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与化学学院推荐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
2025-09-12 来源:西南科技大学
根据《西南科技大学关于推荐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西南科大通字〔2025〕63号)要求,结合材料与化学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学院推荐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实施细则。
一、推免工作的组织
根据学校文件精神,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和专家审核小组。
(一)推免工作小组
负责推免生的推荐工作,包括制定推免工作实施细则,接受申请、审查资格、组织评审和推荐公示。
推免工作小组组成:组长、组员、纪委监督、秘书。
具体成员:略
(二)专家审核小组
负责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等进行审核鉴定。
专家审核小组组成:组长、组员、秘书。
具体成员:略
二、推免生类型、基本条件、综合成绩及名额分配
(一)推免生类型
1. 普通推免生;
2. 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推免生。
(二)推免生基本条件
1. 学校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现已全部通过前六学期所属专业(方向)要求的必修课程,并能按时获得学士学位。
2. 坚持以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强烈社会责任感,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4.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学术不端行为。
5. 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4统考成绩在425分及以上或小语种考试成绩在60分及以上。
6. 学生前六学期必修课第一次正考加权平均成绩专业(方向)年级排名不低于前40%(必修课第一次正考未及格课程按0绩点转换)。学生名单详见《材料与化学学院2022级应届毕业生必修课正考平均学分绩点专业(方向)排名前40%清单》(附件1)。
7. 学生在校期间德行素质、智力素质、发展素质排名的平均数(计算方式:单项按1:1:1求年度平均值、再将3项年度平均值按1:1:1计算平均数)位于专业年级前40%,体育成绩均达标(60分)。由学校派出交流学习满一学年的学生,按派出前在校学习期间综合测评参与排名。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无推免资格: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者;有任何考试违纪、作弊记录者;有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或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者。
(三)推免生综合成绩
推免生综合成绩=加权平均成绩+优先条件加分
1.加权平均成绩=(必修课第一次正考平均学分绩点-1)×10+60。
2.优先条件加分0~5分,加分详见《材料与化学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优先加分办法》(附件2),上限为5分。
(四)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推免名额分配原则及分配指标53人,结合学院2022级应届毕业生人数、国家急需的学科领域、学校优势重点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等实际情况,经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讨论确定名额分配(见下表)。
各专业(方向)名额分配
推免生类型 |
专业/方向 |
推荐名额 |
普通推免生 |
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 |
11 |
材料科学与工程/金属材料 |
2 | |
材料科学与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 |
11 | |
材料物理 |
6 | |
功能材料 |
6 | |
能源化学工程 |
6 | |
应用化学 |
10 | |
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推免生 |
应用化学 |
1 |
合计 |
53 |
三、学生申请
(一)学生在9月10日10:00前将申请材料递交到教学办公室(其中科技类、技能竞赛获奖及表彰情况类加分材料交到学生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请材料包括:《普通类推免生申请表》(附件3,纸质稿);《在校期间业绩简表》(附件4,纸质稿);CET4或小语种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优先条件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三)材料提交地点:科技类、技能竞赛获奖及表彰情况类加分材料交到学生办公室姚老师处(西五120,电话2419210);其他材料交到教学办公室孙老师处(西五209,电话2419126)。
学生只能申请普通推免生、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团某一种类型,且申请后不得更改,其中研究生支教团由校团委负责推免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以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二)优先条件加分,包含学生大学学习期间所获得的科技、学术、技能竞赛获奖及表彰情况,参照《西南科技大学学生第二课堂竞赛分级目录(2021版/2023版/2024版)》文件中学生科技学术活动竞赛的参与及获奖情况,注明活动等级。(注:2021版/2023版/2024版,是指学生获奖时间在202X版分级目录发布时间之后,即以当下版本目录认定)。把学生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等情况纳入学院优先条件加分指标体系,根据服务期间表现可按不超过2分予以认定。
(三)深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重要依据,德行表现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既要注重学生学习成绩,也要加强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素质能力的考核。
(四)拟推荐名单确定
1. 普通推免
各专业(方向)申请者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推荐,如果某专业(方向)拟推荐人数不足,所产生的空余指标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决定分配。
2. 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推免
按照申请者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推荐。
3. 已获得“拟推荐”资格学生,因个人主动放弃推荐资格或被取消推荐资格,由其所在推荐类型“拟递补”名单中依次递补。
(五)所有审查结论均需经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审核,并完整公示推荐信息无异议后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六)学院切实加强申请人材料审查,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其推免资格。
(七)学院在推免生选拔工作中,相关工作人员须落实廉政责任,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参加本单位推免工作的,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的,主动向本单位报备。
(八)学院纪委对推免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推免工作公平、公正、有序开展。
五、具体事项时间安排
(一)学院于9月8日17:00前将推免工作细则及PDF电子文档报教务处,并同时在学院网站予以发布。
(二)学院于9月11日17:00前在学院网站将拟推荐学生和各专业(方向)递补学生的专业、学号、姓名、加权平均成绩、优先条件加分、综合成绩、排名等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同时将拟推荐(含递补)名单以及学生成绩单(身份证号码_姓名.pdf)发文报教务处。
六、其他事项
(一)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是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公开和备案平台,同时又是网上报考录取系统。因此,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等相关工作必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备案截止后,不再进行补充备案。最终推免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和“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无效。
(二)2026年推免生选拔推荐工作将于9月20日前全部结束。
(三)推免学生如对推荐结果有异议可依据《西南科技大学学生校内申诉处理办法(修订)》(西南科大发〔2019〕18号)进行申诉。
学院推免生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816-2419126,2419211。
(四)未尽事宜详见《西南科技大学关于推荐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材料与化学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组”会议记录等文件记录。
附件:1.材料与化学学院2022级应届毕业生必修课正考平均学分绩点专业(方向)排名前40%清单
2.材料与化学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优先加分办法
3.普通推免生申请表
4.申请人在校期间业绩简表
西南科技大学材料与化学学院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