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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师范大学2018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及复核的通知

2020-02-26 20:40 2103 来源:海文考研

一、关于成绩的说明

公布成绩后,考生有作弊违纪等情况仍会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二、关于成绩复核:

1.复核范围

复核范围仅限于复查科目答卷各题得分和全卷得分有无漏阅、成绩合成有无差错等,不涉及评分标准宽严程度的掌握。

2.复核受理时间

2018年2月5日(周一)9:00—16:00(仅此一天),逾期不再受理。

3.复核程序及规定

(1)考生本人携带成绩复核申请表到山东师范大学千佛山校区(文化东路88号)教学一楼二层西1232,也可发送传真至0531-86182209提出申请。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研究生院专门安排工作人员进行成绩复核,考生不得接触试卷。

(2)经核查,如未发现错误,将不予回复。如确有问题的,由工作人员电话通知考生本人,经上级部门确认后予以更正。

三、关于复试资格线

我校复试线一般为国家A区复试线。2018年国家复试线预计于3月中旬公布。全国复试分数线一旦公布,我们将及时在我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上公布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届时请考生注意查询,并按相关要求准时来我校参加复试(一般在3月下旬或4月上旬左右),复试相关要求可参照2017年硕士生复试、录取办法。考生查询成绩后可以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往年数据”栏目参照2017年国家线和我校按专业排名及接收推免生数据了解自己情况。

往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复试请提前准备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

四、我校不再寄发考生的书面成绩单,考生如需成绩证明,可直接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成绩查询中打印成绩通知单,携身份证到研招办办理盖章手续。

五、符合国家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将相关证明材料于3月5日—9日期间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如果邮寄最好选择顺丰快寄,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88号山东师范大学办公楼三层西0303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件人孙老师,电话0531-86180804。

附国家加分政策如下: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 1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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