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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通大学关于推荐 2025 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

2024-10-28 18:08 1446 来源:海文考研

        根据上级 2024 年相关推免文件、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 号)等文件的精神,为做好我校 2025 届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
(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组织与领导
        学校成立由分管本科教学工作副校长和副书记任组长、本科生院常务副院长和学生处处长任副组长的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本科生院、研究生院、卓越工程师学院、学生处、团委相关负责人,各相关学院分管本科教学工作副院长。学校纪委办公室全程监督推免工作。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研究和审定学校推荐办法、推免名额分配、拟推免名单等重要事项,并组织指导各学院完成推免工作。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应成立以分管本科教学工作副院长和副书记为组长的学院推免工作组。学院推免工作组负责整体组织完成学院推免各项工作,其中教学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学生学业成绩,学生工作部门负责审核学生思想政治表现。
        二、推免政策
        (一)推免类别
        我校推免生分为三类:第一类为普通选拔推荐;第二类为保留学籍参加支教团及保留学籍任辅导员项目选拔推荐;第三类为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选拔推荐。
        (二)推免实施细则
        申请参加推免的基本条件原则上按所在年级学生手册中的《北京交通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有关规定》的要求执行。具体实施细则见《北京交通大学推荐 2025 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普通类工作实施细则》(附件 1)、《北京交通大学推荐 2025 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保留学籍参加支教团及保留学籍任辅导员工作实施细则》(附件 2)、《北京交通大学推荐 2025 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工作实施细则》(附件 3)。
        (三)工作总体要求
        推免工作应坚持严格规范管理,确保推荐过程公平公正。推免办法、拟推免名单等重要事项均在本科生院网站主页进行公示。各类推免工作要严格按照《北京交通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有关规定》及上级相关文件执行,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各学院在开展宣传推免政策、组织学生报名、名单公示等工作中应确保信息公开,对学院推免实施细则、学生排名、申请科研创新素养的材料和成绩、申请综合素质与个性发展的材料和成绩、拟报学校推免办公室学生名单等均应公开公布,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确保择优选拔过程公平,推免结果公正。
        (四)回避制度
        要建立健全回避制度,本校教职工子女或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推免的应主动报备或申请回避,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相关政策见《北京交通大学推荐 2025 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回避制度实施细则》(附件 4)。
        (五)名额分配原则
        推免的名额分配综合考虑 2025 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各学院深造率等基本情况,优先支持国家重大科技创新平台、重大科研任务攻关以及向学校一流学科和一流专业倾斜。近几年名额增量将重点向生源质量好、师资力量强、办学水平高、学科特色显著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和新时代卓越领军人才培养倾斜,具体名额的分配将依据名额分配方案确定后另行通知。
        (六)其他
        为了确保推荐工作有效,确保招生名额落到实处,申请推免并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学校后续将不再为其制作出国留学使用的英文成绩单,请学生慎重报名。
        三、日程安排
        (一)普通推免
        1.各学院根据本通知的精神制定本学院普通推免的实施细则,9 月 5 日下午 17:00 前,将本学院推免工作组名单、普通推免实施细则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本科生院,以下简称学校推免办公室)备案。
        2.9 月 14 日中午 12:00 前,各学院公布本学院普通推免实施细则,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交推免申请表和相关模块成绩认定证明材料,并完成相关模块成绩审核认定公示及课程成绩排名公示工作。
        3. 9 月 18 日下午 17:00 前,核算报名学生总成绩,并依据总成绩确定排名,将核算总成绩和排名结果向学生进行公布,同时报学校推免办公室备案。
        4.9 月 19 日中午 12:00 前,各学院在网站公布拟报学校推免办公室学生名单和 3-5 人的递补学生名单,同时将名单报学校推免办公室。
        (二)专项推免
        1.9 月 11 日下午 17:00 前,卓越工程师学院根据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实施细则组织完成学生选拔工作,并将拟入选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学校推免办公室。入选此专项的学生不可再参与其他类型推免。
        2.9 月 14 日下午 17:00 前,学生工作处(部)、团委根据保留学籍参加支教团及保留学籍任辅导员项目选拔实施细则,会同各学院组织完成符合条件学生申请报名及选拔工作,并将保留学籍参加支教团及保留学籍任辅导员学生申请表、证明材料、审核意见、拟入选学生名单报学校推免办公室。入选此专项的学生不可再参与其他类型推免。
        (三)审议拟推荐名单并公示
        9 月 25 日前,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拟推荐的普通、保留学籍参加支教团及保留学籍任辅导员、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学生名单进行审议。审议后的学生名单在本科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 7 日。在公示期内学校推免办公室接受学生的申诉,公示无异议的拟推荐学生获得推免资格。申诉办法见《北京交通大学推荐 2025 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申诉渠道》(附件 5)。
        (四)信息报送
9 月 27 日前报送信息。本科生院、研究生院负责将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名单及相关信息上报给北京市及教育部相关部门,经审核后全部上载至“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
        (五)填报志愿
        学生通过推免系统填报志愿,参加校内外各招生单位组织的复试。逾期未能通过校内外招生单位复试者自动放弃推免资格。报考、复试与接收等相关工作安排请以推免系统操作说明及报考学校研究生招生单位通知为准。



