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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排课工作的通知

2020-07-28 14:37 1407 来源:海文考研


各相关学院:

 

    根据学校研究生教学工作安排,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排课工作即将开始,为了科学合理地做好排课工作,确保下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课进程安排

 

1.  414日—72日,各学院修订2020级培养方案,确定本学期计划开设专业课课程。

 

2.  615日—72日,研究生处协调任课教师、教学班级、专用教室资源并进行公共课程排课(见下表及附件1)。

 

3. 73日—710日,各学院依据排课原则和公共课安排进行本学院专业课教师教学任务初排,形成本学院教学任务计划表(附件2),发送至yqchen@zihu.edu.cn

 

4. 711日—731日,各学院负责人登陆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http://192.168.22.75:8080/jsp/login.jsp)进行教学任务维护。

 

5.  81日—85日,研究生处审核课程开设情况。

 

 

 

二、排课要求

 

1. 课表中各课程名称(含教学环节)、类型、时间安排及学时分配、学分等信息需与培养方案保持一致。

 

2.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公共课学位课教学周数为第1-18周,公共选修课和专业课教学周数为第1-17周。

 

3.课程的正常排课时间原则上为周一至周五的第1-8节(周三下午不排课,用于教研活动)。公共课一般安排在周三上午和周五上午1-4节,个别课程因师资原因安排在下午,请各学院专业课注意避开。

 

4. 同一班级同一课程原则上不能连排3节(不含)以上,同一位教师在一天之内累计排课不能超过6节,艺术类创作课、实践类、实验类课程和非全日制班级课程除外。

 

5. 严把主讲教师资格关。研究生课程主讲教师一般需具有博士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国际研究生、国内研究生语言类课程主讲教师可选拔具有相应留学经历的优秀中级职称教师担任。

 

三、注意事项

 

    1. 课表一经制定,必须严格执行。未经审批,任何学院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违者按《湖州师范学院教学事故处理管理办法》处理。

 

    2. 如有疑问,请咨询研究生处(陈应强:6678422322564)。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公共课课程安排

 2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专业课教学任务计划表 

 

 

 

 

 

研究生处

 

○二○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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