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考生放弃、计划调整,现对增补拟录取人员成绩公示如下,最终拟录取名单以学校公示为准。公示期为即日起的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进行申诉。申诉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申诉受理人:张扬(副书记、纪检委员)
联系电话:027--67868262
电子信箱:48437283@qq.com
申诉单位名称: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受理单位通讯地址:华中师范大学田家炳楼431办公室
邮编:430079
教育学院
2021年4月21日
考生编号 | 考生姓名 | 调剂方向 | 初试 成绩 | 复试 成绩 | 总成绩 | 是否 拟录取 | 备注 |
105111104503313 | 刘向杰 | 少年儿童组织与 思想意识教育 | 337 | 84.30 | 74.16 | 是 | |
105111104300967 | 许佳丽 | 职业技术教育学 | 344 | 80.02 | 73.29 | 是 | |
105111104502182 | 周小玲 | 特殊与融合教育 | 342 | 79.37 | 72.79 | 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