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获资助研究生:
根据省级文件指示,拟对2019年度获省级创新资助项目资助的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结题验收范围
2017、2018年度申请延期的项目,2019年获资助项目。
二、 结题验收条件
(一)到期完成并达到预期目标、确有与申请书填写的一致的研究成果(学术成果中有标记受本项目资助字样)的项目,方可申请结题验收。
(二)结题验收需提供一下材料:
1.《河北省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申请书》(附件1)1份;
2.《河北省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2)1份;
3.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1份,包括:
(1)合作单位应用证明;
(2)发明专利或受理证明;
(3)省级及以上成果奖励;
(4)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获奖证书;
(5)发表论文全篇。要求在SSCI/SCIE/EI收录刊源上发表一篇与项目紧密相关的学术论文。项目负责人应为论文的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若项目负责人有多篇成果论文,仅需提供最高等级论文1篇。所提供论文全篇包括:发表期刊封皮、目录及论文全文。
上述结题材料有效时间为项目立项时间起至项目结题时间止(未发表文章以录用时间为准)。
三、 时间安排
各项目负责人应于2020年9月14日上午8时-15日下午17时前将《河北省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申请书》(附件1)、《河北省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2)、相关结题材料复印件、《河北省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附件3,仅提交电子版)以及《河北省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成果统计表》(附件4,仅提交电子版)提交至研究生学院行政楼213办公室,同时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420499660@qq.com。
四、 备注
确因特殊原因无法结题的,请项目负责人填写《河北省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延期申请表》(附件5)和《河北省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延期统计表》(附件6,仅提交电子版),于规定时间内将相应材料纸质版提交至研究生学院备案。
联系电话:86266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