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微信
朋友圈
QQ
微博
取消

文章详情

当前位置:海文考研考研政策正文

2018考研新变化:全日制与非全日制招生不得相互使用

2020-04-06 20:56 2370 来源:海文考研

教育部发布的《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有些新的变化。为此,海文考研小编整理了其中的一点新变化:全日制与非全日制招生不得相互使用的信息,希望报考2018年研究生考试的学子多多留意!


2018考研新变化:全日制与非全日制招生不得相互使用


今年的教育部出台的政策中,需要注意新变动的内容:

  ▶ 全日制招生计划与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不得相互调整使用

  教育部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在“第十一章 录 取”中为如下内容:

  第六十九条 招生单位要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含各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招生计划。

  各招生单位破格复试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硕士生招生计划的3%。

  单独考试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教育部下达的单独考试招生限额,且录取要符合有关要求。

  在本招生单位内,学术型招生计划可调整到专业学位使用,但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得调整到学术型专业使用。全日制招生计划与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不得相互调整使用。


  而在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中并无上面红字部分。详看“第十一章 录 取”内容:

  第六十九条 招生单位要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含各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招生计划,各专项计划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教育部下达的名额。

  各招生单位破格复试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硕士生招生计划的3%。

  单独考试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教育部下达的单独考试招生限额,且录取要符合有关要求。

  在本招生单位内,学术型招生计划可调整到专业学位使用,但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得调整到学术型专业使用。


以上就是海文考研小编整理的2018考研新变化信息,希望报考2018年研究生考试的学子多留意!

上一篇:帮你实现人生质的飞跃 下一篇:我的考研之路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免费获取考研大礼包

称呼
手机号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邮箱
学历
微信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