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录取研究生户口、档案及组织关系迁移的通知
委托培养的研究生不迁户口、不调档案、不转组织关系。非定向培养研究生的户口、档案、组织关系迁移要求如下:
一、户口迁移
非定向研究生户口迁移遵循自愿原则。非定向北京户籍研究生不迁移户口。
户口迁入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0号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
报到时新生需携带户籍卡或户口迁移证。
二、档案迁移
非定向研究生档案接收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0号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研究生部研究生管理室
邮编:100083
收件人:高霞
联系电话:010-83593190
三、组织关系转移
中共党员(含预备)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其他新生无需办理。填写说明见模板(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模板.doc)。
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填写: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党委
开往单位填写: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党委组织部
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
研究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