本科生院

2024年9月10日


附件 1: 


北京交通大学推荐 2025 届优秀应届本科

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普通类工作实施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普通类别的推免工作。

         一、组织与领导 

    学校成立由分管本科教学工作副校长和副书记任组长、 本科生院常务副院长和学生处处长任副组长的学校推免生 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本科生院、研究生院、卓越工 程师学院、学生处、团委相关负责人,各相关学院分管本科 教学工作副院长。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应成立以分管本科教 学工作副院长和副书记为组长的学院推免工作组。学院推免 工作组负责整体组织完成学院推免各项工作,其中教学管理 部门负责审核学生学业成绩,学生工作部门负责审核学生思 想政治表现。 

        二、推荐选拔程序 

            1.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可以自由申请,在本学院报名。 

            2.学院对报名的学生进行排序,择优选拔推荐,确定拟推荐人选,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予以公示, 公示结束无异议的学生获得推免资格。

        三、申请的基本条件 

        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须满足以下条件: 

        1.基本要求:(1)应届本科毕业生;(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违反学术诚信记录;(3)品行表现优良,未受过 学校纪律处分或受过学校纪律处分已解除。(4)存在其它不 良表现的,经校院研究确认,不具有申请资格。

        2.已经取得的学分满足所学专业培养方案进度的要求且前三学年必修课已全部修读;已修的以百分制记载成绩的 课程成绩合格且不得有因不及格出现的补考或重修记录,以五级制记载成绩的课程不及格门次不得超过 1 门次。 

        3.课程成绩的计算范围为以百分制和五级制记载成绩 的课程,按照加权平均成绩进行排序,课程成绩专业排名入 围比例不超过 40%;对于具备较高政治素养,有较强的组织 和表达能力,并符合学校相关要求的同学,课程成绩专业排 名可放宽至 50%;对于在学校指定的学科竞赛中获得省部级 一等奖或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的学生,或以第一发明人身份 获得创造发明专利的学生,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 1-4 级 论文的学生,课程成绩专业排名可放宽至 50%。 

        4.外语条件要求:

        (1)2025 届非外语类专业毕业生英 语语言能力成绩不低于 70 分,对于个别专业培养方案中英 语课模块要求少于 9 学分或修读其他语种而无法认定英语语 言能力的,英语水平要求为达到相当于 70 分水平。对于按照 艺术类招生的学生,英语语言能力成绩不低于 60 分。

        (2) 2025 届外语类专业由语言学院确定,并在本院实施细则中明 确。 

        5.已经取得的综合素质培养学分满足《北京交通大学本科生德育与全面发展培养实施方案》规定的要求。

        6.企业定向和国防定向的学生必须经过原定向培养单 位的批准。 

        7.对于在我校学习满两年及以上后参加国际交流项目 且在国外学习结束后返回我校继续完成本科阶段学习的学 生,由学院参照以上条款的精神,考虑在我校期间的学习成 绩和国外学习情况确定基本条件和成绩折算办法。

        四、择优选拔方式 

        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做到全面考核,择优选拔。在推荐过程中应对申请的学生进 行全面考查,既要重视考核学生的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又 要重视考察业务水平。具体按以下原则择优选拔:

        申请普通推免的学生课程成绩一般不应低于 80 分,按 照总成绩进行排序,依次推荐。总成绩由课程成绩、数学与 专业能力、外语语言能力、科研创新素养、综合素质与个性 发展五个部分按比列折合后汇总而得,目的在于导向学风建 设,培养学生的科研潜质,推进“三全育人”体系。

        1.课程成绩模块 

        课程成绩在总成绩中占比 70%,取前六学期学生修读的所有课程的加权平均成绩,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重修、 补考成绩不参与计算。 

        2.数学与专业能力模块 

        数学与专业能力模块在总成绩中占比 20%,取学生培养方案中“数学能力模块”、“学科基础课程模块”的必修课和 “专业核心必修课程模块”课程的加权平均成绩,以第一次 考试成绩为准。

        3.外语语言能力模块 

        外语语言能力模块在总成绩中占比 3%。 

        非外语类专业,取学生“英语语言能力”课程的最高成 绩,学生可按照《北京交通大学大学英语课程设置及成绩记 载办法》中的规定多次认定“英语语言能力”。 

        外语类专业、修读除英语外其他语种的学生、无法认定 英语语言能力的专业,由相关学院自行确定外语语言能力模 块的计算办法。 

        4.科研创新素养模块

        科研创新素养模块在总成绩中占比 4%。参加导师计划, 具有进一步培养潜质,被导师认定为优秀的学生,参加大学 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科竞赛、发表论文、获得专利 等科研创新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可获得科研创新素养成绩, 具体的评分标准由各学院自行制定,应根据成果、水平级别、 学生贡献程度细化评分标准,评分依据和结果都要公示。以 上项目必须在推免当年 8 月 31 日前取得相应的证明材料方 可被认定。 

        5.综合素质与个性发展模块

        综合素质与个性发展模块在总成绩中占比 3%。修读综合 素质培养实施方案的学生,综合素质与表现优秀的学生,在文艺和体育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参军入伍表现良好的学生, 到国际组织实习表现良好的学生可获得综合素质与个性发 展成绩,相关职能部门提供评分指导意见,具体评分标准由 各学院自行制定。综合素质与个性发展模块采用百分制记载 成绩,其中修读综合素质培养实施方案最多可获得 60 分,其 余各单项最多获得 20 分,获得多项成绩可累加计分,但总成 绩不超过 100 分。

        (1)学生修读综合素质培养实施方案获得的成绩由学生工作处提供,并向学生公示。 

        (2)学生综合素质与表现评分的指导意见由学生工作处提供,评分标准由学院制定,并向学生公示。 (3)在文艺和体育方面获得北京市级以上奖励的学生, 获奖名单和评分指导意见由团委和体育部提供,评分标准由 学院制定,并向学生公示。 

        (4)参军入伍学生服役期间的表现、获奖、立功情况和评 分指导意见由学生工作处提供,评分标准由学院制定,并向 学生公示。

         (5)学生在国际组织实习需提供相应的证明,评分标准 由学院制定,学院应视实习组织类别、工作内容、学生表现 区分评分额度,评分结果向学生公示。 

        五、其他

        詹天佑学院本博贯通培养的学生应满足《北京交通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有关规定》中的相关条件,按詹天佑学院相关细则实施。


附件 2: 


北京交通大学推荐 2025 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 

攻读研究生保留学籍参加支教团及保留学籍任辅导员工作

实施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保留学籍参加支教团类别的推免工作。 

        一、组织与领导 

        学校成立学校专项保研(保留学籍参加支教团)工作领 导小组(以下简称“专项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学生工作 校领导担任,团委、本科生院、研究生院、学工部、研工部 和就业与创业指导中心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保留 学籍参加支教团选拔的全面领导,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团委 负责。 

        二、申请的基本条件 

        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保留学籍参加支教团)须满 足以下条件: 

        1.基本要求:应届本科毕业生;诚实守信,学风端正, 品行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 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凡有不良记录者,一票否决,不得入选。 

        2.已经取得的学分满足所学专业培养方案进度的要求 且前三学年必修课已全部修读;已修的以百分制记载成绩的 课程成绩合格且不得有因不及格出现的补考或重修记录,以五级制记载成绩的课程不及格门次不得超过 1 门次。 

