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工业大学2019年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 ||||||||||||||||||||||||||||||||||||||||
2019年02月24日 | ||||||||||||||||||||||||||||||||||||||||
一、文化传媒学院介绍 文化传媒学院是我校在加强学科建设,调整专业布局的战略发展中,于2009年成立的新闻传播学科高等文科教育院系,其前身是始建于2002年5月的文化传播系。学院拥有广告学、传播学两个本科专业,下设广告学、传播学、大学语文教研室以及现代传媒实验中心、校园文化建设与传播中心,辽西文化研究与开发中心、图书电子资料中心、辽宁工业大学校园电视台。主要承担广告学、传播学两个本科专业、“新闻与传播”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教学、科研及全校大学语文、留学生汉语教学、校园文化建设、校内外新闻宣传等工作。目前学院建设并拥有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辽宁省省级优势特色本科专业1门(辽宁省高校新闻传播学科唯一);辽宁省省级向应用型转变示范专业1门;普通高等学校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2个;锦州市广告人才培养基地1个;辽宁省精品资源共享课1门;校级精品课3门;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以省和国家各种专业竞赛为平台,近年来我院学生参赛作品获得国家、省级奖项350多项,仅在十届【2005-2018】辽宁省和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中,我院学生先后获国家级一等奖5项,二等奖12项,三等奖16项,优秀奖40项。省级一等奖69项,二等奖102项,三等奖119项,获奖数量和层次连续多年位居辽宁省各高校之首。 我院目前共有专业教师24人,其中教授4人,副教授7人,讲师13人,获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21人【其中文学博士1人】。我院教师分别毕业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开大学、大连理工大学、辽宁大学、大连海事大学,沈阳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西安交大等国内著名学府并师从于国内知名学者,2名教师有留学经历,2名教师有在国外从事汉语及专业教学的经验;2名教师在锦州市和辽宁省高校青年教师教学大赛中分获一等奖2次二等奖1次;多名教师先后获得省、市、校授予的各种荣誉称号并被有关部门特聘为专业及学术活动评委会评委和学术学会理事会成员,与行业组织、媒体单位和兄弟院校有着广泛的联系。近五年来,学院教师主持省级以上教研科研课题20多项,出版专业教材18部,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学院还聘请了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奥美国际广告公司(北京)、新华社高级记者等国内著名学府和新闻单位的专家为我院客座教授,定期来我院作专业指导和理论教学。 凭借工科院校设备、技术、人才和“以工为主,理、工、经、管、文”多学科协调发展的优势,依托学校“强化管理、提高层次、充实内涵、突出特色”的发展战略,在办学的顶层设计上,主动适应国家,特别是辽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坚持科学发展观,注重教育教学规律,重视人才培养质量。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新闻传播类人才为目标,以社会经济发展需求为导向,注重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结合专业特点和行业需求,积极探索和尝试新的办学模式,在全校首次实施“3+1”人才培养模式。学院重视与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媒体单位和兄弟院校的沟通与合作。先后与锦州广播电视台(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锦州报业集团、北京米索广告有限公司、沈阳北传影视传播有限公司、沈阳佳恒传媒集团、五洲传播出版社、中国交通报辽宁记者站、中国水运报辽宁记者站、辽宁维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市和众传媒有限公司、锦州市新雅移动电视传媒有限公司、辽宁葫芦山庄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余家单位建立了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关系。并以此为依托,加强教学实习基地、创新实践基地、教师企业实践基地的三大基地建设。不断探索“学校+单位+社会”、“课堂+企业+市场”、“理论+实务+创业”三位一体的办学之路,初步形成了“实践教学基地与创新教育平台同步建设、资源共享”,校企合作、校内外媒体交织互补,相互支撑的实战实训格局。基本构成了“基地+实习+毕业设计+就业”的良好的链条,毕业率、就业率连续3年达到95%以上。 在办学过程中,文化传媒学院坚持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注重教师师德和学生品德教育。提出了“教书首先育人,传道优于授业”的教育理念和“以院风促进教风,以教风带动学风,以学风改变考风,传播先进文化,创建品牌院系”的工作目标。在日常工作中,坚持并倡导“以事业凝聚力量,以工作评判高低,以公正化解矛盾,以关怀温暖人心,以境界看待得失。”较好地处理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院党政领导班子团结合作、勤政廉政;广大教师拼搏进取,甘于奉献。学院先后多次荣获学校党建工作先进单位、辽宁工业大学年度工作先进单位、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教学工作优秀奖、学生工作优秀奖、大学生创新能力竞赛优秀院系奖等荣誉称号。在2014年度辽宁省高校广告学本科专业综合评价中全省排名第一【全省新闻传播学科唯一】。 经过十几年的艰苦创业和不断建设,文化传媒学院已成为我校专业特色鲜明,学术气氛浓厚,育人环境良好,教学管理规范的一个新的、充满希望的教学院系。 二、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介绍 新闻与传播专业学位教育,主要面向媒体行业,培养既具有采、写(制作)、编、评能力,同时又能够适应新媒体环境下的媒介融合需要的复合型人才;面向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以及其他政府宣传部门,培养具有较高政治素养、全面知识结构与国际化视野的行业管理人才与政策支撑人才;面向各类企业组织的宣传、广告、营销、公关、咨询等业务,培养具有创新创意思维、深度分析能力、策划咨询能为、整合传播能力、市场运营能力的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与市场研究人才;面向以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媒体产业,培养具有新媒体开发利用能力,并且在新媒体内容制作与运营方面具有一定前瞻视野、思维敏捷、勇于开拓的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 新闻与传播专业学位除开设《新闻传播学理论基础》《新闻传播学研究方法》《新媒体研究》《媒介经营与管理》《新闻传播政策、法规与伦理》五门专业核心课程外,主要根据研究方向,推出应用型课程体系,其中以广告实务、新闻实务、视觉传播实务、公关实务等课程为主,主要采用案例教学、互动教学、体验与设计教学等方法,使学生成为适应媒体融合性、交叉性与多元化发展趋势的、具有较强专业能力、较高研究素养和全面知识结构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辽宁工业大学于2018年3月获批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于2019年9月招收首届硕士研究生,专业代码为:055200。招生方向为:新媒体技术与广告传播、媒介融合与管理、大数据与信息传播。 (一)新媒体技术与广告传播方向 研究新媒体环境下,广告创意、策划、设计与传播规律,品牌策划与管理,企业文化建设与传播策略。以广告学优势特色专业建设为依托,以省文化产业校企联盟为平台,以提高学生实践能力为目标,结合地方媒介环境及趋势培养人才,服务于地方文化创意产业发展。 (二)媒介融合与管理方向 以马克思主义新闻传播理论为指导,研究融媒体时代媒介运营策略、新闻传播规律、传媒产业经营与管理手段等。以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为依托,以媒介融合发展为背景,积极参与辽宁省文化产业校企联盟建设,服务地方传媒事业发展及辽宁老工业基地建设舆论宣传。 (三)大数据与信息传播方向 研究大数据时代数据挖掘的原理与方法,舆情监控技术,新媒体开发、制作与运营技术,互联网等新媒体传播规律。综合传播学、广告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的优势力量,以辽宁省信息产业等校企联盟建设为依托,服务于地方信息产业发展与经济建设需要。 (四)师资力量 由校内教师和业界专家组建复合型导师团队,其中校内教师25人,业界专家10人。校内教师包括教授11人、副教授8人、讲师6人,其中84%的教师在45周岁以下,整个教师团队可谓年富力强、成果卓著。近五年来,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3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5项、辽宁省社科基金项目11项、辽宁省教育厅项目6项;发表专业研究论文近200篇,其中高水平(核心及以上)论文80多篇,获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三等奖2项,获辽宁省教学成果一等奖2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1项。业界专家团队由具有多年传媒业经验的专家和企业经理组成,其中包括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媒体的台长、总编和优秀的新闻工作者、新媒体领域的运营总监、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评委、辽宁省知名广告公司的设计总监等,他们多年的实战经验将为研究生的行业实践提供最专业的指导。 三、考试内容与参考书目
