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基本要求
(一)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
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线”)中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按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排序不分学位类别、院系、专业、方向),按本年度国家下达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计划数(共6人)与参加复试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如出现末位总分同分者,则均可参加复试。
(二)报考“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
艺术学、艺术初试成绩总分达到327分,风景园林初试成绩总分达到233分,单科成绩均需达到报考学科(专业)的国家线。按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排序不分学位类别、院系、专业、方向),按本年度国家下达的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数(共1人)与参加复试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如出现末位总分同分者,则均可参加复试。
(三)其他考生
初试成绩达到对应学科(专业)的国家线。按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按各研究方向招生计划数与参加复试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各方向复试名单(复试名额由计划数乘1.5四舍五入取整后确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士兵专项计划”不占用该复试名额)。
如初试成绩总分相同,则学术学位考生以业务课一成绩为第二排序,业务课二成绩为第三排序;专业学位考生以业务课二成绩为第二排序,业务科一成绩为第三排序。排序均指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按以上方式排序后,如出现末位同分者,均可参加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