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室、直属单位:
由于学校对新生入学的相关工作要求,新生档案的管理发生变化,为了更好地做好学生档案的管理工作,因此档案馆对新生档案的移交进行了调整,请各学院按要求执行。
学院在接收新生档案时,必须确保档案在接收时是密封的,已拆封档案不应接收;
在确保所收档案密封的前提下,学院新生资格核查小组可以拆封新生档案进行核查,核查后务必放入原档案袋;
核查工作结束后,请核查小组所有成员在新生档案移交单上签字,学院盖章;
学院在移交新生档案时,将核查合格的学生档案连同移交单由学院专门负责档案移交的老师送到档案馆办理移交手续,不得委托学生办理档案移交。
档案馆
202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