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参照教务处发布的《河南师范大学关于推荐2024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为做好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成立文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文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做好推免政策和工作流程的解读,严格履行组织报名、资格审核、考核公示程序,受理学生的咨询与质疑,保障推免工作规范有序、科学严谨、公平公正。工作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学院党委书记 院长
副组长: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
学院党委副书记
成 员: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
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参与推免年级辅导员
教师代表
学生代表
二、推荐基本条件
(一)普通类推免生推免条件:
1.坚持和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刻苦学习,勤于创新,身心健康,积极向上。
2.专业主干课程总成绩排名位于本专业学生总人数的前40%(含40%)。有任意课程补考记录者须位于前20%。
3.英语水平达到大学生英语四级水平(成绩≥425)或雅思成绩达到6.0或托福成绩65分及以上。
4.在各类学科和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者,或在校学习期间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及以上刊物发表论文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二)硕师计划类推免生推免条件:
1.坚持和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刻苦学习,勤于创新,身心健康,积极向上。有志于从事农村教育教学、研究工作。
2.专业主干课程总成绩排名位于本专业学生总人数的前60%(含60%),有任意课程补考记录者须位于前30%。
3.英语水平达到大学生英语四级水平(成绩≥425)或雅思成绩达到6.0或托福成绩65分及以上。
4.志愿到县镇及以下农村学校任教,具体教师资格条件要求按上级通知执行。
5.在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者,或在校学习期间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教学研究类论文者,或参加过一学期支教的师范类毕业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6.硕师计划类推免生本科所学专业原则要求为师范类专业,学生接收单位须填报我校。获得推免资格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与设岗县签订协议。可按时获得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毕业时取得教师资格证。本科毕业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硕师计划”研究生,无法聘为编制内正式教师或特岗教师,将取消培养资格。
7.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毕业生,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优先分配推免指标。
8.服务范围、服务期及培养
(1)“硕师计划”推免生的服务范围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河南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农村学校,以中学为主。
(2)“硕师计划”推免生在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为三年,期间边工作、边学习,完成研究生基础课程学习,第四年到培养学校脱产学习一年,并完成硕士论文答辩,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3)按照文件要求,实行“硕师计划”与“特岗计划”相结合,2024年8月前“硕师计划”推免生到签约扶贫县教育局办理报到手续,并将户籍及人事档案等迁往任教学校所在县。三年服务期满后,学生可选择是否留在当地继续任教或不继续任教,继续留在当地任教的“硕师计划”推免生,不转户口、档案。不再任教的“硕师计划”推免生,户口、档案转至培养学校。
(4)“硕师计划”推免生应于2027年9月到培养学校报到并进行为期一年的在校学习。任教未满三年或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工作流程
(一)组织报名
1.具备报名资格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自愿到学院指定地点申请报名,填写《河南师范大学免试研究生资格申请表》(一式二份,学院留存一份,交教务处一份)。未填写申请表者视为放弃推免资格。
2.符合推荐免试条件的学生在报名时需要提交个人书面申请书(本人手写并签名)并保证在参加推免中提交的个人所有材料真实有效。
(二)学院审核
在规定时间内,学院根据推荐条件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学院依据推免工作实施细则中规定的综合排名办法进行排序。
(三)汇总公示
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评议,按公布指标确定推荐人员名单,并在醒目地点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四、综合评价办法
综合排名成绩按100分计算,由学业综合成绩、素质类综合成绩组成。学业综合成绩为专业主干课程成绩,占比80%;素质类综合成绩包括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情况、外语水平、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学习、科研成果、高水平学科竞赛获奖、平时综合表现等方面,占比20%。
各部分具体构成及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评价成绩 |
类别 |
占比 |
占比合计 | ||
学业综合成绩 (不低于80%) |
--- |
--- |
80% | ||
素质类综合成绩 (不高于20%) |
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不高于5%) |
参军入伍服兵役 |
5% | ||
参加志愿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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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国际组织实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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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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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赛获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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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英语等级考试、雅思、托福 (不高于5%) |
--- |
5% | |||
平时综合表现 (不高于10%) |
--- |
10% | |||
合计 |
100% |
(一)学业成绩(80%)
三年专业主干课成绩占比80%。计算方法:(申请人三年专业主干课总成绩/主干课门数)*80%。
(二)素质类综合成绩(20%)
1.外语占5分(即5%)。计算方法:通过CET六级为5分,通过CET四级者为3分,雅思成绩达到6.0或托福成绩65分及以上者3分。
2.平时综合表现依据在校前三年综合表现,占10分(即10%)。计算办法:(申请人前三学年综合表现分值之和/参加本专业推免报名学生中前三学年综合表现之和的第一名分值)*10。
3.学术论文、学科竞赛、参军、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学习等,占5分(即5%)。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队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的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各项具体分值参照附件标准。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
计算办法:(申请人前三学年此项之和/参加本专业推免报名学生中前三学年此项之和的第一名分值)*5。
(三)所有计分项目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计算分数时,总分排名保留小数点四位,若出现并列,优先考虑次序为:专业主干课总成绩、科研成果、综合表现、外语成绩。
五、附则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推荐:
1.考试作弊及协同作弊者;
2.受过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者;
3.推荐时已确定不能获得学士学位者。
(二)已经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1.被确定推免后,受刑事或违纪处分者;
2.不能如期毕业,或不能获得学士学位者;
3.被发现所提供的成绩或其他材料不实,弄虚作假者。
(三)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推免资格。
(四)推免工作实施回避制度。推免工作涉及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申请本学院(部)推免生推荐资格的要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报名申请本学院(部)推免生推荐资格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报名申请推免生推荐资格的,应主动向学院(部)报备声明。
(五)严格审核认定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队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的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人员组成,不少于5人),严格审核、认定申请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对申请的学生进行公开答辩。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答辩,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
(六)推免学生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原则上以中国志愿服务网公布的全国性项目为依据。
(七)推免学生参加的国家级学科竞赛,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发布的《2023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内竞赛项目名单》为准。
(八)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若上级文件有新的规定,以上级文件为准。
(九)本办法的解释权归文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文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2023年9月20日
附件 1
文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科研成果计分依据
一、论文类:
1.CSSCI 源期刊:12分/篇(独著12分,第一作者10分),限2篇
2.中文核心期刊:8分/篇(独著8分,第一作者6分),限2篇
二、高水平学科竞赛
国家级:一等奖 15分,二等奖 12分,三等奖 10分
高水平学科竞赛分值仅限项目主持人,第一参与人按上述分值的40%计算,第二参与人按上述分值的30%计算,第三及其后参与人按上述分值的20%计算;
竞赛奖励 及其它 属当年度非因学校原因造成证书滞后发放时, 以公 布 证明为准。
三、在校期间入伍服兵役情况分值
荣立二等功及以上15分;荣立三等功10分;服满兵役5分
四、参与志愿服务 国家级5分(仅限一项)
五、到国际组织学习 5分(仅限一项)
、
附件 2
专家审核小组成员名单:
周相录
孙志波
刘志芳
屈会超
李钦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