生的附加分分类及分值标准,并组织进行公开答辩等多方面成绩组成,具体各项指标权重由各学院在制定实施细则时规定。
各学院根据本学院专业特点研究制定适合本学院的推免生遴选实施细则,实施细则需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核确认,并报教务处审核备案后提前向师生公布,由各学院负责解释。
六、推荐工作程序
推荐工作一般于每年的 8~9 月进行。根据教育部要求,推荐、接收工作在时间上分为互不交叉的两个阶段。
(一)学生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填报“昆明理工大学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审批表”,并向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1.在校学习成绩单。
2.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英语类专业学生提供全国高等学校英语专业四级考试合格证明)。
3.满足附加分分类及分值标准要求的成果(成绩)证明材料。
4.特殊人才推荐的学生必须另附专利授权证书、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录用通知)、检索证明、学术著作、学科竞赛或体育比赛获奖证书等成果证明材料。
(二)学院推荐
1.推荐要求
(1)强调学生一贯学业表现。学院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
(2)认真审核推免生综合排名。各学院对申请普通推免、特殊人才推免的学生,按各类综合成绩构成计算综合成绩并排名,学生处根据复合型人才综合成绩构成对申请复合型人才推免的学生计算综合成绩并排名。
(3)强化推荐痕迹管理。学院公布学生的总平均学分绩和综合成绩排名情况,组织学生报名。排名靠前的学生若有放弃,必须有本人的书面放弃声明,推荐名次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顺延。
2.推荐方法
(1)普通推免生
学院根据实施细则,组织初审,按专业综合成绩排名进行推荐优秀学生。
(2)复合型人才推免生
各学院推荐工作小组根据复合型人才推荐选拔条件,推荐候选人。具体按学生处制定的实施细则执行。
(3)特殊人才推免生
学院根据实施细则,会同本研究领域权威专家、相关期刊杂志单位或赛事主办单位等,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材料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对学术论文所反映的学术水平进行考核,并组织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的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不得推荐。
各类推免生的初选名单及相关情况在学院公示 3 个工作日,公示内容除基本情况外,要包括学生思想品德考核结论,特殊人才推荐的学生还要公示答辩结果、专家审核鉴定意见、专家联名推荐信和成果材料。公示期满确认无异议后,将学生推荐申请表或特殊人才审批表、成绩单及其它相关材料各一份,经推荐小组组长签署意见并签名,加盖学院公章,普通推免生、特殊人才推免生材料报教务处审核,复合型人才推免生材料报学生处审核。
(三)学校推荐
推免工作相关制度、办法、实施细则及拟推免名单等重要事项须事先以书面或会议形式向学校党委汇报,学校纪委履行监督的再监督责任。
1.推荐办法的审定与报送
学校在规定时间通过教育部建立的“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推荐办法、接收推免生招生章程、推免招生专业目录上报工作,纸质材料经各级负责人和相关领导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报送云南省招生考试院。
2.推免生资格名单的审定与报送
教务处、学生处分类审核初选名单后,审核(考核)情况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确认名单及相关情况在校园网进行公示,公示 10 个工作日确认无异议后,经各级负责人和相关领导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上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
(四)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审批
学校推免生名单和相关材料经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由学校按要求上传至“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校验,校验无误按时上报,并向教育部备案。最终推免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学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无效。
(五)推免生报名及相关后续工作
推免生必须在规定时间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注册、网上支付、报名、确认复试及接受待录取通知等所有工作。
七、其它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必须按照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学院的实施细则可略高于但不得低于本办法规定的标准。
(二)推免工作应严格遵循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推荐、确保质量的原则。
(三)推免信息要公开,推荐程序要透明,操作要规范,申诉渠道要畅通,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推荐工作。
(四)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取消其推免资格。
(五)对在推免过程中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等违反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学生,一经查实,学校将严肃处理。取消相关学生的推免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按规定进行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对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违反推免招生政策规定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六)推免生名单一经确定,学生不得签订就业协议,不得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不得随意中途退出。中途退出的推免生不得参加昆明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等评选。
(七)对已经确定录取的推免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推免资格。
1.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违纪违法受处分者。
2.本科毕业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者。
(八)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研究生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学校充分尊重并维护考生自主选择志愿的权利,鼓励和支持推免生校际交流,不得将报考本校作为遴选推免生的限制条件,也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限制推免生自主报考,切实保障学生自主报考权益。
