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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转发—关于组织开展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师教学大赛的通知

2020-07-31 14:37 1479 来源:海文考研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师教学大赛的通知》 文件精神,现就教学大赛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学校在职专任教师,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校级教学名师。
  2.近10年获得国家级教学竞赛现场授课二等奖以上奖项。
  3.近10年校级以上教学竞赛现场授课一等奖。
  参赛课程以课堂讲授为主,不含实验课、实习实训课和研讨课等。
  二、竞赛时间
  学校初赛时间:2020年8月20日。
  复赛及决赛时间:2020年9月25日至11月。
  三、竞赛方式
  大赛由辽宁省教育厅主办、沈阳师范大学承办。大赛共分为初赛、复赛、决赛三个环节;初赛由各高校自行组织,复赛、决赛由大赛组委会统一组织;复赛采用网络竞赛的方式进行,决赛采用现场竞赛的方式进行。
  1.初赛。由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组织,共遴选出6人,学校推荐前3名参加复赛;推荐人选分为文科、理科两类,不受专业类别限制。初赛采取网评形式,参赛教师需提交“授课视频+教学设计+课件(PPT)”的参赛作品,所有参赛作品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现学校及个人有关信息。授课视频控制在20分钟以内(含3分钟说课;视频大小不超过500M);教学设计应包括题目、教学目的、教学思想、教学分析(内容、重难点)、教学方法和策略以及教学安排等内容;教学设计、课件(PPT)要与授课视频内容保持一致。
  2.复赛。采取网评形式,参赛作品与初赛要求相同。复赛成绩前50名选手(文科、理科分别排名前25名)进入决赛环节。
  3.决赛。采取选手现场授课的方式,评委根据评审标准现场打分,并按成绩确定选手排名,最终产生特等奖10名、一等奖40名。
  四、 奖项设置
  大赛设特等奖10名、一等奖40名、二等奖150名,三等奖 300 名。其中特等奖获得者作为 2021 年省级本科教学名师推荐人选。
  五、报送要求
  1. 请各单位于8月20日前将参赛选手推荐汇总表(附件1)发送至19104782@qq.com,参赛教师自行注册百度云盘,并将参赛作品上传至个人云盘。要求建立一级文件夹,并以“作者姓名-单位”的方式命名,对该文件夹创建私密分享链接,并将链接及密码填写到汇总表中。
  2.参赛作品需为本人原创,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侵害他人版权,不得有不良信息内容。大赛采取匿名方式进行,除报名表之外,参赛教师提交的参赛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出现学校或教师信息。上述情况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3.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杜明月68107
  附件1: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师教学大赛参赛选手推荐汇总表
  附件2: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师教学大赛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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