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2023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免细则(普通类)
外国语学院推荐 2023 届全日制
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普通类)
根据东北师范大学 2023 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制订本细则。
一、推免工作原则
1. 推免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程序进行,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3.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将本科阶段学业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同时在综合评价中注重对学生的全面考查,择优选拔。
二、推免范围
外国语学院在籍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包含公费师范生以及定向、委托培养等招生时明确规定不得报考研究生的情形)。
三、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1. 组织机构
1)领导机构:外国语学院党政联席会
2)工作小组:
组 长:学院院长、学院党委书记
副 组 长:主管本科教学副院长、学院党委副书记
小组成员:英语、日语、俄语、商务英语各系系主任
工作人员:各专业本科教务秘书、本科四年级辅导员
2. 职责
负责制订学院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并按细则开展工作。
四、推免计划的分配原则
推免生分为普通计划类和专项计划类。
对于普通计划类推免,学院根据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向各专业预分名额,若有专业推免申请人数(申请人须符合“五、申请推免生的基本条件”)低于学院预分名额,剩余名额由学院收回统一调配。专项计划类推免生政策按照国家和学校政策执行。
五、申请推免生的基本条件
1. 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体健康,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较强。
2. 普通类推免要求申请者前三学年专业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 30%范围以内。课程计划中截至第三学年结束应修的必修课必须全部及格(重修及格的视为及格),否则不具备推免资格。
六、推免生的综合考核办法
普通计划类推免生的考核依据学习成绩进行,总成绩为 100 分。成绩度量依据平均学分绩点,成绩考核课程包括前三学年专业必修课程,推免资格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获取;若两位(或多位)申请人分
数相同,则在两位(或多位)申请人内部按照前三学年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获取。
七、推免生的选拔程序
推免生的选拔程序按照学校 2023 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
八、相关要求
1.普通类与专项类不得兼报。
2.推免工作相关人员要高度重视推免工作在学风建设中的重要意义,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认真开展审核工作,不许有任何弄虚作假行为。
3.推免工作相关人员应做好所有推免工作材料的记录与存档、计分准确、所有环节做到可追溯可核查。
4.获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后,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资格:
(1)被确定为免试录取硕士研究生后,受到各种处分者。
(2)被确定为免试录取硕士研究生后,未能按时获得学位者。
(3)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低于良好者。
(4)身体检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
(5)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6)申请专项计划,毕业时未达到专项计划的要求者。
(7)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者。
九、附则
1. 本细则解释权在外国语学院。
2. 若学校相关文件进行修订,外国语学院将依据学校政策对本细则进行修订。
外国语学院
2022 年 9 月






2829
附件
电子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