八、复合型人才推免生按如下模式进行培养:前两年安排到管理、教学或科研岗位上进行综合素质锻炼;考核合格者,继续进行专业素质培养。复合型人才推荐实施细则由学生处另行制定。
九、其它未尽事宜,根据当年教育部高校学生司、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和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十、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原《昆明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昆理工大校学字〔2020〕11号)同时废止。
附件:1.昆明理工大学三类特殊人才推免具体条件
2.昆明理工大学特殊人才推免学科竞赛目录
3.昆明理工大学普通推免生附加分分类及分值建议目录
附件1:
昆明理工大学三类特殊人才推免具体条件
大类 |
小项分类 |
具体条件 |
学科竞赛 |
A类: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简称“两项赛事”)。(参见附件2) |
“两项赛事”中,代表昆明理工大学参赛且满足下列情形之一者,获得学校推免生资格。①获得国家级金奖或特等奖项目的学生团队,并且在获奖证书(正式文件)中排名前5名内的本科生;②获得国家级银奖或一等奖项目的学生团队,并且在获奖证书(正式文件)中排名前3名内的本科生。 |
B类:纳入特殊人才推免的学科竞赛以《昆明理工大学特殊人才推免学科竞赛目录》为准。(参见附件2) |
在《昆明理工大学特殊人才推免学科竞赛目录》中,代表昆明理工大学参赛获得相关赛事设立的最高奖1项或次高奖2项或国家级奖项4项及以上,并且均在获奖证书(正式文件)中排名第一(项目负责人)的本科生。 | |
知识产权 |
学术著作 |
以第一作者身份,并以昆明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出版与所学专业相关且字数超过 10 万字的学术著作。 |
专利授权 |
以第一专利发明人身份或以导师为第一发明人身份、学生为第二发明人身份,并以昆明理工大学为专利权人取得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授权至少2 项。 | |
知识产权 |
学术论文 |
三大顶刊及中国社会科学(中文版):以第一作者身份,并以昆明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Nature、Cell、Science期刊及中国社会科学(中文版)发表(或录用)至少1篇反映本人科学研究且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获得学校推免生资格。 |
其他理工类:以第一作者身份,并以昆明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 SCI 收录的三区及以上期刊发表(或录用)至少 1 篇或在 EI收录的期刊发表(或录用)至少 2 篇反映本人科学研究且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并以昆明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国内 A 类核心期刊发表(或录用)至少 2 篇或者 B类核心期刊发表(或录用)至少 3 篇反映本人科学研究且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 ||
其他人文社科类:以第一作者身份,并以昆明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学校认定的A2类及以上级别期刊发表(或录用)至少1篇或B类期刊发表(或录用)至少3篇反映与本人科学研究且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 ||
体育比赛 |
集体项目全国总决赛 |
前八名主力队员 |
集体项目全国大区赛 |
前四名主力队员 | |
集体项目省级比赛 |
冠军三次及以上主力队员(获奖次数可累加) | |
单项国家级最终决赛 |
前四名的队员 | |
单项省级比赛 |
冠军三次及以上的队员(获奖次数可累加) |
附件2:
昆明理工大学特殊人才推免学科竞赛目录
序号 |
竞赛名称 |
类别 |
主办(承办单位) |
1 |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
A类 |
教育部 |
2 |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
A类 |
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 |
3 |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 |
B类 |
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 |
4 |
ACM-ICPC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 |
B类 |
美国计算机协会(ACM) |
5 |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
B类 |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委员会、中国工业与应用数学学会 |
6 |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
B类 |
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
7 |
中国大学生医学技术技能大赛 |
B类 |
教育部临床实践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
8 |
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 |
B类 |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华中山文化交流协会 |
9 |
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 |
B类 |
土木工程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中国土木工程学会 |
10 |
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 |
B类 |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广告教育专业委员会 |
11 |
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 |
B类 |
高等学校自动化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
12 |
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 |
B类 |
电子商务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
13 |
中国大学生工程实践与创新能力大赛 |
B类 |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
14 |
全国大学生物流设计大赛 |
B类 |
物流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
15 |
外研社全国大学生英语系列赛-①英语演讲、②英语辩论、③英语写作、④英语阅读 |
B类 |
教育部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
16 |
两岸新锐设计竞赛 · 华灿奖 |
B类 |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华中山文化交流协会 |
