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考生体检工作应于待录取阶段进行,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体检要求
1.体检对象:已收到“研招网”通知并接受待录取的考生。
2.体检时间:待录取考生应于2020年6月28日前完成体检工作。
3.体检方式:考生下载本校体检表(见附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后至所在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根据体检表所载项目及医院要求完成体检。
二、体检结果报送
考生体检结束后,应于2020年6月30日前将体检结果(体检表)扫描版发送至各学院指定邮箱,考生须将电子版体检表文件名称修改为:姓名-专业-考生编号。
请考生妥善保管纸质版体检报告(体检表),于入学后按要求提交至学院。
各学院邮箱及专业对应关系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