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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20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研究生考试招生方式的预通知

2020-07-29 14:08 1788 来源:海文考研

各位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考生: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校2020年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的初试由以往在各报考点统一组织调整为由我校自主组织。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经研究,初试环节拟调整为申请材料审核,复试环节拟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在线面试平台实施。现将申请材料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硕士生考生1.各招生院系需要考生提交申请材料的清单、提交方式等要求,近期将由院系通过考生报名时填写的电子邮件地址等渠道直接通知到考生本人,请考生留意。考生接到招生院系通知后,应按要求提交。2.考生可按以下清单先行准备申请材料,正式提交的申请材料以院系通知为准。

(1)2020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报名信息确认表;

(2)个人简历;

(3)招生简章规定的身份证件;

(4)前一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学生证或学籍证明);

(5)高等教育阶段的学历教育成绩单;

(6)前一学习阶段的学位论文全文(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交论文主要结果和详细摘要);

(7)可以证明考生学术能力、外语水平及综合素质的学术成果(如专利、学术论文等)、获奖证书、证明材料等;

(8)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提供的书面推荐信。

3.上述材料,除专家推荐信外,原则上均应以PDF电子文档形式提交。

二、博士生考生博士生考生如已按学校2020年面向港澳台招收研究生简章(http://www.gsao.fudan.edu.cn/26/cf/c15006a206543/page.htm)和招生院系要求提交了申请材料,原则上无须另行准备;院系可能会要求考生提交补充申请材料。如尚未提交,按院系要求提交。

三、考生应对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由于申请材料不真实而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我校2020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办法以正式公布的文件为准。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和招生院系的通知。

复旦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2020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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