17 |
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年会展示 |
B类 |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专家工作组 |
18 |
全国大学生化工设计竞赛 |
B类 |
教育部高等学校化工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化工学会 |
19 |
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①RoboMaster、②RoboCon |
B类 |
共青团中央 |
20 |
全国大学生市场调查与分析大赛 |
B类 |
教育部高等学校统计学类专业指导委员会、中国商业统计学会 |
21 |
全国大学生先进成图技术与产品信息建模创新大赛 |
B类 |
教育部高等学校工程图学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图学学会制图技术专业委员会 |
22 |
全国三维数字化创新设计大赛 |
B类 |
教育部、全国三维数字化创新设计大赛组委会 |
23 |
中国智能制造挑战赛 |
B类 |
教育部、中国仿真学会 |
24 |
中国大学生服务外包创新创业大赛 |
B类 |
教育部、商务部 |
25 |
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 |
B类 |
计算机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组织委员会 |
26 |
中国高校计算机大赛-①大数据挑战赛、②团体程序设计天梯赛、③移动应用创新赛、④网络技术挑战赛、⑤人工智能创意赛 |
B类 |
教育部高等学校计算机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部高等学校软件工程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部高等学校大学计算机课程教学指导委会 |
27 |
蓝桥杯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大赛 |
B类 |
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蓝桥杯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大赛组织委员会 |
28 |
米兰设计周--中国高校设计学科师生优秀作品展 |
B类 |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 |
29 |
全国大学生地质技能竞赛 |
B类 |
中国地质学会、教育部高等学校地质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
30 |
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 |
B类 |
中国光学学会 |
31 |
全国大学生集成电路创新创业大赛 |
B类 |
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 |
32 |
全国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 |
B类 |
教育部高等学校材料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全国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竞赛委员会 |
33 |
全国大学生信息安全竞赛 |
B类 |
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安全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
34 |
未来设计师 · 全国高校数字艺术设计大赛 |
B类 |
工业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 |
35 |
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 |
B类 |
教育部高等学校力学基础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力学学会、周培源基金会 |
36 |
中国大学生机械工程创新创意大赛 |
B类 |
教育部高等学校机械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机械工程学会 |
37 |
中国机器人大赛暨RoboCup机器人世界杯中国赛 |
B类 |
中国自动化学会 |
38 |
大学生软件设计大赛 |
B类 |
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 |
39 |
中美青年创客大赛 |
B类 |
教育部 |
40 |
睿抗机器人开发者大赛(RAICOM) |
B类 |
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 |
41 |
全国大学生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大赛 |
B类 |
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中国通信企业协会 |
42 |
华为ICT大赛 |
B类 |
华为公司 |
43 |
全国大学生嵌入式芯片与系统设计竞赛 |
B类 |
教育部高等学校电子信息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电子教育学会 |
44 |
全国大学生生命科学竞赛(CULSC) |
B类 |
教育部高等学校电子信息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电子教育学会 |
45 |
全国大学生物理实验竞赛 |
B类 |
高等学校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全国高等学校实验物理教学研究会 |
46 |
全国高校BIM毕业设计创新大赛 |
B类 |
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培训中心 |
47 |
全国高校商业精英挑战赛-①品牌策划竞赛、②会展专业创新创业实践竞赛、③国际贸易竞赛、④创新创业竞赛、⑤会计与商业管理案例竞赛 |
B类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业行业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商业行业商会、商业国际交流合作培训中心 |
48 |
全国大学生创业综合模拟大赛 |
B类 |
高等学校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经济与管理学科组 |
49 |
中国高校智能机器人创意大赛 |
B类 |
教育部工程图学课程教学指导分委员会、中国高等教育学会 |
50 |
中国好创意暨全国数字艺术设计大赛 |
B类 |
全国高等院校计算机基础教育研究会、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 |
51 |
中国机器人及人工智能大赛 |
B类 |
中国人工智能学会 |
52 |
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 |
B类 |
教育部高等学校能源动力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委员会 |
53 |
全国英语演讲比赛 |
B类 |
中国日报社、21世纪英语教育传媒 |
54 |
iCAN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
B类 |
中国信息协会 |
55 |
全国大学生金融科技创新大赛 |
B类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6 |
