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招生质量,加大卓越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力度,充分发挥面向培养国家发展战略高层人才方面的引导和激励作用,根据教育部推免研究生相关文件及《天津大学关于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结合未来技术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
2.以德为先,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保证推免生整体质量,择优推荐。在对考生平时学习和综合素质测评基础上,着重突出对考生思想品德、创新精神、科研潜质和专业能力的考核。
3.“未来智能机器与系统”平台按照本实施细则进行推免。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组。领导小组由未来技术学院常务副院长和党委书记任组长,本科教学副院长、副书记和共建学院教学副院长任成员。推免工作小组由本科教学副院长、副书记任组长,本科教务员、辅导员及共建学院教师代表任成员。具体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组长:凌国维、原续波
领导小组组员:于倩、潘刚、孙涛、刘秀云、刘丽萍、刘强、于策、史国良
工作小组组长:于倩、潘刚
工作小组成员:高亚涵、刘玥、王磊、吴斌、史再峰、任尚杰、魏继增、郭飞。
三、推荐范围及要求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政治思想端正,社会责任感强,服务意识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素质;原则上要求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分数达到425分及以上,根据学生实际情况适当放宽标准,但需对四级分数低于425分的学生进行英语水平确认。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无任何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学院根据各专业情况,根据学习成绩排名,在推免生名额的150%范围内(人数向上取整)确定可申请优秀加分的学生名单。
6.对品学兼优、热爱祖国,且获得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或“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或“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或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最高奖的团队负责人;在全国学生运动会、全国大学生锦标赛中至少获得1枚金牌及以上成绩,原则上成绩在前60%,符合本办法遴选条件的学生,可申请优秀加分,按照我院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进行综合考评。
四、推免生综合考评成绩组成
推免生综合考评成绩包括学习成绩和优秀加分两项,学习成绩按学生前三年加权平均成绩计算,优秀加分由学生根据学院推免加分细则提出申请,经专家审核小组审核鉴定最终确认。
优秀加分包括学生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文体竞赛等7项内容。
五、推免加分评价细则
各项优秀加分总和上限为3分,各项累计加分超过3分的按3分计算。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志愿服务、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学校和社会上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受到国家级表彰的根据实际情况由工作组讨论决定给予0-1分加分。团队获得荣誉的由团队集体协商各成员所占百分比,总分不超过1分。
2.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按照规定的服役周期结点退伍或者退役,给予2分加分。
3.在国际组织实习方面表现突出,在校期间具有半年以上教育部国际组织实习任职信息服务平台(http://gj.ncss.cn)发布的岗位实习经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1分加分。
4.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学生在校期间以天津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不含共同一作)发表学业相关高水平科研学术论文,给予0-2分加分。学生在本科阶段以天津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授权国家发明专利,给予0.5分加分,专利加分限一项。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习、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5.在学业相关科研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根据竞赛获奖情况给予0-3分加分。学科竞赛范围为列入高等教育学会《高校竞赛排行榜》的学科竞赛(全国赛)及各专业学院认定的竞赛。
竞赛加分列表
序号 |
竞赛名称 |
1 |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
2 |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
3 |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 |
4 |
ACM-ICPC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 |
5 |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
6 |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
7 |
中国大学生医学技术技能大赛 |
8 |
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 |
9 |
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 |
10 |
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 |
11 |
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 |
12 |
全国大学生交通科技大赛 |
13 |
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 |
14 |
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 |
15 |
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 |
16 |
全国大学生物流设计大赛 |
17 |
外研社全国大学生英语系列赛-英语演讲、英语辩论、英语写作、英语阅读 |
18 |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
19 |
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年会展示 |
20 |
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RoboMaster、RoboCon、RoboTac |
21 |
“西门子杯”中国智能制造挑战赛 |
22 |
全国大学生化工设计竞赛 |
23 |
全国大学生先进成图技术与产品信息建模创新大赛 |
24 |
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 |
25 |
全国大学生市场调查与分析大赛 |
26 |
中国大学生服务外包创新创业大赛 |
27 |
两岸新锐设计竞赛“华灿奖” |
28 |
中国高校计算机大赛-大数据挑战赛、团体程序设计天梯赛、移动应用创新赛、网络技术挑战赛 |
29 |
世界技能大赛 |
30 |
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选拔赛 |
31 |
中国机器人大赛暨RoboCup机器人世界杯中国赛 |
32 |
全国大学生信息安全竞赛 |
33 |
全国周培源大学生力学竞赛 |