四、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名流程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在复试阶段将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10.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1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考生资格审查 我校要求所有报考考生在报名前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根据可查询的准确学籍学历信息如实进行报考。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七、初试 (一)打印准考证 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8年12月22日至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三)初试科目 12月22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2日下午 外国语(俄语或日语或英语二) 12月23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3日下午 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 (四)考试大纲及命题 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其他专业课考试科目为我校自命题科目,命题工作由我校组织。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满分100分,专业课考试满分为150分。初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八、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二)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公布。全部复试工作计划在2019年4月底前完成。我校认为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三)对以同等学力身份(符合我校相关专业对同等学力考生提出的要求)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四)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属于一区。根据“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学校确定我校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五)初试总分加分政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按照《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 (六)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学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 九、调剂 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本单位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程序、复试录取办法及调剂录取名单。 (一) 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与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之间互调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二)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十、录取 (一)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在我校确定拟录取名单(2019年5月1日前)之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四)凡要求在被录取之后保留入学资格者,均须在我校确定拟录取名单(2019年4月30日前)之前提出书面申请,经我校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五)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十一、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违纪、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二、学制及培养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5年 (全日制工程管理专业学制为2年) ,全脱产在校学习。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5年,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 学生须在规定学习期限内,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完成专业实习和学位论文。按照辽宁工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硕士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颁发毕业证书,并授予硕士学位。 十三、学费和宿费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为12000元/学年,宿费为1200元/学年(按物价部门批复标准执行)。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为20000元。 十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学金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万元/学年。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1.新生奖学金 “211、985工程”高校毕业被我校录取的考生,获得新生学业奖学金5000元;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考生(不含破格录取考生和“211、985工程”高校毕业被我校录取的考生),获得新生学业奖学金3000元;其他调剂录取考生,获得新生学业奖学金2000元。 2.学业奖学金(研二、研三)
(三)“万得”奖学金 为鼓励我校硕士研究生继续深造,辽宁万得集团在我校设立研究生“万得”奖学金,奖励每年考取“211工程”及以上重点院校博士研究生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奖金2万元或等值奖品。 十五、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助学金 (一)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6000元/学年(不含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 (二)研究生学校助学金 研究生学校助学金标准为3000元/学年(不含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以及破格录取研究生)。 十六、招生信息发布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具体报名流程、考试资格审查、初试与复试时间及要求、调剂条件、录取办法、违规处理等问题,考生可登录辽宁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zjc.lnut.edu.cn/index/yjszs/index.htm)查询有关信息公告。 十七、招生联系方式 1.辽宁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416-4198179 电子信箱:lngydxyz@lnut.edu.cn 网址:http://zjc.lnut.edu.cn/index/yjszs/index.htm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士英街169号(邮编:121001) 2.辽宁工业大学文化传媒学院 咨询电话:0416-4199442 4199432 网址:http://wcxy.lnut.edu.cn/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士英街169号(邮编:121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