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经济管理学院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5-08-23
一、推免工作组织
1.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附件1),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负责制定推免工作细则、审核候选人的资格和条件,确定和公示拟推荐名单,监督推免工作过程和程序。
2. 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附件1),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
3.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组织召开推免工作会,对拟推荐的候选人名单进行审核,在审核无误后,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4. 学院成立推免申诉小组(附件1),接受学生对于推免工作的申诉。
二、推荐免试研究生基本条件
1.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未参加过往届推免环节。
2.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3.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和学术不端行为。
5. 学业成绩、外语水平等其他条件按照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中石大京教〔2023〕23号)附件执行。
三、经济管理学院推荐免试办法
1. 学生申请:学生填写推免申请表,自主申请推免生资格,未申请的学生不能获得推免资格。申请认定学术专长的学生,还需获得我校2名本学科专业研究生指导教师的推荐。申请表及专家推荐书见附件2、3。
2. 推荐专业:所有学生按照在读专业推荐,研究生录取专业由接收学校确定。
3. 推免类别: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类别包括普通推免生、国家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专业+管理”复合型人才专项、研究生支教团和创新创业人才专项等。学院统筹、学生自愿选择,上报教务处公示时每名学生只能选择一种推免类别。
4. 名额分配:根据学校发布的名额分配方法进行分配。
5. 排名办法:
(1)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综合成绩总分100分,其中前三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占85%(满分85分),必修课成绩计算时使用课程的初次成绩,综合素质成绩占15%(满分15分)。前三年课程截止到2025年夏季短学期已完成课程。“前三年必修课”依据各专业培养方案确定;必修课包括必修实践环节,转专业学生在转入专业之前的课程,按照原专业课程属性认定;体育课成绩只计算大学体育(I)-大学体育(IV)。综合素质成绩包括学生德育获奖、体育获奖、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国际胜任力、科研成果和竞赛获奖,具体赋分标准参见附件4。德育获奖,若推荐单位为职能部门则需提供相应职能部门开具的证明,其他学院推荐不计算在内;北京市重大活动保障仅考虑保障“建党100周年”、冬奥会等等同级别活动;个人赛事等同队长加分,C类赛事得分乘0.5系数,D类赛事得分乘0.1系数。竞赛清单以学校双创学院发布的《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大学生竞赛清单(2024-2025学年)》(https://www.cup.edu.cn/ciee/xzzq/zcfgg/481b2a8b8e214f22bd087bf86b9f589f.blk.htm)范围为准。
(2)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办法: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按照专业及培养类别分别计算;将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加和,转专业学生原学习专业的综合测评成绩计入;按照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加和结果进行排名。
(3)推免资格综合成绩排名办法:依据上述规则,计算出各专业类别学生的综合成绩,成绩高者排名靠前。如果综合排名成绩相同,则必修课优良率高的排名靠前;如果必修课优良率也相同,则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高的排名靠前;如果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也相同,则学生可以同时申请,最终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织的面试成绩决定排名。
6. 公示办法:校内公示的人数为学院推免生候选人数和每个专业推荐的候补人选,公示信息包括推免工作实施细则、拟推免名单、咨询申诉渠道等信息。
7. 递补办法:公示期间,当拟推荐学生放弃推免资格(附件5)或被取消推免资格(附件6)时,推荐名单按照公示的综合排名顺序依次递补,递补顺序为:本专业候补人选、本学院其他专业候补人选、其他学院候补人选。
8. 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在研究生正式入学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并通知接收单位:不能按期毕业,或不能获得学士学位者;有违法违纪行为而受到纪律处分者;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其他违背推荐条件者。
四、时间安排
1. 9月1日14:00前,所有拟申请推免的学生向学院申请参加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考核并提交申请材料。
2. 9月2日—9月7日,学院完成所有符合推免条件且申请推免的学生的综合评价和学术专长审核以及分专业综合成绩排名计算。学生提交《推免申请表》和《专家推荐书》并参加专项面试。
3. 学院将在考核结束3个工作日内公布考核成绩、总成绩、总成绩排名,公示拟推荐名单的时间另行通知。查询网址:https://www.cup.edu.cn/sba/index.htm
五、受理考生申诉及监督举报方式
学生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学院推免生推荐阶段申诉小组提出申诉。
六、其它
1. 本办法由经济管理学院推免生推荐阶段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2. 其它未尽事宜由经济管理学院推免生推荐阶段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附件1 经济管理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附件2 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3 本科生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专家推荐书
