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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端午节期间疫情防控监督,持之以恒纠治“四风”的通知

2020-07-29 15:30 1611 来源:海文考研

                 

各单位:

2020年端午节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保学校节日期间安全、文明、廉洁,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政治意识,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学校各单位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按照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学校党委的安排部署,切实扛起疫情防控期间主体责任,做到过节不忘责任、不忘防控、不忘纪律,引导本单位党员干部慎终如始,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厌战情绪和侥幸心理,严防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发生,坚定坚决保持疫情防控持续向好态势。

利用周三周五集中学习时间,对干部教师开展警示教育,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的八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和自治区纪委公开曝光七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见附件一)。

二、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各类“四风”问题

各单位党组织要履行好全面从严主体责任,领导干部落实好“一把手”第一责任职责和“一岗双责”,带领广大党员干部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防控期间各项纪律要求。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互相宴请或到私人会所聚会;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务或利用职权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借用车辆进行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以疫情防控为名滥发补贴补助;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期间的相关规定,严格落实人员密集场所管理要求,避免扎堆聚集;严禁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严禁利用微信红包、电子银行转账、网购礼品快递、收送电子购物卡券等形式接受利益输送,坚决防止“四风”及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各单位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对本单位发现的违规违纪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认真开展提醒教育、通报批评等。

三、聚焦精准“监督”,依规依法依纪开展执纪问责

学校各党总支、党支部纪委书记、纪检委员要充分履行好监督职责,做好本级党组织的监督工作,督促本级党组织落实好主体责任,做好党员干部的廉洁教育和管理工作,对于在节假日期间收到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要及时上报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结合高校实际、突出重点、科学精准开展监督,综合运用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持续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的日常监督,精准开展“四风”问题监督检查。始终把监督挺在前面,畅通各项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网络、电话、媒体监督平台作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重要舆情,迅速核查处置,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作案的,依规依纪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搞利益输送、贪污腐败等问题,将严肃追责问责,切实净化党内政治风气,推动学校党风政风校风持续向善向上。

监督举报电话:0999-8126029

举报邮箱:ylsyjjw@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相关材料

中共伊犁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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