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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佳木斯大学新一届校外兼职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聘任工作的通知

2020-07-30 13:23 2025 来源:海文考研

关于开展2020年佳木斯大学新一届校外兼职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聘任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6-30编发部门:研究生处稿件提供:研究生处浏览:571

各相关单位:

佳木斯大学开展校外兼职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坚持标准,严格审核,择优聘任,公正合理,保证质量的原则。

二、遴选条件:

1.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治学严谨,作风正派,为人师表,身体健康,工作稳定,能保证研究生培养工作正常进行。

2.具有副高职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硕士或博士学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7周岁。

3.有明确而稳定的科研方向,已在申请学科领域进行过较系统的研究工作,取得了一定的科研成果,掌握本学科发展前沿,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丰硕成果,有可供研究生课题研究所需的科研经费和科研条件,其所在的单位应有良好的教学、科研环境和较合理的学术梯队。

4.近三年内曾在国内外较高级的学术刊物或国内外重要学术会议上发表过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有正式出版的专著、教材,或有由省、部级有关部门主持鉴定的科研成果以及相关的授权专利。

三、遴选程序

兼职硕导遴选工作每三年进行一次。每年根据硕士学位点建设情况和学生招生情况进行增补工作。

根据佳木斯大学工作安排,要求拟申报导师及原聘任导师,符合遴选条件下,与佳木斯大学所聘任学科联系,由学科报至佳木斯大学研究生部,不再由我院研究生处转交。因佳木斯大学研究生部要求2020年7月6日前报送申报材料,请各位申报者提前并及时与佳木斯大学聘任学科联系沟通报送,认真填写《佳木斯大学兼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2020年校外兼职硕士生导师遴选基本信息汇总表》和佐证材料电子版(PDF格式),报至佳木斯大学所聘任学科,以免耽误报送时间。如发现并确定有弄虚作假行为,佳木斯大学将取消遴选资格或取消导师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1:《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doc

附件2:招收研究生的学科、专业名称代码册(二级学科信息查询).doc 

附件3:佳木斯大学兼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doc

附件4:2020年校外兼职硕士生导师遴选基本信息汇总表.xls

研究生处

202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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