附件4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附件5 自愿放弃申请声明
附件6 取消申请资格的说明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经济管理学院
2025年8月23日
附件1 经济管理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1. 经济管理学院推免生推荐阶段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王建良 朱义清
副组长:刘明明 胡锐 马春爱 赵晓丽
成员:冯连勇 李明 许文静 冯晓晴 张璇 孙竹 李京阳 吴楠 刘艳平
2. 经济管理学院推免生推荐阶段申诉小组名单
组长:朱义清
成员:夏良玉 李丽红 薛庆
3. 经济管理学院推免生综合评价(德育获奖、体育获奖、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国际胜任力)审核小组名单
组长:胡锐
成员:纪爽 李京阳 吴楠 刘艳平
4. 经济管理学院推免生学术专长(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审核小组名单
组长:赵晓丽
成员:冯连勇 刘毅军 牛琦彬 孙竹 王珮 禹春霞
5. 经济管理学院审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明明
第一小组组长:冯连勇
第二小组组长:许文静
第三小组组长:冯晓晴
第四小组组长:张璇
第五小组组长:李明
第六小组组长:孙竹
附件2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
| 学号 | 姓名 | 性别 |
|---|---|---|
| 民族 | 政治面貌 | 身份证号 |
| 学院 | 专业 | 班级 |
| 联系电话 | 是否受过纪律处分 | 是否完成并通过培养方案要求的前三学年开设的必修课考核 |
| 前三学年补考或重修的必修课门数 | 第一学年开设的必修课是否挂科 | 前三学年必修课程成绩总优良率(其中第一学年优良率)例:70%(60%) |
| 前三年专业年级综合测评排名 例:7/55;7/54;6/55 | 外语水平 例:大学英语四级 510分 | |
| 申请类型(只可申请一种) | □普通推免 □研究生支教团 □创新创业人才专项 □国家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 □“专业+管理”复合型人才专项 | |
| 申请人承诺 | 我自愿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所填写的信息属实,我将根据推免工作相关规定核对、确认推免信息中的身份号码、课程原始成绩、成绩计算办法及结果、排名等需要本人核对的一切信息。申请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 |
| 学院审核意见 | 签名: 学院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附件3 本科生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专家推荐书
备注:1. 推荐人为学生所在学科专业的研究生指导教师;2. 请学生填写好本人的内容后将推荐表及能证明本人能力的材料(如成绩单、参加各类竞赛的获奖证书复印件、发表的论文、参加的科技创新项目等)一同交推荐人,推荐人将写好的推荐信装入信封后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后交还推荐学生本人;3. 推荐意见必须由推荐人独立填写。
四、推荐材料与专家推荐书要求
1. 本科生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须提交《专家推荐书》。
2. 推荐人应为学生所在学科专业的研究生指导教师。
3. 学生须先填写好本人内容,再将推荐表及能证明本人能力的材料(如成绩单、参加各类竞赛的获奖证书复印件、发表的论文、参加的科技创新项目等)一同交推荐人。
4. 推荐人将写好的推荐信装入信封后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后交还推荐学生本人。
5. 推荐意见必须由推荐人独立填写。
6. 推荐书需填写的信息包括:学号、姓名、本科专业、拟报学校及专业;推荐人单位、推荐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7. 推荐人填写栏目包括:
(1)认识该生年限及了解程度(非常了解、了解、一般了解、不了解);
(2)了解该生的途径(学业导师、班主任、任课老师及所授课程、指导该生参加科技创新实践、其它);
(3)是否认为该生具有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能力(是、否);
(4)对该生业务水平、治学态度、科研能力、创新潜力等的评价(页面不够可加附页)。
8. 推荐人须签名并填写日期(年、月、日)。
五、推免综合加分标准
1. 德育获奖
| 序号 | 荣誉项目 | 加分标准 |
|---|---|---|
| 1 | 获评最美大学生、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 | 2分/次(提名奖2分/次) |
| 2 | 获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北京青年榜样、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北京市三好学生、北京市优秀团员、北京市优秀团干部、先锋杯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等国家及省部级思政序列相关荣誉称号 | 1分/次 |
| 3 | 参与服务保障国家及北京市重大活动,表现优秀 | 1分/次 |
| 4 | 获评省部级及以上思政序列专项工作先进个人或荣誉称号(如:首都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 1分/次 |
| 5 | 代表学校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主题征文、演讲比赛、知识竞赛、作品征集等荣获三等奖及以上(第一作者) | 国家级:0.5分/次;省部级:0.3分/次 |
注:可叠加计分,上限为2分。重大活动、专项工作先进个人、主题征文、演讲比赛、知识竞赛、作品征集等获奖和荣誉情况,以职能部门认定为准。
2. 体育获奖
| 序号 | 荣誉项目 | 加分标准 |
|---|---|---|
| 1 | 获得中国大学生体育竞赛成绩第1名 | 2分/1次 |
| 2 | 获得中国大学生体育竞赛成绩第2-3名 | 1分/1次 |
| 3 | 获得中国大学生体育竞赛成绩第4-6名 | 0.8分/1次 |
| 4 | 获得中国大学生体育竞赛成绩第7-8名 | 0.6分/1次 |
| 5 | 获得北京市大学生体育竞赛成绩第1名 | 1分/1次 |
| 6 | 获得北京市大学生体育竞赛成绩第2-3名 | 0.7分/1次 |
