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学院 2025 年推免工作
实施细则
根据《宁夏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
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宁大校发〔2023〕107 号)
文件规定,为做好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 年推免工作,
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由书记、院长任组长,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
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等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
院推荐工作细则和具体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组长:李文华、刘源
副组长:王松磊、方海田
成员:范艳丽、章中、李亚蕾
二、工作安排
(一)工作程序
1.9 月 4 日,学院修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报送学部审核,
成立特殊学术专长审核专家小组。
2.9 月 10 日,学院审核专家小组配合书院对学生特殊学
术专长材料进行审核、赋分。
3.根据学校推免名额分配方案,将推免名额分配至相应
班级,于 9 月 13 日前提交学部遴选小组审核。
(二)推荐要求
从具备下列条件的学生中择优选拔推免生:1.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具有宁夏大学学
籍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
2.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精神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
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体健康。
3.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
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专业实践能力。
4.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记录。
5. 品行表现良好,无任何违纪违法受处分记录。
6. 在所学专业范围内学业成绩优秀,前三年专业课程
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 2.8(本细则专业课程指除通识教育选
修课、辅修专业课以外的课程,下同),且在校综合测评
平均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进入前 30%。由宁夏大学公
派访学学生(以学生处公布的访学名单为准),专业课程
平均成绩和在校综合测评平均成绩按其在宁夏大学学习期
间的成绩计算。
7. CET-4 成绩达到 425 分以上(含 425 分)。
(三) 推荐程序和办法
1.学院制定本单位推荐工作实施细则,由学部审定报本
科生院备案后进行推荐工作并及时公布。
2.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可向书院提交申请,填写《宁
夏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所提交的各类获
奖证书、学术成果等根据学院实施细则要求进行审核。学生在校专业课程平均成绩由学院从学校教务平台导出并审核确
认,在校综合测评平均成绩由书院出具。
3.对符合申请条件并自愿提出申请的学生,学院以遴选
总成绩排序的方式,根据本科生院分配的推免生名额择优确
定拟推荐名单。当 2 人或 2 人以上总成绩相同时,以申请人
专业课程平均成绩排序;如专业课程平均成绩也相同时,
以附加项目中特殊学术专长成绩排序。
遴选总成绩的计算公式如下:
遴选总成绩 = 专业课程平均成绩×92%+附加项目成绩
其中,专业课程平均成绩=∑(课程成绩×课程学分)/
∑应修课程学分,满分100 分;附加项目成绩按实际分值计算,
满分 8 分。
(1)专业课程平均成绩取学生在校前三年专业课程成绩
平均分。
(2)附加项目成绩主要包括学生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
役、参加志愿者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及取得的科研成果、
科研竞赛获奖等。学生在某一方面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只取
其最高分项。
(3)附加项目考核办法由书院负责、学院配合制定,
经学部遴选工作小组审议,公示 5 个工作日。
(4)学部计算遴选总成绩,根据学院分配名额,将拟
推免学生名单报本科生院审核。三、学术专长答辩
(一)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纳入附加项目考
核。特殊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于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
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以及作为
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
三等奖(铜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
内赛事相关要求)。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
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参考,不纳
入评价成绩计算。
(二)学院成立不少于 5 人的专家工作小组,由具有副
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承担研究生教学、指导任务的教
师组成,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提交的特殊学术专长佐证材料
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
书院组织学生在学院进行公开答辩。
(三)特殊学术专长答辩实行实名制现场评分方式,重
点评价学生所提交学术成果的创新性和学生本人的贡献度。
专家审核小组每位成员独立给出明确的审核鉴定意见并签
字存档。答辩全程录音、录像,记录备查,答辩结果公开公
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加分项,不纳入推免遴选成绩
计算体系。
四、其他事项
(一)管理与监督
1.学院对推免生工作的原则、办法、程序和结果等事项认真研究,通过党政联席会议集体决策。严格执行推免生工
作政策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到政策透明、
程序规范、结果公开,所有环节和过程均做到可追溯。
2.学院严格审核推免生的申请表、成绩单、证明材料等
各项推荐材料,坚决杜绝弄虚作假。
3.建立健全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报
名参加学院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
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
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
免相关工作人员,学院报学校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
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
生,学院报学校取消其推免资格。
4.学院推免生工作接受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的全
面监督。
5.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有异议的学生,
学部受理其投诉和申诉。
6.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
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由学
院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二)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院负责解释。
若学校相关政策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附件:1.特殊学术专长审核专家小组名单
2.附加项目考核办法附件 1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特殊学术专长审核
