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类别
我校所有专业均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专项计划拟招收等信息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或北京服装学院研究生院官网“招生简章”栏目(https://yjs.bift.edu.cn/zsgz/zsjz/index.htm)进行查询。
“研招网”硕士专业目录中的拟招生人数为我校根据上一年度硕士研究生的实际招生人数拟定的各专业招生计划。我校本年度招生计划以上级部门正式下达的计划为准。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本年度招生计划及各专业报考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各专业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终录取推免生人数为准。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我校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报考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一)报考点选择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就读学校在京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须选择北京服装学院作为报考点并办理网上确认手续。
凡报考专业的初试科目中要求使用画板类、非常规考试用纸(如硫酸纸、A3以上尺寸纸等,不含网上阅卷答题纸)的,考生应选择北京服装学院考点进行考试。具体涉及科目包括:914专业设计与策划、915造型基础、916服装设计与工艺、917专业设计-建筑与环境类、918专业设计-视觉与数媒类、919专业设计-产品与交互类。
凡拟选择北京服装学院报考点(报考点代码:1112)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的考生,网上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报考点报名公告(待发),符合其规定的条件方可选择 1112 报考点。因不按要求错选报考点造成不能网上确认、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二)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相关工作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每日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网上报名时,考生务必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和考试科目等重要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进行网上报名信息修改或重新填报,每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截止后,报名信息一律不得修改。需要注意的是:“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初试费支付与否,均不得修改。如需修改,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内,取消已填报的报名信息,重新进行报名并支付初试费。考生本人的网上报名号和密码须务必牢记。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尽早按照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要求,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学历(学籍)认证,并务必在网上确认时提交认证报告进行核验。
6.符合教育部有关享受照顾政策、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如实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
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审核通过,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
8.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9.考生应当认真阅读并严格按照所报考招生单位和所选报考点的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考生本人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及未按要求提交所需材料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研究生院官网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1.选择本考点的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缴费成功后,考生还须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支付初试费,逾期不接受补缴费。
(三)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考生所选报考点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报考点的公告。未在报考点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网上确认或因自身原因未被报考点或招生单位审核通过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3.北京服装学院考点实行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及工作安排于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网上确认考生须知”另行通知。
(四)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具体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初试
1.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2.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博物馆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0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0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1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1日下午 业务课(二)(其中914专业设计与策划、915造型基础、916服装设计与工艺、917专业设计-建筑与环境类、918专业设计-视觉与数媒类、919专业设计-产品与交互类为使用画板的考试科目)
3.考生初试成绩由我校负责通知。
六、复试
1.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我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复试办法和程序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公布。
3.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4.我校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具体比例由我校自定并提前公布。
5.在复试前应当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6.在复试期间要坚持并完善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
7.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8.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9.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10.在复试的同时组织相关部门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采取“函调”等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七、调剂
1.调剂政策及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于“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与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公布。届时,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国家分数线。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八、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九、录取
1.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我校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新生按规定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须凭有关证明以书面向研究生院请假,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5.新生报到后,我校按照有关规定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包括新生学历(学籍)信息、档案材料等,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6.符合录取资格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我校同意后可保留入学资格。
7.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8.我校在研究生院官网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十、学制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除国际商务专业的学制为2年外,其它专业的学制均为3年。
十一、学费及奖助政策
1.学校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收取学费,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
专业
学费
140300设计学
8000元/年
135700设计
130100艺术学
135600美术与书法
080200机械工程
6000元/年
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
082102纺织材料与纺织品设计
082103纺织化学与染整工程
082104服装设计与工程
120200工商管理学
025400国际商务
085500机械
10000元/年
055200新闻与传播
12000元/年
065100博物馆
13000元/年
2.我校向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发放助学金(在学制期限内700元/月,每年按10个月发放);在修业年限内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评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助学金等奖助学金,具体评选办法、额度、名额由我校根据当年国家政策和招生情况确定。
十二、培养地点及住宿情况
(一)我校研究生培养现阶段涉及以下三个校区:
北京服装学院樱花园校区,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樱花东街甲2号;北京服装学院芍药居校区,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芍药居甲1号;北京服装学院通州校区,地址为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光华路甲1号。
(二)各专业培养地点及住宿情况暂定如下,由于发展规划、院系调整等原因,部分招生学院(专业)的培养地点可能会发生变化。具体培养地点以实际教学安排为准。
二级招生单位
培养及住宿地点
001服装艺术与工程学院
樱花园校区
002服饰艺术与工程学院
樱花园校区
003材料设计与工程学院
樱花园校区
004艺术设计学院
樱花园校区
005时尚传播学院
通州校区
006时尚管理学院
芍药居校区或通州校区
007人工智能与创新设计学院
樱花园校区
008美术学院
芍药居校区
009民族服饰博物馆
樱花园校区
010前沿交叉研究院
通州校区
十三、违规处理
1.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2.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及其他相关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4.研究生考试招生回避制度参照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相关要求执行。对未按规定报备或回避的相关工作人员,应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十四、其他
1.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2.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研招网”和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未委托任何考研辅导机构公布。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初试、复试均不提供),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任何参考资料。
3.硕士研究生学科简介详见“北京服装学院研究生院”官网“学科建设”栏目。硕士导师简介详见“北京服装学院研究生院”官网“导师风采”栏目。初试考试自命题科目及参考书目介绍可参考“北京服装学院研究生院”官网“招生信息”栏目相关通知。
4.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和北京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如遇上级部门政策调整,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研究生院网站予以公布。
十五、联系方式
1.北京服装学院官网:https://www.bift.edu.cn/index.html
2.研究生院官网:https://yjs.bift.edu.cn/
3.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64288145(工作日:上午 8:30-11:30,下午14:00-17:00)
4.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樱花东街甲2号5号楼711
5.研招办电子邮箱:biftyzb@bift.edu.cn
6.如发现招生工作中存在违规违纪问题请向纪检监察办公室反映,监督电话:010-64288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