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和《推荐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为切实保障推荐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坚持以德为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将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严格遵守实事求是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2.坚持全面发展。既要注重学生学习成绩、一贯学业表现,也要加强对学生科研创新能力以及专业素质能力的考核,引导本科学生勤奋学习、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选拔以过程性评价为主,以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专门组织遴选推免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3.坚持公平公正。强化推免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营造公平竞争、科学选拔、择优推荐的推免工作环境,确保推免工作的公平公正。
4.坚持分级管理。推免工作接受学校统一组织领导,学院负责具体实施。结合学院学科专业实际,制定学院综合素质加分实施细则,明确推免生选拔范围及条件、各专业指标分配、工作程序等。学院综合素质加分实施细则经学院教授委员会及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并报学校审定后,向全院学生公布并严格执行。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以下机构,负责学院推免工作的相关事宜。
1.物流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桑作银、施莉
成员:高永全、谢光明、杨杉、郭垂江、李望、张治国
职责:负责制定学院推免工作实施方案等,组织完成学院推免各项工作。
2.物流学院推免工作遴选小组
组长:施莉
成员:高永全、谢光明、朱萍、王学东、胡敏、李霞、王丹、赵心梦、袁玉婷
职责:负责具体实施本学院的推荐遴选工作,其中教务科负责审核学生学业成绩等,学生科负责审核学生思想政治表现等。
3.物流学院专家审核小组
组长:彭岚
成员:高永全、杨杉、刘成华、吴卫
职责: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成果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与学业无关、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进行公开答辩。
三、拟推免名额
根据《学校2026届各学院推免生名额分配表》,学院各专业拟推免生名额和拟递补名额如下:
表1 物流学院2026届推免生名额表
序号 |
所属学院 |
专业名称 |
拟推免名额 |
拟递补名额 |
1 |
物流学院 |
电子商务 |
1 |
1 |
2 |
物流管理 |
1 |
1 | |
3 |
工程管理 |
1 |
1 | |
4 |
供应链管理 |
1 |
1 |
四、学生申请条件
学生申请应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报名者应为在籍在册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辅修、“中高”计划、应用型人才联合培养、预科等国家政策不予推免的学生)。
2.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潜质。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无学术不端行为。
4.品行表现优良,在校期间无任何因课程考核违纪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受处分记录,报名时无尚未解除的其它违纪处分。
5.学生在校期间德育考评总评成绩排名位于专业年级前40%。
6.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生前6个学期当前本科专业教学计划所列必修课程修读合格,且第一次正考有不及格记录不超过两门课程。学生前6学期本科专业教学计划所列课程修读合格,且学分绩点(GPA)在本年级专业学生中排名前40%。
7.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8.荣获校级及以上奖学金或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9.申请推免学生外语水平获取时间为在校期间,且不晚于2025年8月31日(含) ,具体为全国大学生外语四级考试获425分(含)以上成绩。
五、综合评价方案
1.符合申请条件在校本科学生均可自愿报名申请参加所在专业的推免生选拔。学院根据学生申请对参加推免遴选学生综合成绩进行排名,按专业由高到低确定拟推免生及候补人选。
2.综合成绩:课程综合成绩+综合素质加分。其中,课程综合成绩(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综合素质加分(满分10分,保留两位小数)。
3.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课程综合成绩:为学生当前专业前6个学期专业培养方案规定范围的已修课程加权平均分(公共选修课因修读学期不确定不计入);已修课程加权平均分由学生已修课程首次考核成绩计算确定,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以学校教务系统核算为准)
综合素质加分:考核成绩由学科竞赛类、科研成果类、社会实践类、外语能力类和其他类五个类别模块组成,满分10分,保留两位小数。详见《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物流学院2026届推免生综合素质加分细则》。
综合成绩相同的,以学生课程成绩加权平均分予以排名推荐。
4.所有加分项必须提供证明材料,且涉及相关证明材料为在校期间截止2025年8月31日(含)前获得。学院核查加分项原始材料,留存复印件,加分情况全院公示。
5.学院审核认定学生推免考核综合成绩,确定拟推免生人选及候补人选。
六、工作程序
学院推免工作按照以下工作程序开展:
1.根据学校通知安排和要求,部署年度推免工作并发布相关通知。
