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以及《中南民族大学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十届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授予吴子钟等4名毕业研究生法学博士学位(名单附后),公示期2020年7月15日--2020年10月1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通过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联系中南民族大学学位管理办公室(4号楼304-1室),电话027-67843036。
研究生院(部)
2020年7月1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以及《中南民族大学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十届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授予吴子钟等4名毕业研究生法学博士学位(名单附后),公示期2020年7月15日--2020年10月1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通过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联系中南民族大学学位管理办公室(4号楼304-1室),电话027-67843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