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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 2025 年推免工作实施细则

2025-01-10 18:07 1398 来源:海文考研

生命科学学院 2025 年推免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宁夏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

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宁大校发〔2023〕107 号)

文件规定,为做好生命科学学院 2025 年推免工作,特制定

如下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组 长:苏建宇(院长)

邓光存(书记)

副组长:李 敏(副院长)

李 乐(副院长)

成 员:王智文(生物技术专业负责人)

杨 易(生物科学专业负责人)

杨文治(生物科学师范专业负责人)

二、工作安排

1. 成立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9 月 4 日前)

2. 成立不少于 5 人的特殊学术专长审核专家小组(9 月

4 日前)

3. 修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9 月 4 日前)

4. 修订附加项目考核办法(9 月 4 日前)

5. 学院专家小组配合书院对学生特殊学术专长材料进

行审核、组织特殊学术专长答辩、赋分。(9 月 11 日前)三、学术专长答辩

学院严格审核认定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成立特殊学术

专长审核专家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论文和竞赛获奖

进行审核和鉴定,其中提交论文的学生须进行答辩,答辩安

排如下:

时间:2024 年 9 月 10 日(根据学校整体安排,如有变

化,根据书院最新通知为准)

地点:知本楼 112 会议室

答辩流程:申请人按照抽签顺序,个人陈述 5 分钟,专

家小组提问 3 分钟,个人陈述内容应包含论文研究背景、研

究内容及结果。

四、其他事项

1. 严格执行推免生工作政策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

正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所有环节和

过程均做到可追溯。

2. 做好书院、学部的协调沟通,确保推免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1.特殊学术专长审核专家小组名单

2.附加项目考核办法附件 1

生命科学学院特殊学术专长审核

专家小组名单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为做好 2025 年推荐优秀本科

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经生命科学学院党政

联席会议研究研究决定成立 2025 年特殊学术专长审核专家

小组,具体人员如下:

组 长:苏建宇(职务:生命与食品学部常务副部长、

生命科学学院院长)

副组长:李

乐(生命科学学院副院长)

组 员:张自萍(生命科学学院教师)

吴晓玲(生命科学学院教师)

代金霞(生命科学学院教师)

武(生命科学学院教师)

张东涛(生命科学学院教师)附件 2

生命科学学院 2025 年推免工作

附加项目考核办法

根据《宁夏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

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宁大校发〔2023〕107 号)

文件规定,为做好生命科学学院 2025 年推免工作,特制定

如下附加项目考核办法。

一、工作安排

书院负责,学院配合组织成立不少于 5 人的专家工作

小组,由具有相关学科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承

担研究生教学、指导任务的教师组成,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

提交的特殊学术专长佐证材料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

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

二、赋分规定

附加项目成绩共计 8 分,其中:学生在校期间参军入

伍服兵役的最高得分不超过 2 分;科研成果最高得分不超

过 2 分;科研竞赛奖励最高得分不超过 2 分;参加志愿者

服务活动最高得分不超过 1 分;到国际组织实习最高得分

不超过 1 分。

(一)参军入伍服兵役

依据学生服兵役年限和综合表现进行量化评分:服兵役

3 年以上,或服义务兵役 2 年并获师级荣誉称号及以上者,计 2.0 分;服义务兵役 2 年并获团级荣誉称号者,计 1.5 分;

服义务兵役 2 年,计 1.0 分。

(二)科研成果

1.中国科技高质量期刊论文(T2 及以上)、SCI 查引论

文(中科院大类 3 区及以上)、学会评定的高质量 A 类学术

会议论文,计 2.0 分;

2.中国科技高质量期刊论文(T3)、SCI 查引论文(中科

院大类 4 区)、EI 全文收录论文、学会评定的高质量 B 类学

术会议论文,计 1.5 分;一般核心期刊,计 1.0 分。

说明:申请人须为第一作者,宁夏大学须为论文第一署

名单位。

(三)科研竞赛奖励

学生参加科研竞赛奖励得分参考下表中分值,乘以项目

成员排名权重分配系数,为该获奖项目个人得分。科研竞赛

获奖排名前七的主力队员;同一项目获不同竞赛、不同等级

奖励者,计分取最高分,不进行累加;所有加分项目应有官

方文件或证书原件予以证实,且获奖截止时间为申请推免年

度的 8 月 31 日前。(四)志愿服务

1.加分原则

参加地市级以上志愿者服务等活动表现突出者的最高

得分不超过 1 分,可依据学生综合表现和活动效果划分为

3 档,每档间分差不超过 0.4 分。志愿服务活动证明及表

彰文件原则上只认可由党政机关或同级共青团组织颁发提

供的,并加盖公章;非党政机关的社会组织和团体单独授予

的志愿服务活动证明,原则上不予认定。志愿服务时长及证

明统计截止时间为为申请推免年度的 8 月 31 日前。

2.加分类别

(1)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记录志愿服务时长。根据学

生第二课堂成绩单中志愿服务总时长进行认定。

(2)志愿服务活动证明。参加地市级以上志愿服务活

动取得相关证明者。

3.加分规则

(1)志愿服务加分采取志愿服务总时长和志愿服务活

动证明双轨加分;(2)以上两项加分类别由申请者自行选择其中一项进

行加分,各类别计分不进行累加;

(3)最终得分只取加分类别中较高的一项进行认定。

4.奖励办法

(1)志愿服务时长加分

学生志愿服务时长以 X 表示,单位小时。根据第二课

堂系统中记录的学生志愿服务总时长进行排名,排名位于年

级总人数前 30%的予以赋分。其中,志愿服务总时长在予以

赋分人数中排名前 30%赋 1 分,排名 31%-60%赋 0.7 分,排

名后 40%赋 0.4 分。

根据 2021 级本科生志愿服务总时长统计结果,可赋分

人数 44 人,志愿服务时长加分标准如下:

志愿服务时长(小时)

分值

X≥109.5

1

62≤X<109.5

0.7

43≤X<62

0.4

(2)志愿服务证明加分

学生参加地市级以上会展赛事、文化传播、环境保护、

支教调研、社会关爱等志愿服务活动或获得地市级以上志愿

服务表彰,由学生本人提供证书原件或表彰文件等证明,学

院专家工作小组审核后予以认定。(五)国际组织实习

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高等教育创新中心、联合国亚洲及

太平洋经济社会委员会、联合国经济和社会事务部、联合国

难民营、上海合作组织等国际组织中实习的,根据实习时长

和服务证明等划分为 3 档。国际组织实习时长统计截止时

间为申请推免年度的 8 月 31 日前。加分标准如下:

三、注意事项

1. 严格审核推免生的申请表、成绩单、证明材料等各

项推荐材料,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严格执行推免生工作政策

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规

范、结果公开,所有环节和过程均做到可追溯。

2. 建立健全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

报名参加学院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

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

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

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院报学校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

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

学生,学院报学校取消其推免资格。
原文链接:https://smyspxb.nxu.edu.cn/info/1019/201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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