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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与冶金学院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

2023-09-12 18:05 1497 来源:海文考研

根据《关于做好贵州大学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院自身的学科建设特点和2023届毕业生的具体情况,特制定以下接收推免生工作细则。


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导小组,审查推免生接收条件,组织接收推免生复试,监督整个招收推免生工作进程。

一、接收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是国家承认学历的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并获得所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占用申请人所在学校推荐指标)。

(二)政治表现好,勤学上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三)品行表现优良,遵纪守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体检及我校相关要求。

二、接收程序

(一)网上报名

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拟于2022年9月28日(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后期通知为准)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公共网址:http://yz.chsi.com.cn/tm),按规定进行报名、缴费。

(二)复试通知

学院组织相关人员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对申请本单位的推免生择优遴选,向符合条件的推免生发放复试通知书。

三、推免生复试名额、资格审查、复试形式及内容

(一)接收名额



(二)资格审查

取得我院复试通知的推免生10月5日前将以下证明材料电子档发送至邮箱4759805@QQ.com,资格审查通过者方可参加复试。

1.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在校期间学业成绩证明原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及复印件。

3.符合规定的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或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

(三)复试组及考查内容

1.成立复试工作小组。学院根据报名情况成立复试组,分专业进行复试。

每个综合复试工作组由5名(或5名以上)本专业的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无亲属报考本专业推免生的教师组成,设组长一人,其中至少一位老师具备出国留学经历。各工作组配备一名复试秘书,秘书要求讲师及以上职称。

2.考查形式:

考查形式采用综合能力面试进行,满分100分,采取腾讯会议线上面试的形式进行(会议号后续公布),根据考生报考专业由复试小组给出成绩。复试时间:2022年10月10日9:30—17:00

(1)综合能力面试形式:

复试小组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记录,当场给出评分。每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

(2)综合能力面试内容:

自我介绍;

提问专业相关问题(2-3道);

提问实践能力方面问题(1-2道);

提问本科期间专业课开设的实验,使用的仪器设备等相关问题(1-2道);

根据回答情况决定是否增加1-2道问题。

(3)综合能力面试评分项:

包括专业素质、英语能力、科研实践能力、专业基础知识、科研思维能力、学科研究动态、人际沟通举止仪表等。

四、录取标准

1.本科加权平均成绩占60%,综合能力面试成绩占40%。

2.综合能力面试评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五、体检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进行。

六、其他有关规定

(一)根据教育部时间安排,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将在贵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
http://gs.gzu.edu.cn/)。

(二)已通过我校相关院系预选拔拟优录的考生,无需再次参加复试,但必须获得所在本科毕业院校推免资格,并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推免服务系统”,填报申请。

(三)对在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复试资格。

(四)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规定,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贵州大学材料与冶金学院

202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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