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学生命学院2026年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5年9月5日
一、学院推免名额
1. 各专业名额来源:教务部按各专业在籍学生数及工程硕博专项、"国优计划"专项等专项计划的遴选结果确定各专业推免名额。联合培养专业(生物技术-生物科学)按联合学位专业在籍人数50%的数量分配名额。
2. 名额使用规则:推免名额须用于该专业学生,如无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学院须将剩余名额退回学校,不得擅自挪用于其他专业。推免名额不设置留校限额,所有推免生均可自主选择招生单位和专业(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
二、申请条件
1. 基本推荐条件:
(1)2026年毕业的全日制在籍本科生。
(2)具有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原则上未参加过往届推免。
2. 学习成绩要求:
(1)已获得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应得学分。
(2)按规定计入推免成绩排名的课程和学生交流学习的课程不及格记录不超过一门。
(3)有一门不及格课程记录的,要求截止到推免工作时已考核通过。
(4)有两门不及格课程记录且已全部考核通过的,成绩排名(可含有效支持加分)须在本专业成绩排名前40%以内。
(5)成绩排名应在本专业成绩排名前50%以内(分母为专业在籍学生数)。
3. 英语要求: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
4. 思想品德: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将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三、评审方式
1. 推荐方式:学生可选择以下方式申请:
(1)国家专项计划推荐:面向推免年级所有达到推荐基本条件的学生,通过遴选的学生直接获得推免名额。
(2)按专业学习成绩和表现综合排序推荐:符合成绩排名要求且未通过国家专项计划的学生按此方式推免。
(3)联合培养专业:生物技术-生物科学(联合学位)专业学生按培养环节考核,达到合格标准。
2. 综合排名计算公式:综合排名 = 学习成绩排名名次 × 0.85 + 其他表现排名名次 × 0.15。注:"其他表现排名"的评定细则由求是书院制定。
3. 支持加分项目(上限3分):研究生支教团、科技特长、文艺特长(限文艺特长生)、卓越领航计划。
加分规则:
(1)申请支持加分的学生成绩排名原则上须满足本专业推免生成绩排名条件。
(2)学生至多可在各专项中选择两项申请参加遴选,最终只可选择其中一项取得推免资格。
(3)在多个项目申请支持加分的,仅能使用一项的支持加分。
(4)支持加分后重新计算成绩排名和综合排名,按"有效加分后分类逐一排队"方式使用分配名额。
(5)若综合排名不低于在学院选拔中获得推免资格学生的最低综合排名,则为有效加分,否则为无效加分。
4. 联合培养专业特殊规定:按规定计入推免成绩排名课程和交流学习课程有一门不及格记录,且截止到推免工作时已考核通过的学生,若申请支持加分后重新计算的成绩排名达到当年学校推免生基本条件,可以申请获得推免资格。
四、推免名额分配
1. 普通推免名额:按专业学习成绩和表现综合排序推荐,名额由教务部按各专业在籍学生数及专项计划遴选结果确定。
2. 专项推免名额:
(1)工程硕博专项:通过报名遴选。
(2)国优计划(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通过报名遴选。
(3)研究生支教团:支持加分,细则由校团委制定。
(4)科技特长:支持加分,细则由多部门共同制定。
(5)文艺特长(限文艺特长生):支持加分,细则由多部门共同制定。
(6)卓越领航计划:支持加分,细则由多部门共同制定。
(7)补偿计划:可在两项中选择申请。
3. 联合培养专业名额:生物技术-生物科学(联合学位)按在籍人数50%分配名额,学生按成绩排名排序获得推免资格。
五、时间安排
1. 启动工程硕博专项、"国优计划"专项报名:9月6日前。
2. 学生提交支持加分申请材料:9月7日前。
3. 报送国家专项计划推荐名单、奖励名额申请名单和拟支持加分名单:9月10日。
4. 学院报送拟推荐名单:9月14日。
备注:发布时间为2025年9月4日,公示起止日期原文未明确注明。
六、推荐程序
1. 启动工程硕博专项、"国优计划"专项报名工作。
2. 报送国家专项计划推荐名单、奖励名额申请名单和拟支持加分名单;研究生院、教育学院、卓越工程师学院反馈遴选结果。
3. 完成支教团初选,校团委将拟推荐名单报送推免工作办公室审定后公示;学院根据拟支持加分名单公示重新计算的成绩排名和综合排名。
4. 完成科技特长、文艺特长、卓越领航计划审核认定。
5. 学院报送拟推荐名单至学校推免工作办公室。
6. 学生成绩单上传。
七、申诉方式
1. 联系渠道见附件3(原文附件未提供)。
2. 推免相关事宜由学院推免研究生遴选工作小组审议决定。
八、工作组名单
组长:柴人杰、常非。
副组长:霍毅欣、郭惠芝。
成员:董磊、王丰、黄渊余、张桔、曹礼云。
九、情况说明
1. 承诺书要求:每位获得推免名额的学生须签署《北京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承诺书》,并严格按承诺书执行。
2. 回避制度:
(1)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推免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2)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的应主动报备。
(3)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相关部门报备声明。
(4)对未按规定报备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3. 解释权:本实施细则由生命学院推免研究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北京理工大学+生命学院+2026年+北京理工大学生命学院文件.docx
附件:北京理工大学+生命学院+2026年+学院通知_北京理工大学生命学院.pdf
附件:北京理工大学+生命学院+2026年+附件1.北京理工大学2026年推免拟奖励加分名单.xlsx
附件:北京理工大学+生命学院+2026年+附件2-3.docx
附件:北京理工大学+生命学院+2026年+北京理工大学生命学院2026年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政策与通知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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