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学院 2025 年推免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宁夏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
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宁大校发〔2023〕107 号)
文件规定,为做好生命科学学院 2025 年推免工作,特制定
如下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组 长:苏建宇(院长)
邓光存(书记)
副组长:李 敏(副院长)
李 乐(副院长)
成 员:王智文(生物技术专业负责人)
杨 易(生物科学专业负责人)
杨文治(生物科学师范专业负责人)
二、工作安排
1. 成立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9 月 4 日前)
2. 成立不少于 5 人的特殊学术专长审核专家小组(9 月
4 日前)
3. 修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9 月 4 日前)
4. 修订附加项目考核办法(9 月 4 日前)
5. 学院专家小组配合书院对学生特殊学术专长材料进
行审核、组织特殊学术专长答辩、赋分。(9 月 11 日前)三、学术专长答辩
学院严格审核认定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成立特殊学术
专长审核专家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论文和竞赛获奖
进行审核和鉴定,其中提交论文的学生须进行答辩,答辩安
排如下:
时间:2024 年 9 月 10 日(根据学校整体安排,如有变
化,根据书院最新通知为准)
地点:知本楼 112 会议室
答辩流程:申请人按照抽签顺序,个人陈述 5 分钟,专
家小组提问 3 分钟,个人陈述内容应包含论文研究背景、研
究内容及结果。
四、其他事项
1. 严格执行推免生工作政策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
正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所有环节和
过程均做到可追溯。
2. 做好书院、学部的协调沟通,确保推免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1.特殊学术专长审核专家小组名单
2.附加项目考核办法附件 1
生命科学学院特殊学术专长审核
专家小组名单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为做好 2025 年推荐优秀本科
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经生命科学学院党政
联席会议研究研究决定成立 2025 年特殊学术专长审核专家
小组,具体人员如下:
组 长:苏建宇(职务:生命与食品学部常务副部长、
生命科学学院院长)
副组长:李
乐(生命科学学院副院长)
组 员:张自萍(生命科学学院教师)
吴晓玲(生命科学学院教师)
代金霞(生命科学学院教师)
李
武(生命科学学院教师)
张东涛(生命科学学院教师)附件 2
生命科学学院 2025 年推免工作
附加项目考核办法
根据《宁夏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
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宁大校发〔2023〕107 号)
文件规定,为做好生命科学学院 2025 年推免工作,特制定
如下附加项目考核办法。
一、工作安排
书院负责,学院配合组织成立不少于 5 人的专家工作
小组,由具有相关学科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承
担研究生教学、指导任务的教师组成,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
提交的特殊学术专长佐证材料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
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
二、赋分规定
附加项目成绩共计 8 分,其中:学生在校期间参军入
伍服兵役的最高得分不超过 2 分;科研成果最高得分不超
过 2 分;科研竞赛奖励最高得分不超过 2 分;参加志愿者
服务活动最高得分不超过 1 分;到国际组织实习最高得分
不超过 1 分。
(一)参军入伍服兵役
依据学生服兵役年限和综合表现进行量化评分:服兵役
3 年以上,或服义务兵役 2 年并获师级荣誉称号及以上者,计 2.0 分;服义务兵役 2 年并获团级荣誉称号者,计 1.5 分;
服义务兵役 2 年,计 1.0 分。
(二)科研成果
1.中国科技高质量期刊论文(T2 及以上)、SCI 查引论
文(中科院大类 3 区及以上)、学会评定的高质量 A 类学术
会议论文,计 2.0 分;
2.中国科技高质量期刊论文(T3)、SCI 查引论文(中科
院大类 4 区)、EI 全文收录论文、学会评定的高质量 B 类学
术会议论文,计 1.5 分;一般核心期刊,计 1.0 分。
说明:申请人须为第一作者,宁夏大学须为论文第一署
名单位。
(三)科研竞赛奖励
学生参加科研竞赛奖励得分参考下表中分值,乘以项目
成员排名权重分配系数,为该获奖项目个人得分。科研竞赛
获奖排名前七的主力队员;同一项目获不同竞赛、不同等级
奖励者,计分取最高分,不进行累加;所有加分项目应有官
方文件或证书原件予以证实,且获奖截止时间为申请推免年
度的 8 月 31 日前。(四)志愿服务
1.加分原则
参加地市级以上志愿者服务等活动表现突出者的最高
得分不超过 1 分,可依据学生综合表现和活动效果划分为
3 档,每档间分差不超过 0.4 分。志愿服务活动证明及表
彰文件原则上只认可由党政机关或同级共青团组织颁发提
供的,并加盖公章;非党政机关的社会组织和团体单独授予
的志愿服务活动证明,原则上不予认定。志愿服务时长及证
明统计截止时间为为申请推免年度的 8 月 31 日前。
2.加分类别
(1)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记录志愿服务时长。根据学
生第二课堂成绩单中志愿服务总时长进行认定。
(2)志愿服务活动证明。参加地市级以上志愿服务活
动取得相关证明者。
3.加分规则
(1)志愿服务加分采取志愿服务总时长和志愿服务活
动证明双轨加分;(2)以上两项加分类别由申请者自行选择其中一项进
行加分,各类别计分不进行累加;
(3)最终得分只取加分类别中较高的一项进行认定。
4.奖励办法
(1)志愿服务时长加分
学生志愿服务时长以 X 表示,单位小时。根据第二课
堂系统中记录的学生志愿服务总时长进行排名,排名位于年
级总人数前 30%的予以赋分。其中,志愿服务总时长在予以
赋分人数中排名前 30%赋 1 分,排名 31%-60%赋 0.7 分,排
名后 40%赋 0.4 分。
根据 2021 级本科生志愿服务总时长统计结果,可赋分
人数 44 人,志愿服务时长加分标准如下:
志愿服务时长(小时)
分值
X≥109.5
1
62≤X<109.5
0.7
43≤X<62
0.4
(2)志愿服务证明加分
学生参加地市级以上会展赛事、文化传播、环境保护、
支教调研、社会关爱等志愿服务活动或获得地市级以上志愿
服务表彰,由学生本人提供证书原件或表彰文件等证明,学
院专家工作小组审核后予以认定。(五)国际组织实习
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高等教育创新中心、联合国亚洲及
太平洋经济社会委员会、联合国经济和社会事务部、联合国
难民营、上海合作组织等国际组织中实习的,根据实习时长
和服务证明等划分为 3 档。国际组织实习时长统计截止时
间为申请推免年度的 8 月 31 日前。加分标准如下:
三、注意事项
1. 严格审核推免生的申请表、成绩单、证明材料等各
项推荐材料,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严格执行推免生工作政策
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规
范、结果公开,所有环节和过程均做到可追溯。
2. 建立健全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
报名参加学院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
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
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
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院报学校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
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
学生,学院报学校取消其推免资格。
原文链接:https://smyspxb.nxu.edu.cn/info/1019/201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