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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的通知

2020-08-04 15:06 2082 来源:海文考研

关于做好2019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28 作者: 来源:研究生处 浏览次数:220

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专业实践是培养应用型高层次人才,实现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目标的重要环节。为做好2019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根据《临沂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临大校办发〔20203号)和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19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实践的要求与形式

1.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工作应贯穿于研究生培养的整个过程中,集中实施的专业实践活动一般从第三学期开始安排。

二、专业实践的实施

1、各培养单位专业实践工作在专业实践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依据《临沂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实施办法》和本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中有关专业实践具体要求,制定本专业具体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大纲》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

专业实践大纲包括:专业实践的目的与意义、形式、内容与要求、工作量、考核方式与评价标准等;

专业实践计划包括:组织与领导、日程安排、实践单位的确定、师生互选、方法与指导、准备工作、组织纪律和注意事项、考勤办法等。

2、专业实践工作根据本专业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大纲》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有序开展。

3.专业实践由双导师具体负责落实,加强研究生专业实践期间的跟踪管理,了解和掌握研究生专业实践情况和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查找原因,及时整改。

3.由导师指导研究生填写《临沂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计划表》(附件1),并报所在学院,经学院审核同意后,研究生方可按计划进行专业实践。学院于202075日前向研究生工作处提交《专业实践安排表》(附件2)及《专业实践情况汇总表》(附件3)。

4.专业实践结束时应撰写实践总结报告(附件4),由双导师共同完成专业实践的总体成绩评定。

5.各专业学位培养单位组织学生开展专业实践,专业实践内容由双导师共同协商拟定,可采用集中实践和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并签订三方协议。三方协议具体内容由各学院按专业实践中行业特点要求自行设计,由所在学院留存。

6.请各培养单位做好2019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的安全保障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参加专业实践的研究生的岗前培训及安全教育,签订安全协议(具体内容由各学院按专业实践中行业特点要求自行设计),安全协议由学院留存。

7.各培养单位和指导教师对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应予高度重视,研究生工作处将随机对各培养单位的实践基地和专业实践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三、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时间要求

临沂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计划表

纸件

715

临沂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安排表

纸件

715

xx学院2019级专硕实践情况汇总表

电子版

715


联系人:张奎华 联系电话:7258867 邮箱:yjsc@lyu.edu.cn


附件1临沂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计划表.doc

附件2临沂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安排表(纸件报研究生处).xlsx

附件3xx学院2019级专硕实践情况汇总表(电子版报研究生处).xls

附件4临沂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生专业实践报告书.doc

 

研究生工作处

202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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