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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07-31 14:35 1509 来源:海文考研

各教学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0]94号)(附件1),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对本科人才培养做出突出贡献;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教育领域和社会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 15 年以上(含 15 年,统计时间截止到 2019 年12月31 日)本科教学经历; 
  2.具有教授职称; 
  3.2017~2019 年,面向本校本科生实际课堂教学平均不少于64 学时/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临床医学类专业任课教师按教学时数计算,含案例教学和临床带教); 
  4.非现任校级领导; 
  5.原则上应为校级教学名师。
  二、申报程序
  1.符合上述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各教学单位对申报人资格、申报材料等进行审核,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上报到教务处。
  3.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遴选,对遴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不超过2名的限额,择优推荐到辽宁省教育厅。
  三、申报材料
  1.《2020 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纸质1份(附件2);
  2.《2020 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纸质1份(附件3);
  3. 候选人20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录像采用mp4/rmvb 格式,不大于 300MB),录像内容要真实反映候选人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
  4.相关佐证材料纸质1份;
  以上材料同时提供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7187694@qq.com。
  四、报送时间及联系人
  各单位要严把人选政治关、师德关和质量关,对师德存在问题的予以“一票否决”,同时保证申报材料真实、准确、有效。
  时间: 2020年8月7日。个人申报不予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蒲丽娟(62023)。    
  附件:1.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辽教办[2020]94号
     2.2020 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
     3.2020 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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