34 |
中国大学生机械工程创新创意大赛-过程装备实践与创新赛、铸造工艺设计赛、材料热处理创新创业赛、起重机创意赛 |
35 |
蓝桥杯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大赛 |
36 |
全国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 |
37 |
“中国软件杯”大学生软件设计大赛 |
38 |
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 |
39 |
全国高校数字艺术设计大赛 |
40 |
中美青年创客大赛 |
41 |
全国大学生地质技能竞赛 |
42 |
米兰设计周--中国高校设计学科师生优秀作品展 |
43 |
全国大学生集成电路创新创业大赛 |
44 |
中国机器人及人工智能大赛 |
45 |
全国高校商业精英挑战赛-品牌策划竞赛、会展专业创新创业实践竞赛、国际贸易竞赛、创新创业竞赛 |
46 |
中国好创意暨全国数字艺术设计大赛 |
47 |
全国三维数字化创新设计大赛 |
48 |
“学创杯”全国大学生创业综合模拟大赛 |
49 |
“大唐杯”全国大学生移动通信5G技术大赛 |
50 |
全国大学生物理实验竞赛 |
51 |
全国高校BIM毕业设计创新大赛 |
52 |
RoboCom机器人开发者大赛 |
53 |
全国大学生生命科学竞赛(CULSC)-生命科学竞赛、生命创新创业大赛 |
54 |
华为ICT大赛 |
55 |
全国大学生嵌入式芯片与系统设计竞赛 |
56 |
中国高校智能机器人创意大赛 |
57 |
全国大学生机械产品数字化设计大赛 |
58 |
机械原理(机构与机器科学)国际奥林匹克竞赛 |
59 |
中国大学生方程式汽车大赛 |
60 |
Honda中国节能竞技大赛 |
61 |
科研类全国航空航天模型锦标赛 |
62 |
中国好设计 |
63 |
全国大学生工业设计大赛 |
64 |
中国(国际)传感器创新创业大赛 |
65 |
全国大学生生物医学工程创新设计竞赛 |
66 |
中国工程机器人大赛暨国际公开赛 |
67 |
全国电脑鼠走迷宫竞赛 |
68 |
中国大学生物理学术竞赛 |
69 |
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
70 |
“恩智浦”杯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 |
71 |
全国大学生FPGA创新设计邀请赛 |
72 |
全国机器人足球锦标赛 |
73 |
国际机器人足球联盟(FIRA)世界杯机器人大赛 |
74 |
微软“创新杯”编程大赛 |
75 |
“三菱电机杯”全国大学生电气与自动化大赛 |
76 |
国际大学生iCAN创新创业大赛国家级 |
竞赛加分标准:
重点支持竞赛 |
获奖等级及加分 | ||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
金奖 3分 |
银奖 2.5分 |
铜奖 2分 |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
一等奖(含特等奖) 3分 |
二等奖 2.5分 |
三等奖 2分 |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 |
金奖 3分 |
银奖 2.5分 |
铜奖 2分 |
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 |
单项奖 3分 |
入选奖 2分 |
/ |
其他学科 竞赛 |
获奖等级及加分 | ||
一等奖1分 |
二等奖0.8分 |
三等奖0.5分 |
备注:
竞赛团体奖按参加人次进行分值分配:
(1)2人参赛:第一名*0.6,第二名*0.4
(2)3人参赛:第一名*0.5,第二名*0.3,第三名*0.2
(3)4人及以上参赛:第一名*0.5,第二名*0.3,第三名*0.2,第四名及以后*0.1
(4)若团体奖不区分排名,需提供书面说明自行区分排名并有全体成员签字确认,总分不能超过获奖等级分值总和。
(5)竞赛一等奖(含特等奖)指的是该赛事最高奖,二等奖、三等奖以此类推。
(6)如学生参与竞赛不在上述竞赛加分列表中,由专家组根据竞赛实际情况综合考量予以相应加分。
6、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在校期间代表学校参加国家级(包括国际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由学校开具相关证明给予加分。获得国家级比赛(包括国际比赛)第一名加1分,第二名加0.7分,第三名加0.5分。团队比赛按照参赛人数平均分配百分比,特殊情况由工作组讨论决定。
7、在重要文艺类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在校期间代表学校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由学校开具相关证明给予加分。获得国家级比赛(包括国际比赛)第一名加1分,第二名加0.7分,第三名加0.5分。团队比赛按照参赛人数平均分配百分比;合唱团、乐团等大型团队成员集体比赛获奖在加分基础上乘系数0.2,特殊情况由工作组讨论决定。
8.在以上七类加分项中,不同类别的加分可以累加;同一类别中的加分不累计,取最高加分。
六、推免工作流程
此次推免工作分为准备、申报、鉴定答辩和公示4个阶段。
1. 准备阶段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和审核小组,制订《未来技术学院 2024 届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该实施细则报学院党委并经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报送教务处审核后公布。
2. 申报阶段
符合申请优秀加分的学生,由本人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放弃推免生资格的学生需提交书面说明,并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
3. 鉴定答辩阶段
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志愿服务经历、国际组织实习经历、体育文艺成绩、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等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对学生提交的多项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重点评价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专家审核小组通过答辩程序,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
4. 公示阶段
最终确认的推免学生名单,经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统一上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的名单在学院和校内网站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示内容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10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受理邮箱为: Tiandaqiushi@126.com。
对有异议的学生,学院要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如无异议,学校通过“推免服务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上报市招办审核,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
七、回避制度
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八、其他
1.符合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应于规定时间内递交申请表及相关支撑材料。未按时递交者视为自愿放弃推免生资格。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2.本办法仅适用于2024年未来技术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本办法由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负责解释和修订,日常解释由学院教务办公室负责。
未来技术学院
二零二三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