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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录取研究生户口、档案及组织关系迁移的通知

2020-07-30 11:25 1566 来源:海文考研

关于2020年录取研究生户口、档案及组织关系迁移的通知

 

委托培养的研究生不迁户口、不调档案、不转组织关系。非定向培养研究生的户口、档案、组织关系迁移要求如下:

 

一、户口迁移

非定向研究生户口迁移遵循自愿原则。非定向北京户籍研究生不迁移户口。

户口迁入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0号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

报到时新生需携带户籍卡或户口迁移证。

 

二、档案迁移

非定向研究生档案接收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0号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研究生部研究生管理室

邮编:100083

收件人:高霞

联系电话:010-83593190

 

三、组织关系转移

中共党员(含预备)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其他新生无需办理。填写说明见模板(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模板.doc)。

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填写: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党委

开往单位填写: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党委组织部

 

 

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

 

研究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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