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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程学院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2023-09-12 18:06 2355 来源:海文考研

根据《关于做好贵州大学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贵大研﹝2022﹞24号),为保证我院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有序、规范和顺利进行,加大对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提高推免招生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招收推免生工作指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指导学院招收推免生工作,对招收推免生工作的实施情况和推免生人选进行程序审查,根据学校招收推免研究生总指标制定各专业招收推免生指标。
(二)学院招收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研究生科组成。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基本原则,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突出能力考查,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
(二)坚持公平、公正基本原则,确保推免生接收工作科学合理、程序规范。
(三)坚持信息公开基本原则,确保推免生接收工作各环节公开、透明。
三、接收推免生计划安排
学院招收推免生工作指导小组根据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下达计划,在统筹兼顾全院学科平衡协调发展原则的基础上对名额进行分配,电气工程学院推免生接收计划数为 34人, 根据今年招收推免生工作的情况,各专业人数如下: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5人
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2人
电工理论与新技术:1人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2人
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1人
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1人
电气工程(不区分研究方向):10人
动力工程:4人
控制工程:8人
四、接收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是国家承认学历的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并获得所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占用申请人所在学校推荐指标)。
(二)政治表现好,勤学上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三)品行表现优良,遵纪守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体检及我校相关要求。
五、接收程序
(一)网上报名
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拟于2022年9月28日(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后期通知为准)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公共网址:http://yz.chsi.com.cn/tm),按规定进行报名、缴费。报名、缴费时间截止到9月28日24:00,逾期不再受理。
(二)复试通知
学院组织相关人员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对申请本单位的推免生择优遴选,向符合条件的推免生发放复试通知书。
(三)复试
1.复试时间: 2022年 9月 30 日。
2.复试形式:因疫情原因,采取线上复试,复试软件采用腾讯会议。
3.资格审查
取得我院复试通知的推免生持以下证明材料参加复试:
(1)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在校期间学业成绩证明原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及复印件。
(3)符合规定的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或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扫描电子档发送到指定邮箱:fxia@gzu.edu.cn.
4.复试内容
包括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身心健康状态、语言表达能力、掌握知识的广度、深度,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核。
专业综合面试主要全面考察考生的专业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考生的知识面与创新能力、实践(实验)能力、事业心与协作精神、理解与表达能力、自我认知能力和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形式由各学位点自定。满分100分。
5.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及格。
复试成绩(百分制)=专业综合面试成绩;
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于复试结束后三日内由学院公布在本单位官方网站上。
(四)录取
1. 录取成绩按复试总成绩计算,录取排名以此计算排序;学院根据推免生接收计划,按复试成绩排名提出拟接收意见(是否拟录取、录取专业等),于2022年10月12日前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未经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的申请者不得录取。
3.复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后,方被我校录取。
4.参加复试的学生需参加招生单位组织的体检。
六、其他
(一)根据教育部时间安排,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将在贵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
http://gs.gzu.edu.cn/)。
(二)已通过我校相关院系预选拔拟优录的考生,无需再次参加复试,但必须获得所在本科毕业院校推免资格,并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推免服务系统”,填报申请。
(三)对在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复试资格。
(四)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规定,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咨询和申诉渠道:
0851-83625404(贵州大学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科)
0851-83626560(贵州大学电气工程学院办公室)

附件:1.贵州大学电气工程学院2023年接收推免生工作进程表



贵州大学电气工程学院
202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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