2.制定物流学院推免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经学院教授委员会讨论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在学院办公区公示栏和学院网站主页上公示3日。
3.组织学生根据学院公布的推免遴选通知,自愿提交参加推免遴选报名申请。学生在提交推免申请时需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填写信息和提交资料属实。
4.学院按时按要求完成推免学生的资格审查和选拔工作。学院将拟推免学生名单及拟候补学生名单在学院办公区公示栏和学院网站主页上公示3日。公示期间,若有学生被取消拟推免资格或放弃拟推免资格(须提交学生本人签字确认的自愿放弃承诺书并报学院存档),由本专业已公示的候补学生顺延递补。
5.学院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初选学生名单经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签字盖章后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经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将推免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推免服务系统”审核备案。
6.公示期间,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7.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并根据报考学校要求完成复试考核和录取等工作。
七、其他
1.推免工作中相关单位和个人需严格遵守国家和学校纪律要求,学院纪委对推免工作实行全程监督,确保推免工作公平公正。
2.推免工作实施回避制度。参与推免工作的相关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院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取消其推免资格。
3.学院对学生的推免遴选申请资格和材料真实性严格审核。认真执行国家推免工作有关政策规定和学校推免工作规定,严格按照要求和工作程序做好推免工作。
4.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业成绩的严格管理和规范使用,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其推免资格,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5.推免工作的异议处理。学生对推免工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申诉并接受学院纪委监督。
6.违规惩戒。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已入学的,将配合所在学校取消其学籍,并配合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违反推免招生政策规定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已经获得推免资格,但在毕业前因违反校纪、校规而受到学校相关处理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7.本方案自发文之日起开始实施。
8.本方案由物流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物流学院
2025年9月8日
附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物流学院2026届推免生综合素质加分细则
一、学科竞赛类加分细则(满分5分)
1.该类加分项目为学科竞赛获奖,包括团体赛和个人赛,且学科竞赛获奖的参赛第一院校为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方可认定加分。既有团队奖又有个人奖,只计算团队奖。参与的同一竞赛项目只计算其中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2.根据《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成信校发〔2021〕175 号)精神,按照学科竞赛获奖的类别、级别、等次和排名进行认定加分。
3.学科竞赛类加分参考学校发布的《2025年成都信息工程大学“一院一赛”竞赛项目》(附件1),不在附件1中的学科竞赛项目不加分。
4.加分标准:
表1 学科竞赛类项目加分标准
加分项目类别 |
加分标准 |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
A类学科竞赛获奖 (累计不超过5分) |
国家级 |
5分/项 |
4分/项 |
3分/项 | |
省级 |
2分/项 |
1.5分/项 |
1分/项 | ||
B类学科竞赛获奖(累计不超过2分) |
B1类 |
国家级 |
1.8分/项 |
1.4分/项 |
0.9分/项 |
省级 |
0.8分/项 |
0.6分/项 |
0.4分/项 | ||
B2类 |
国家级 |
1分/项 |
0.7分/项 |
0.5分/项 | |
省级 |
0.4分/项 |
0.3分/项 |
0.2分/项 | ||
B3类 |
国家级 |
0.8分/项 |
0.6分/项 |
0.4分/项 | |
省级 |
0.3分/项 |
0.2分/项 |
0.1分/项 |
5.团队奖加分分配为个人加分的权重为1/n(n为团队人数),个人加分分值为表1中分值*加分权重。
6.设置为金奖、银奖、铜奖的学科竞赛,则分别按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认定;若设置有特等奖的学科竞赛,则其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分别按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认定,且其上一级获奖的三等奖按照下一级的最高等次计算,若没有下一级竞赛则其三等奖不予计分。
7.若没有明确获奖等次的学科竞赛,则根据获奖排名进行等次认定后加分,其中:A类学科竞赛获得第1名认定为一等奖,第2-3名认定为二等奖,第4-6名认定为三等奖;B类学科竞赛获得第1名认定为一等奖,第2名认定为二等奖,第3名认定为三等奖。
二、科研成果类加分细则(满分 4分)
1.该类加分项目包括:公开发表科研论文、授权专利、标准制定、学术著作。
2.同一加分项目类别只计算其中最高分,不累计加分。单类别加分最高不超过1分。
