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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核本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量的通知

2020-07-27 15:18 1824 来源:海文考研


校属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本学期研究生工作量(脱产培养)已核算完毕,请各单位完成以下工作:

一、校核本单位研究生工作量

1、研究生秘书登录研究生院网页→信息录入系统→研究生秘书管理系统,进入研究生工作量核对栏目,核对研究生课程信息(学时、人数、任课教师姓名)并打印(导出)EXCEL工作量表格。

2、研究生秘书将导出的EXCEL工作量表格在本学院进行公示,通知任课教师对课程名、学时、人数、姓名进行校核。

3、2020年7月15日之前将系统导出的校核过的工作量表格纸制稿(主管院长签字,加盖院章)图片发送 研究生院。

4、研究生院对校核完毕的工作量在研究生秘书管理系统中更新并予以公示,研究生秘书可参照《研究生工作量计算方法》(附件1)计算本单位工作量。

二、课程成绩的上报

1、研究生任课教师需于课程结束后一周内在研究生院网页→信息录入系统→任课教师管理系统提交成绩(含重修学生成绩)并打印一份,上报学院留存(教学资料存档)。

2、凡系统不能提交的学生的成绩,任课教师需填写《研究生成绩报告单》(研究生院网页→资料下载→培养栏目)并打印一式二份。一份上报学院留(教学资料存档),一份上报研究生院。

3、2020年7月20日之前,研究生秘书需汇总本单位课程成绩单(系统不能提交的)交至研究生院,实际拨付工作量以学院留存纸质成绩单为准。

注:研究生工作量下拨到学院,由学院进行二次分配!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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