专家小组名单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为做好 2025 年推荐优秀本科
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经食品科学与工程学
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研究决定成立 2025 年特殊学术专长审
核专家小组,具体人员如下:
组 长:
刘 源
(职务:教授、院长)
副组长:
王松磊
(职务:教授、副院长)
成 员:
范艳丽
(职务:教授 )
章 中
(职务:教授)
李亚蕾
(职务:教授)附件 2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 年推免工作
附加项目考核办法
根据《宁夏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
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宁大校发〔2023〕107 号)
文件规定,为做好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 年推免工作,
特制定如下附加项目考核办法。
一、工作安排
1.按照学校要求,学院组织成立不少于 5 人的特殊学术
专长审核专家小组(以下简称“专家小组”)报送学部。专
家小组由具有相关学科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
承担研究生教学、指导任务的教师组成,对申请推免资格学
生提交的特殊学术专长佐证材料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
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
2.其他事项执行 2025 推免通知中的相关要求。
二、赋分规定
附加项目主要包括学生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取得
的科研成果、科研竞赛获奖、参加志愿者服务以及到国际组
织实习等内容,共计 8 分,其中:学生在校期间参军入伍
服兵役的最高得分不超过 2 分;科研成果最高得分不超过
2 分;科研竞赛奖励最高得分不超过 2 分;参加志愿者服
务活动最高得分不超过 1 分;到国际组织实习最高得分不超过 1 分。
(一)参军入伍服兵役
学生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期间获团以上嘉奖或团
以上优秀士兵荣誉的加 1 分,荣立三等功加 1.5 分,荣立两
次三等功或一次二等功加 2 分。
(二)科研成果
经特殊学术专长专家审核工作小组考核通过的科研成
果,依据宁夏大学《宁夏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
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 (试行)》(宁大校发〔2023〕
107 号)通知相关要求,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中国科
技高质量期刊论文(T2 及以上)、SCI 查引论文(中科院大
类 3 区及以上)、学会评定的高质量 A 类学术会议论文加 2
分;中国科技高质量期刊论文(T3)、SCI 查引论文(中科
院大类 4 区)、EI 全文收录论文、学会评定的高质量 B 类
学术会议论文加 1.2 分;一般核心期刊及以上加 0.4 分。
(三)科研竞赛奖励
根据学科竞赛的组织机构、社会影响和获奖难度等方面
综合考虑,将科研竞赛项目分为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
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
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等一类竞赛;中
国高等教育学会高校竞赛评估与管理体系研究工作组发布
的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的竞赛项目等二类竞赛;
经学院特殊学术专长审核专家小组考核通过的其他类学科
竞赛(全国赛)。科研竞赛获奖排名前七的主力队员,参加科研竞赛奖励得分参考下表中分值,乘以项目成员排名权重
分配系数,为该获奖项目个人得分。
科研竞赛项目成员排名权重分配系数
项目署名总人数
团队成员排名次序
第一
第二
第三
第四
第五
第六
第七
一人
1/1
二人
2/3
1/3
三人
3/6
2/6
1/6
四人
5/11
3/11
2/11
1/11
五人
7/18
5/18
3/18
2/18
1/18
六人
10/26
6/26
4/26
3/26
2/26
1/26
七人
12/36
8/36
6/36
4/36
3/36
2/36
1/36
相关说明:1.科研竞赛得分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千分位;2.超出本办法内容,由学院特殊
学术专长审核专家小组认定,同时将认定结果报本科生院备案。
(四)志愿服务
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记录志愿服务时长及表现、参加地
市级以上志愿者服务活动证明等划分为 3 档、每档间分差不
超过 0.3 分。采取志愿服务总时长和志愿服务活动证明双轨
加分,以上所列两项认定类别由申请者自行选择其中得分较
竞赛级别
获奖层次
总分
获奖等级
得分
I 类竞赛
国家级
2.000
一等奖以上
2
二等奖
1.8
三等奖
1.6
II 类竞赛
国家级
1.600
一等奖以上
1.6
二等奖
1.44
三等奖
1.28
其他类学科竞
赛(全国赛)
国家级
1.280
一等奖以上
1.280
二等奖
1.152
三等奖
1.024高的一项进行认定,不累计加分。学生参加地市级以上会展
赛事、文化传播、环境保护、支教调研、社会关爱等志愿服
务活动或获得志愿服务表彰,由学生本人提供证书原件或表
彰文件等证明,志愿服务活动证明及表彰原则上只认可由党
政机关或同级共青团组织颁发提供的,并加盖公章(“党政
机关”仅指中国共产党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不包括工会、
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非党政系列的社会组织
和团体单独授予的志愿服务活动证明,原则上不予认定。
学生志愿服务时长以 X 表示,单位小时。根据二课系统
中记录的学生志愿服务总时长,划分三个档次,各档次加分
如下。
志愿服务时长
分值
60≤X<100
0.4
100≤X<140
0.7
X≥140
1
学生参加地市级以上会展赛事、文化传播、环境保护、
支教调研、社会关爱等志愿服务活动或获得地市级以上志愿
服务表彰,由学生本人提供证书原件或表彰文件等证明,学
院专家工作小组审核后予以认定。
级别
分值
地市级及以上
0.4
省部级及以上
0.7
国家级及以上
1
(五)国际组织实习
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高等教育创新中心、联合国亚洲及
太平洋经济社会委员会、联合国经济和社会事务部、联合国
难民署、上海合作组织等国际组织中实习,时长以 2—3 个
月加 0.4 分,3—6 个月(含 3 个月)加 0.7 分,6 个月以上加 1 分。
三、注意事项
(一)涉及附加项目成绩及申请学生所获各种奖励、成
果等时间截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以正式刊物、文件、获奖
证书等为依据。附加项目分值每一类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
则上只取最高项。专家小组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特殊学术专长
材料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
况。
(二)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者利益相关人员
报名参加本年度推免的应主动向遴选小组申请回避,有其他
可能影响推免工作公平公正情形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
请推免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本科生院报备声明。学生与直系亲
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论文仅作
参考,不纳入评价成绩。
(三)严格审核申请材料,相关材料自行留档备查,所
有环节和过程均要做到可追溯。在推免过程中,如有相关人
员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学校将取消相关学生推免资格,
对已录取者向学生接收单位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通报处理
结果,由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
诚信档案》,由学校相关部门严肃处理,追究相关单位和相
关人员的责任。
原文链接:https://smyspxb.nxu.edu.cn/info/1019/201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