3.科研成果完成的第一单位为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方可认定加分。科研成果分类及范围见附件2。
4.加分标准:
表2 科研成果类加分标准
加分项目类别 |
加分标准 | ||||
科研论文 |
A1 |
A2 |
B1 |
B2 |
C |
1 |
0.8 |
0.6 |
0.4 |
0.2 | |
授权专利 |
国际发明专利 |
发明专利 |
实用新型 |
软件著作 | |
1 |
0.7 |
0.4 |
0.1 | ||
标准制定 |
国家标准 |
行业标准 |
地方标准 |
团体标准 | |
1 |
0.7 |
0.5 |
0.3 | ||
学术著作 |
A1 |
A2 |
B1 |
B2 | |
1 |
0.7 |
0.5 |
0.3 |
5.科研论文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学术著作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完成的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出版的与学业相关的著作;标准制定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完成的与学业相关的个人署名第一的成果;授权专利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完成的与学业相关的个人署名第一的成果。
6.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仅作为参考,不计入综合素质加分,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7.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成果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并组织相关学生进行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的每位成员需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过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成果,不计入综合素质加分。
三、社会实践类加分细则(满分2分)
1.该类加分项目包括:荣誉称号、文体竞赛获奖。
2.荣誉称号和文体竞赛的名录以学校统一发布的名录为准(见附件3),不在附件3中的荣誉称号及文体竞赛名录不加分。
3.荣誉称号和文体竞赛获奖参赛第一院校为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方可认定加分,同一荣誉称号及奖项不能重复加分,加分只计一次。
4.荣誉称号和文体竞赛加分标准见下表:
表3 荣誉称号和文体竞赛加分标准
加分项目类别 |
加分标准 | |
荣誉称号 |
国家级 |
2分/项 |
省级 |
1分/项 | |
校级 |
0.5分/项 | |
文体竞赛获奖 |
国家级 |
一等奖及以上2分/项,二等奖1分/项,三等奖0.5分/项 |
省级 |
一等奖及以上1分/项,二等奖0.5分/项,三等奖0.2分/项 |
5.个人奖加分权重为1;团队奖加分分配为个人加分的权重为1/n(n为团队人数),个人加分分值为表3中分值*加分权重。
6.加分项目明确有等级的按照等级加分标准加分;若没有明确等级的,则根据排名进行等级认定后加分,其中:文艺类竞赛第1名认定为一等奖,第2-3名认定为二等奖,第4-6名认定为三等奖;体育类竞赛第1名认定为一等奖,第2-3名认定为二等奖,第4-8名认定为三等奖。
7.国际荣誉称号(国际文体竞赛获奖)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荣誉称号(国内文体竞赛获奖)相关要求。
四、外语能力类加分细则(满分2分)
1.该类加分项目包括:英语等级证书、TOEFL(托福)考试成绩、IELTS(雅思)考试成绩、德语等小语种等级证书等。
2.加分标准:
表4 外语能力类加分标准
加分项目类别 |
加分标准 | |
英语等级证书 (非英语专业) |
CET-6级580分及以上 |
1.5分/项 |
CET-6级425分-580分(不含) |
0.5分/项 | |
TOEFL(托福)考试成绩 |
95分及以上 |
1.5分/项 |
80分-95分(不含) |
1分/项 | |
IELTS(雅思)考试成绩 |
7.0分及以上 |
1.5分/项 |
6.0分-7.0分(不含) |
1分/项 |
3、德语等小语种等外语能力根据国际标准进行能力评估,参照上一条的加分标准执行,且单项加分最高不超过1.5分。
五、其他类加分 细则 (满分2分)
1.该类加分项目包括: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国际组织实习。
2.参军入伍服兵役是指本科阶段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且服役期间思想、工作等各方面表现良好,未受任何处分,圆满履行兵役义务的。
3.参加国际组织实习是指本科阶段参加我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主要国际组织名录中的国际组织实习满3个月及以上(同一个国际组织的多段实习经历不予叠加计算)。
4.加分标准:
表5 其他类加分项目标准
加分项目类别 |
加分标准 |
参军入伍服兵役 |
1分/人 |
参加国际组织实习 |
1分/项 |
备注:各类申报材料经相关部门认定后方可加分。所有加分必须见原件,并保留复印件存档备查。学科竞赛类由教务处牵头认定,科研成果类由科技处牵头认定,社会实践类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牵头认定,外语能力类由教务处和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牵头认定,其他类由党委保卫部(保卫处)和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牵头认定。
申诉渠道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学府路一段24号
邮编:610225
邮箱:yzb@cuit.edu.cn
电话:028-85966365
传真:028-85966365
部门:研究生院
四川省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芳草街26号
邮编:610041
邮箱:暂无
电话:028-85156581
传真:暂无
部门:省教育考试院纪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