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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20级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的通知

2020-07-29 11:21 1752 来源:海文考研

各位考生:

欢迎您考入吉林建筑大学!现就发放入学通知书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录取通知书发放

我校对所有录取的考生的录取通知书通过快递EMS于2020年7月29日邮寄。(邮寄地址等信息已于7月11日和12日两天在新生QQ群与逐个考生确认过。)


注:所有考生在入学报到后将学费及公寓费通过手机微信支付方式交到学校收费账户。(具体缴费办法报到时发到2020级QQ群中,缴费金额详见与通知书一同邮寄的缴费须知。)

二、新生下载有关协议书

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需到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招生就业+”-----“招生信息+”-----“下载专区”栏下载相关协议,按要求填好后,在报到时一并交上。

三、关于调档函和组织关系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考生档案调入我校,具体通知详见我校研究生处网站6月9日所发通知《关于2020年拟录取我校硕士研究生自行打印调档函的通知》,考生持彩色打印的调档函办理档案邮寄事宜。(我校应届毕业本科生不用打印调档函,由我学校就业处直接转入我处)。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和调档函办理档案和组织关系。

(1)档案邮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新城大街5088号,

吉林建筑大学研究生处,赵雪老师 收。

邮政编码:130118

联系电话:0431-84566435

(2)党团组织关系操作具体通知详见我校研究生处网站5月29日所发通知《关于2020年考取我校硕士研究生填写调档地址和组织关系的有关说明》。

联系人:周佳强老师

联系电话:0431-84566305

四、户口迁移地址:长春市南关区福祉大路派出所。户口可迁移到我校,也可以留在原地,迁移自愿。

注:户口及档案关系在我校的应届毕业生,务必在报到时拿录取通知书到学校保卫处户籍科重新办理户口迁移,否则一年内打回原籍;不用办理党团组织关系和调档手续。

吉林建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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