        3.课程成绩的计算范围为以百分制和五级制记载成绩 的课程,在计算课程成绩排名时,按照加权平均成绩进行排 序,均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重修、补考成绩不参与计算。 课程成绩专业排名前 40%;具备较高政治素养、有较强的组 织和表达能力并符合学校相关要求的同学,课程成绩排名可 放宽至前 50%。 

        4.外语条件要求: 

        (1)非外语类专业:英语语言能力成绩不低于 70 分, 对于个别专业培养方案中英语课模块要求少于 9 学分或修读 其他语种而无法认定英语语言能力的,英语水平要求为达到 相当于 70 分水平。对于按照艺术类招生的学生,英语语言能 力成绩不低于 60 分。英语成绩截至当年 8 月 31 日前。 

        (2)外语类专业由相关学院自行决定。 

        5. 已经取得的综合素质培养学分满足《北京交通大学 本科生综合素质培养与认证实施方案》规定的要求。 

        6. 定向委托培养的学生必须经过原定向培养单位的批准。 

        7. 在我校学习满两年及以上者,参加国际交流项目且 在国外学习结束后返回我校继续完成本科阶段学习的,由学 院参照以上条款的精神,考虑在我校期间的学习成绩和国外 学习情况确定基本条件。 

        8.理想信念坚定,具有较强家国情怀和志愿精神,具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具有奉献精神,吃苦耐劳、 作风正派、意志坚强、身心健康,能胜任西部地区基础教育 志愿服务工作。须为志愿北京网站的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 志愿服务,热爱并愿意从事支教工作。具有较好的组织管理 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善于团结协作, 具有团队精神。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获得中小学教 师资格证认证资格者、重大政治任务参与者、重大活动志愿者、学生干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推荐程序 

        1.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可以自由申请,在本学院报名。 

        2.本科生院对报名的学生进行资格复审,校团委组织进 行岗位适应性考察,专项领导小组组织面试和试讲,择优确 定初步推荐人选,报学校推免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推荐人选, 并进行全校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的学生获得保留学籍参加 支教团资格。 

        3.获得保留学籍参加支教团推免资格的学生将不再具 备其他类型的推免资格。 

        四、择优选拔方式 

        保留学籍参加支教团的选拔工作要遵循公平、公正、公 开的原则,做到全面考核,择优选拔,具体要求如下: 

        1.学生须已申请参加我校支教保研预选拔,并通过资格审查。

        2.学校依据学习排名,校、院两级岗位适应性考察情况,结合政治表现和政治面貌、重大政治任务参与情况、志愿服 务与社会实践参与情况、担任学生干部情况、获得中小学教 师资格证认证资格等综合确定面试名单。确认参加面试的学 生原则上不可自行放弃支教保研资格。 

        3.面试包含问答环节和模拟授课环节。重点考察仪态仪 表、语言表达、课堂组织能力等。 

        4.评委综合个人基本情况、面试表现对候选人进行无记 名投票,择优确定符合招募指标的正选建议人选,以及约于 招募指标 25%左右的递补人选。 

        5.由专项领导小组上报学校推免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 确定推荐人选并进行公示,无异议的学生获得保留学籍参加 支教团资格。 

        6.体检。获得保留学籍参加支教团资格的学生参加由学 校团委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按照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 生支教团体检项目执行,通过体检的学生正式获得推免资格, 若有未通过体检的学生则依据递补方案确定人选。

附:学校专项保研(保留学籍参加支教团)预选拔环节要求 

        预选拔环节,由学校专项保研(保留学籍参加支教团) 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具体要求如下: 

        1.学校发布预选拔通知,各学院组织学生参加报名。 

        2.由各学院学生工作联席会组织各学院考察面试工作, 确定学院推荐名单及排序,学院考察面试具体内容及程序由各学院自行制定。 

        3.由学校统一组织报名同学进行岗位适应性考察。



附件 2: 


北京交通大学推荐 2025 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 

攻读研究生保留学籍参加支教团及保留学籍任辅导员工作 

实施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保留学籍任辅导员类别的推免工作。 

        一、组织与领导 

        学校成立专项保研(保留学籍任辅导员)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由分管学生工作校领导担任,成员包括本科生院、学工 部、人事处、组织部、研工部、团委和研究生院相关单位负 责人。学校专项保研(保留学籍任辅导员)工作领导小组负 责保留学籍任辅导员选拔工作的全面领导,具体工作由学生 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学工部)落实。 

