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拟录取博士考生:
报考我校2020年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签订定向协议。具体要求如下:
1、定向单位(甲方)需要签字盖章;
2、考生(丙方)需要签字;
3、定向协议(见附件);
4、定向协议一式三份(我校、定向单位、考生各一份)均须提交到拟录取学院进行统一办理;
5、定向协议须于2020年7月4日前提交到拟录取学院,逾期将不再办理;
6、定向协议办理完毕随录取通知书邮寄给考生本人。
附件:招收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书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