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报考东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
东北师范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师范大学,是中国共产党在东北地区创建的第一所综合性大学、首批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985工程”教师教育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首批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设有21个研究生招生学院(部),学科专业体系覆盖12个学科门类,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4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别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5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2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4个。学校拥有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世界史、化学、统计学、材料科学与工程6个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入选数量位列全国第19位。学校以教育教学为立校之本,形成了“为基础教育服务”的鲜明办学特色,被誉为“人民教师的摇篮”。“优师工程”和“U-G-S”教师教育新模式先后荣获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学校以科学研究为强校之本,建有国家级、部委级科技创新平台18个,部委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平台10个。近年来研究成果获得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4项,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6项。建校70余年来,学校共为国家培养输送各级各类毕业生30余万人,东师人“信念坚实、学识扎实、为人朴实、作风踏实”的“四实品格”得到社会广泛认可。
一、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2026年我校单独考试拟招生专业和拟招生人数详见《东北师范大学2026年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招生学院(部)咨询方式、考试科目、学位类型、学习方式等信息均可在此查询]。在录取阶段,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生源情况及学校发展需要,对招生计划做适当调整。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毕业时间在2022年9月1日以前;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毕业时间在2024年9月1日以前。
(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六)考生须为中小学教师,具有与报考专业相关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
(七)已获所在单位同意。
三、学习方式、报考类别、学制及收费标准
(一)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
(二)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考生须在被录取前签订三方(东北师范大学、工作单位和个人)定向合同。在学期间不调转工资关系、人事档案及户口,不参评各类奖助学金。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考生自行负责。
(三)学制、学费及培养(住宿)所在校区参见《东北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学制、学费及培养所在校区》。
(四)收费标准参照东北师范大学信息公开网“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栏目,以入学当年相关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当认真了解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本方案中要求的报考条件、《专业目录》中所报考专业的报考要求以及相关政策要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后续产生的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等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相关工作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每日9:00-22:00。
3.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报名。考试方式选择“单独考试”,报考单位选择“东北师范大学”,报考点选择“2207长春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就业”。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考生报名号、密码以及网上报名填写的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各类信息是考生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后续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截图并妥善留存。
4.考生须提交下述资格审查材料,未按规定填报、未按时提交材料或资格审查不通过均无法参加考试。请考生在报名后的第二个工作日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https://yz.nenu.edu.cn/ks),在硕士网报模块提交相关材料,具体材料要求及操作说明以系统提示为准。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2)《东北师范大学2026年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报考资格审查表》(附件1);
(3)两名具有相关领域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填写的《东北师范大学2026年报考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信》(附件2);
(4)获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学历者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获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研究生学历或学位者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电子报告》;获国(境)外学历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所在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前置学历学习成绩单;
(6)姓名或证件号码变更的考生,除上述相关材料外,还须提供户口簿个人信息页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
5. 考生应当如实准确填写本人高中毕业以后所受奖惩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及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学校违纪处分、行政处罚、治安管理处罚、刑罚及招生单位在招生章程中要求的其他奖惩情况等)。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如实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伪造报名材料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
1.网上报名成功并完成在线支付报名费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具体时间及要求以报考点“2207长春市教育考试院”网报公告为准。
2.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确认后在考试(含初试和复试)、录取阶段一律不可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五、考试
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
(一)初试
1.初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0至2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初试地点在吉林省长春市,具体考试地点由报考点统一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3.考前十天左右,考生自行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试信息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须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务必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和妥善保管。
4.考试科目详见《专业目录》,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在“备注”一栏标明。其中,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有101思想政治理论、204英语(二)、333教育综合,其他均为我校自命题考试科目。我校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二)复试
1.我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结合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一志愿考生的初试情况自主确定并公布单独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复试相关规定以复试前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为准。
2.复试时间在2026年3月底或4月,具体复试安排以复试前各招生学院(部)(以下简称招生院部)官网公布的复试细则为准。
六、录取
(一)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各招生院部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细则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公示。
(二)体检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执行。
七、其他
(一)本通知中未尽事宜,我校将严格按照《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若2026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予以公布。
(二)考生应密切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相关招生院部网站发布的研究生招生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相关招考信息。如有其他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咨询:
1.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431-85099608
邮箱:yzb@nenu.edu.cn
2. 相关招生院部咨询方式参见《专业目录》。
(三)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全程监督,监督举报方式以东北师范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官方网站(http://jw.nenu.edu.cn/)公布为准。
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