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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教师系列继续教育培训班报名工作的通知

2020-07-29 15:47 1608 来源:海文考研

           

各单位: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新疆师范大学关于大中专院校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的有关安排,2020年自治区大中专院校教师继续教育培训报名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的相关规定,继续教育作为教师职务人员晋升(转评)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和聘任的必备条件之一每年参加并达到课时要求其中,专业课继续教育有效期为2年

、免除条件

(一)复核认定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免除继续教育专业课程的培训,可申请复核认定:

1.申报中级教师职务(职称),其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与现从事专业一致,近二年(2019年至2020年)内取得学历或获得学位者;

2.1970年以前出生的教师申报高级职务(职称),其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与现从事专业一致,近二年(2019年至2020年)内取得学历或获得学位者;

3.1970年以后(含)出生的教师申报高级教师职务(职称),其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与其现从事专业一致,近二年(2019年至2020年)内取得学历或获得学位者;

4.任现职以来,近二年(2019年至2020年)内,参加本专业相关国内外培训学习并已取得结业(进修)证书,其学时数达到120学时以上,学习专业与现从事专业一致者。

(二)参加基层服务工作

参加“访惠聚”驻村工作南疆支教、南疆扶贫工作以及内派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由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填写《自治区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继续教育免试审批表》附件4,并经相关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审核后,可免除当年继续教育(包括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学习。

、其他事宜

1.参加继续教育的老师认真阅读新疆师范大学培训对象及专业见附件1,填写2020年自治区大中专院校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班报名表》(附件2以及《自治区大中专院校教师继续教育登记卡(附件3一式二份正反面打印贴近期1寸蓝底照片)。若新疆师范大学未设相关专业,如工科类、财经类、艺术类等专业,可在附件2里注明拟参训的高校(如工科类在新疆大学、财经类在新疆财经大学、艺术类在新疆艺术学院等,待后期相关高校继续教育通知下发后另行通知)。

2. 符合免除条件的学员填写自治区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继续教育免试审批表(附件4其中,属于复核认定的人员需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材料清单见附件5

3.以上材料由各单位负责人收齐后于2020年7月10日前统一交到组织人事部师资科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咨询电话:0999-8138031

联系人:李慧婷马瑞

                    组织人事部

                     2020年7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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