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 |
B类 |
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
57 |
“外教社杯”全国高校学生跨文化能力大赛 |
B类 |
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
58 |
百度之星·程序设计大赛 |
B类 |
百度 |
59 |
全国大学生工业设计大赛 |
B类 |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广东省教育厅 |
60 |
全国大学生水利创新设计大赛 |
B类 |
教育部高等学校水利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水利教育协会 |
61 |
全国大学生化工实验大赛 |
B类 |
中国化工教育协会 |
62 |
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创新设计大赛 |
B类 |
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创新设计大赛竞赛委员会 |
63 |
全国大学生计算机系统能力大赛 |
B类 |
全国高校计算机教育研究会 |
64 |
全国大学生花园设计建造竞赛 |
B类 |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 |
65 |
全国大学生物联网设计竞赛 |
B类 |
教育部高等学校计算机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
66 |
全国大学生信息安全与对抗技术竞赛 |
B类 |
中国兵工学会、中国兵工学会信息安全与对抗专业委员会 |
67 |
全国大学生测绘学科创新创业智能大赛 |
B类 |
全国高等学校测绘类专业竞赛联盟 |
68 |
全国大学生统计建模大赛 |
B类 |
中国统计教育学会 |
69 |
全国大学生能源经济学术创意大赛 |
B类 |
中国优选法统筹法与经济数学研究会 |
70 |
全国大学生基础医学创新研究暨实验设计论坛(大赛) |
B类 |
高等学校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基础医学组 |
71 |
全国大学生数字媒体科技作品及创意竞赛 |
B类 |
中国人工智能学会、中国人工智能学会科普工作委员会 |
72 |
全国本科院校税收风险管控赛例大赛 |
B类 |
教育部高等学校财政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 |
73 |
全国企业竞争模拟大赛 |
B类 |
中国管理现代化研究会决策模拟专业委员会 |
74 |
全国高等院校数智化企业经营沙盘大赛 |
B类 |
中国商业联合会 |
75 |
全国数字建筑创新应用大赛 |
B类 |
中国建设教育协会 |
76 |
全球校园人工智能算法精英大赛 |
B类 |
江苏省人工智能学会、华为终端云服务、华为南京研究所 |
77 |
国际大学生智能农业装备创新大赛 |
B类 |
国际农业和生物系统工程委员会、中国农业机械学会、中国农业工程学会 |
78 |
全国大学生财会职业能力大赛 |
B类 |
中国商业会计学会 |
79 |
全国大学生冶金科技竞赛 |
B类 |
教育部高等学校材料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
80 |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
B类 |
教育部 |
81 |
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RoboTac |
B类 |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组委会 |
82 |
世界技能大赛 |
B类 |
世界技能组织 |
83 |
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选拔赛 |
B类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84 |
一带一路暨金砖国家技能发展与技术创新大赛 |
B类 |
金砖国家工商理事会、一带一路暨金砖国家技能发展国际联盟 |
85 |
全国职业院校程序设计大赛 |
B类 |
全国人工智能职教集团、全国人工智能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联盟 |
附件3:
昆明理工大学普通推免生附加分
分类及分值建议目录
一、学科竞赛类
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或是与学科相关的创新创业等比赛,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最新发布的纳入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的比赛为主,各学院可根据专业实际进行适当补充,认定依据为获奖证明书加盖颁发单位公章。如以团队为单位参赛的,单个成员排前3名按权重对应加分(权重依次为1、0.6、0.3)。
分类 |
获奖级别 |
分值 | |
国家(国际)级 |
省(部)级 | ||
获 奖 成 绩 |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A类 |
100 |
|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A类 |
100 |
||
特等奖(金奖) |
15 |
6 | |
一等奖(银奖) |
10 |
4 | |
二等奖(铜奖) |
8 |
3 |
二、学术科研类
学生发表学术论文或获得专利授权,认定依据为论文出版物、录用证明或检索证明、专利授权证书,不同论文、专利、项目可累计加分。
1.学术论文类
序号 |
论文级别 |
分值 |
1 |
三大顶刊及中国社会科学(中文版):以第一作者身份,并以昆明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Nature、Cell、Science及中国社会科学(中文版)期刊发表(或录用)至少 1 篇反映本人科学研究且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
100 |
2 |
SCI一区、人文社科T2类期刊 |
20 |
3 |
SCI二区、人文社科A1类期刊 |
15 |
4 |
SCI三区、人文社科A2类期刊 |
10 |
EI检索期刊、中文核心A类(自然类)期刊发表或录用论文 | ||
5 |
SCI四区 |
8 |
6 |
中文核心期刊B类(自然类)论文 |
6 |
注:论文要求是第一作者。
2.发明类
专利类别 |
分值 |
发明专利授权 |
15 |
注:以第一专利发明人身份或以导师为第一发明人身份、学生为第二发明人身份,并以昆明理工大学为专利权人。
3.项目类
项目类别 |
项目级别 |
分值 |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
国家级 |
6 |
省级 |
3 |
注:要求为项目负责人。
三、文艺、体育类
学生参与国家(国际)、省(部)等组织的各类文艺或体育比赛活动,认定依据为获奖证书加盖颁发单位公章。不同项目获奖可累计加分,同一项目获奖取最高分;团体获奖,参与者按相应标准减半加分。
级别
项目
|
分值 | ||
国家( 国际) 级 |
省( 部) 级 | ||
奖项 |
第1名 |
15 |
6 |
第2名 |
10 |
4 | |
第3名 |
8 |
3 |
四、综合类
综合类包括学生在本科阶段获得奖学金、先进个人(含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参军入伍经历等,认定依据为获奖证书加盖颁发单位公章(参军入伍经历的学生认定依据为退伍证书)。不同项目可累计加分,同一项目取最高分。
级别
项目
|
分 值 | ||
国家( 国际) 级 |
省( 部) 级 | ||
奖项(或经历) |
参军入伍经历 |
10 | |
先进个人类 |
10 |
6 | |
奖学金类(不含励志奖学金) |
8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