        二、申请的基本条件 

        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保留学籍任辅导员)须满足 《北京交通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 究生的有关规定》(2021 版)中第二条关于申请免试研究生 的条件要求,且须具备胜任辅导员岗位的基本素质条件,具体如下: 

        1.基本要求:应届本科毕业生;诚实守信,学风端正, 无违反学术诚信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未受过学校纪律处分 或受过学校纪律处分已解除;具有胜任学生辅导员岗位所必 备的身体条件;存在其他不良表现的,经校院研究确认,不具有申请资格。

        2.课程完成要求:已经取得的学分满足所学专业培养方 案进度的要求且前三学年必修课已全部修读;已修的以百分 制记载成绩的课程成绩合格且不得有因不及格出现的补考 或重修记录,以五级制记载成绩的课程不及格门次不得超过 1 门次。 

        3. 课程成绩排名要求:课程成绩(指以百分制和五级制 记载成绩的课程成绩,下同),按照加权平均成绩进行排序, 均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重修、补考成绩不参与计算。课程成绩专业排名前 40%;具备较高政治素养、有较强的组织 和表达能力并符合学校相关要求的同学,课程成绩排名可放宽至前 50%; 

        4.外语水平要求:非外语类专业学生英语语言能力成绩 不低于 70 分,对于个别专业培养方案中英语课模块要求少 于 9 学分或修读其他语种而无法认定英语语言能力的,英语水平要求为达到相当于 70 分水平。对于按照艺术类招生的 学生,英语语言能力成绩不低于 60 分。英语成绩截至当年 8 月 31 日前。外语类专业由语传学院自行决定。 

        5.已经取得的综合素质培养学分满足《北京交通大学本科生德育与全面发展培养实施方案》规定的要求。 

        6.定向委托培养的学生必须经过原定向培养单位的批准。 

        7.对于在我校学习满两年及以上后参加国际交流项目且在国外学习结束后返回我校继续完成本科阶段学习的学生,由学院参照以上条款的精神,考虑在我校期间的学习成绩和国外学习情况确定基本条件和成绩折算办法。 

        8.中共党员,要求具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有较强的组织和表达能力、有较强专业能力和奉献精神,身心健康,担 任过主要学生干部,热爱并愿意从事辅导员工作。 

        三、推荐程序 

        1.参加学校专项保研(保留学籍任辅导员)推荐的学生 应符合以上基本条件,并已报名参加学校专项保研(保留学籍任辅导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的所有预选拔环节。

        2.学校专项保研(保留学籍任辅导员)工作领导小组结 合预选拔环节各项成绩,根据学校统一的辅导员岗位需求择 优确定推荐建议人选,报本科生院进行资格复审。推荐建议人选应按要求参加相关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具备推荐资格。 拟获得保留学籍任辅导员推免资格的学生将不再具备其他 类型的推免资格。

        3.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拟推荐人选, 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推荐学生获得推免(保留学籍任 辅导员)资格。 

附:学校专项保研(保留学籍任辅导员)预选拔环节要求 

        保留学籍任辅导员的选拔工作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 的原则,做到全面考核,择优选拔。预选拔环节由学校专项 21 保研(保留学籍任辅导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其中具体要 求如下: 

        1.学校发布预选拔通知,各学院组织学生报名。 

        2.报名学生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笔试、民主测评和心理测评。 

        3.各学院学生工作联席会按照学校相关要求组织考察、 面试工作,确定学院推荐学生名单。


附件 3: 


北京交通大学推荐 2025 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 

究生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下发的 2025 年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试 点招生计划,以及上级部门和学校相关工作要求,北京交通 大学与国铁集团、国家能源集团、中国中车、中国铁建、中 国通号、中国星网、中交集团、中国中铁、中国机械总院、 中国融通、保利集团、京东方 12 家企业联合在 2025 届本科 毕业生中通过推免方式招收攻读专项硕士、博士的相关专业 领域学生,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专项介绍 

        1.该专项为中组部、教育部等 9 部委联合实施的工程硕 博士培养改革试点专项,旨在培养卓越工程师。 

        2025 年招生关键领域:人工智能、先进试验与测试、关键软件、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新材料、智慧能源、网络安全。 

