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理工大学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 ||||||||||
作者:admin 来源:长春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日期:2019/10/11 16:16:25 访问数:0 | ||||||||||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长春理工大学2020年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的专项招生计划(包括全日制、非全日制)。我校仅招收少数民族考生。 一、报考条件 二、报名程序 三、招生计划 2020年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共6名。我校会计(专业学位)、工商管理(专业学位)不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四、录取 1.招生工作按"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根据教育部统一确定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成绩要求和生源情况,确定进入复试的成绩要求。 2.被录取的考生,直接进入学校学习,不再单独安排强化基础培训,学校按照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办理入学手续并注册学籍,修业年限、培养经费、学业奖助等在校期间教育管理服务各类事项与其他普通类招生计划录取研究生一致。 3.协议签订。被录取考生需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培养协议书。协议先由考生与我校签订,再与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在单位签订。被录取的考生入学不迁转户口。 五、就业管理 1.就业。骨干计划研究生毕业后,履行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对未履行定向协议的毕业研究生,将视情记入个人征信档案。 2.派遣。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地区就业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毕业研究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 3.升学。未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博士研究生;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可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并签订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毕业后服务年限按新协议重新计算。 六、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