| 7 | 获得北京市大学生体育竞赛成绩第4-6名 | 0.4分/1次 |
| 8 | 获得北京市大学生体育竞赛成绩第7-8名 | 0.3分/1次 |
比赛分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的,赋分标准如下:一等奖为第1名和第2-3名分数相加除2;二等奖为第2-3名和第4-6名分数相加除2;三等奖为第4-6名和第7-8名分数相加除2。
注:根据比赛成绩加分,可叠加计分,上限为2分。
3. 参军入伍服兵役
完成服役任务加1分,获得以下荣誉可额外加分,累计不超过2分。
| 序号 | 荣誉项目 | 加分标准 |
|---|---|---|
| 1 | 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荣誉 | 2分/次 |
| 2 | “优秀义务兵”或“四有士兵”或其他同等级奖励 | 2分/次 |
| 3 | 个人嘉奖 | 1分/次 |
4. 参加志愿服务
根据志愿服务时长赋分:0-29小时0.25分;30-59小时0.5分;60-89小时0.75分;90-119小时1分;120-149小时1.25分;150-179小时1.5分;180-199小时1.75分;200小时以上2分。
5. 国际胜任力
| 序号 | 项目 | 加分标准 |
|---|---|---|
| 1 | 学生赴海外国际组织实习或任职的;或学生深度参与高端大型国际活动,并对国家或学校的国际影响力有明显提升效果的 | 2分/次 |
| 2 | 学生出国留学≥3个月并获得课程学分的 | 1分/学期 |
| 3 | 学生赴国内的国际组织实习或任职(≥7天),并获得推荐信的 | 0.8分/次 |
| 4 | 学生修读全球能源治理微专业并获得教育部高层次国际化人才培养创新实践项目结业证书的 | 0.2分 |
| 5 | 学生入选学校“国际胜任力提升工程人才库” | 0.1分 |
注:可叠加计分,上限为2分。
6. 科研成果
| 序号 | 内容 | 加分标准 |
|---|---|---|
| 1 | 以第一作者在北大核心期刊、南大核心期刊、EI、SCI、SCIE或SSCI收录的期刊上公开发表专业学术论文(限1篇) | 北大核心期刊、南大核心期刊1.5分;EI、SCI、SCIE或SSCI收录的期刊2分 |
| 2 | 以第一发明人获得授权发明专利(限1项) | 1.5分 |
| 3 | 以第一负责人主持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结题(限1项) | 1.5分 |
注:可叠加计分,上限为2分。
科研论文一般应为学生本科阶段在高水平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或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的以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为第一单位发表的与学业紧密相关的科研论文(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论文仅限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学生与其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合作的科研成果,不纳入加分指标认定范围。
7. 竞赛获奖
| 竞赛级别 | A级 | B级 | C级及D级 | |
|---|---|---|---|---|
| 国家级一等奖(金奖) | 队长3分,其余队员均分3分 | 队长2分,其余队员均分2分 | 队长1分,其余队员均分1分 | |
| 国家级二等奖(银奖) | 队长2.4分,其余队员均分2.4分 | 队长1.6分,其余队员均分1.6分 | 队长0.8分,其余队员均分0.8分 | |
| 国家级三等奖(铜奖) | 队长1.5分,其余队员均分1.5分 | 队长1分,其余队员均分1分 | 队长0.5分,其余队员均分0.5分 | |
| 国家级鼓励奖 | 队长0.9分,其余队员均分0.9分 | 队长0.6分,其余队员均分0.6分 | 队长0.3分,其余队员均分0.3分 | |
| 省部级一等奖(金奖) | 队长1.5分,其余队员均分1.5分 | — | — | |
| 省部级二等奖(银奖) | 队长1.2分,其余队员均分1.2分 | — | — | |
| 省部级三等奖(铜奖) | 队长0.75分,其余队员均分0.75分 | — | — | |
| 省部级鼓励奖 | 队长0.45分,其余队员均分0.45分 | — | — | |
| 省部级 | 一等奖(金奖) | 队长1.5分,其余队员均分1.5分 | — | — |
| 省部级 | 二等奖(银奖) | 队长1.2分,其余队员均分1.2分 | — | — |
| 省部级 | 三等奖(铜奖) | 队长0.75分,其余队员均分0.75分 | — | — |
| 省部级 | 鼓励奖 | 队长0.45分,其余队员均分0.45分 | — | — |
注:可叠加计分,上限为2分。
八、其他说明
1. 德育获奖、体育获奖、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国际胜任力、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加分项目,均以职能部门认定为准。
2. 科研论文一般应为学生本科阶段在高水平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或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的以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为第一单位发表的与学业紧密相关的科研论文(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论文仅限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学生与其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合作的科研成果,不纳入加分指标认定范围。
3. 推荐书填写要求:推荐人为学生所在学科专业的研究生指导教师;请学生填写好本人的内容后将推荐表及能证明本人能力的材料(如成绩单、参加各类竞赛的获奖证书复印件、发表的论文、参加的科技创新项目等)一同交推荐人,推荐人将写好的推荐信装入信封后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后交还推荐学生本人;推荐意见必须由推荐人独立填写。
九、联系方式
推荐人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
推荐人签名: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经济管理学院+2026年+综合成绩计算(最新修订)总分100分,前三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占85%,综合素质成绩占15%。(注相比其他学院,该院大幅提高了学业成绩的比重).docx
附件: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经济管理学院+2025年+中国石油大学经济管理学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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