        研究生接收专业为以上 7 个领域相关的工程类专业学位 类别及其下设领域。 

        2.采用“项目制”招生,按照“企业提供课题和经费”“校 企导师选题”“校企共同招生”,开展有组织科研和人才培养。 

        3.工学交替培养模式:硕士在校课程学习 1 年、企业科研实践 1 年、学位论文及毕业相关工作 1 年;直博在校课程 学习 2 年、企业科研实践 2 年、学位论文及毕业相关工作 1 年。根据课题开展需要、科研实践要求和学位论文情况确定具体时间安排,校企双方共同承担培养与管理工作。采取校企导师组指导制度,校企双方导师(组)共同负责研究生全 过程培养。 

        二、学生申请条件与遴选要求 

        1.符合《北京交通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 试攻读研究生的有关规定》中的申请条件。

        2.原则上本科前三学年课程成绩专业排名前 30%,对于具备较强科研与工程实践能力的学生,课程成绩专业排名可 放宽至 40%。詹天佑学院符合推免生条件的学生,不受课程 成绩专业排名限制,但只能参加直博选拔。 

        3.工程技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工程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学习能力。 

        4.学生根据个人意愿,填报联合培养企业、关键领域、课题方向及校内导师意向。 

        填报企业只能选择 1 家,可以选择是否接受报名企业调剂。企业内关键领域最多选择 2 个,默认按填报的第一个关键领域安排面试专家组。对于接受报名调剂和填报 2 个关键领域的学生,学校将根据报名情况,在面试前征求学生意见 后,更改报名企业或启用填报的第二个关键领域。 

        每个关键领域内课题方向最多可填报 3 个志愿(课题方向代码),相应课题方向下选择 1 个校内导师意向。确定拟录取后,结合校内导师与学生意向,确定学生导师及研究生专业。学校将尽量满足学生的导师意向,但不能保证满足。 

        三、录取原则 

        1.招生指标按企业、关键领域、学院分配,企业内每个关 键领域学院指标未完成时,在该企业该关键领域内学院间调 配。企业内每个关键领域学院内面试成绩按课题方向排序, 按每个课题方向内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课题 方向数量超过剩余指标数量时,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课 题方向,直至指标使用完毕。面试成绩排序时,先用学生课 题方向第一志愿进行排序,按课题方向录取人数均衡优先原 则,顺序启用学生第二、第三志愿。如有学生放弃专项保研 资格,按照上述原则依次递补推荐。 

        2.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入选专项的学生不得再参加其他 类型推免。 

        3.成功入选专项的学生,在后续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 报名时,学校只能选择北京交通大学。


附件 4:


北京交通大学推荐 2025 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 

攻读研究生回避制度实施细则


        为确保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 的公平公正开展,根据上级教育部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 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相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 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北京交通大学全体教职工、符合推免基本条件 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均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校 2025 届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严格按国家和 学校有关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执行, 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确保推免工作公正、公平、公开,规 范工作程序,严格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重点对本 校教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子女参加推免强化监管。 

        第三条 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 (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校推免时,应主动申请回 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时,要主动报备。 

        第四条 申请推免学生如为本校教职工子女,或有直系、 非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为我校推免工作人员,相关学生 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 

        第五条 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推免工作造成较大影响的,将追究有关人员及领导责任。 

        第六条 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 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已经入学 的,将取消其学籍。


附件 5: 


北京交通大学推荐 2025 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 

攻读研究生工作的申诉渠道


        为了确保我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公平、公正、有序进 行,学校在推免公示期间接受学生申诉,现将申诉渠道公布 如下: 

        1.自即日起,各学院将对本学院的课程成绩、课程成绩 排名、科研创新素养模块成绩及支撑材料、综合素质与个性 发展模块成绩及支撑材料、综合素质培养方案完成情况、总成绩、总成绩排名、拟获得推荐资格学生名单、拟获得递补 资格学生名单等材料陆续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2.拟获得推荐资格学生名单、拟获得递补资格学生名单 将在本科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7 日,在公示期内学 生如果有异议可向学校推免办公室以书面形式实名申诉,学 校推免办公室设在本科生院,地点在计算中心 105 室,联系 人董老师,联系电话 51688651。


官网链接:https://cs.bjtu.edu.cn/docs/2024-09/202409131608385215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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