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博士研究生
(一)时间安排
1.9月18日前,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研究生院资格审查结果;
2.10月10日前,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研究生院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电子检测结果以及合格论文、论文自评表的电子版(PDF格式);
3.11月20日前,研究生院反馈学位论文匿名评审结果。
(二)相关要求
1.博士研究生申请答辩、资格审查、论文评阅、论文答辩的流程参照“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流程图”;
2.博士研究生按照《天津财经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编写规范(2019年12月修订)》整理论文,将论文封皮和内容中所含有作者姓名、学号、导师姓名及可能反映作者、导师相关信息的内容隐去,并按规定时间将论文和论文自评表的电子版(PDF格式)交到所在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3.各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严格依照《天津财经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编写规范(2019年12月修订)》和论文匿名评审要求审核论文和论文自评表,并按照《天津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及管理暂行办法》对提交的学位论文进行电子检测,在规定时间内将检测结果及合格论文、论文自评表的电子版(PDF格式)交到研究生院。
二、硕士研究生
(一)时间安排
1.9月18日前,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研究生院资格审查结果;
2.10月10日前,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研究生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电子检测结果以及合格论文的电子版(PDF格式);
3.11月20日前,研究生院反馈学位论文匿名评审结果。
(二)相关要求
1.硕士研究生按照《天津财经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编写规范(2019年12月修订)》整理论文,将论文封皮和内容中所含有作者姓名、学号、导师姓名及可能反映作者、导师相关信息的内容隐去,并按规定时间交到所在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各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严格依照《天津财经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编写规范(2019年12月修订)》和论文匿名评审要求审核论文,并按照《天津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及管理暂行办法》对提交的学位论文进行电子检测,在规定时间内将检测结果及合格论文的电子版(PDF格式)交到研究生院;
3.各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得到研究生院论文评审结果、做出相关处理意见后,方可安排硕士研究生进行论文答辩。
三、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一)时间安排
1.9月18日前,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研究生院资格审查结果;
2.10月10日前,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研究生院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学位论文电子检测结果以及合格论文的电子版(PDF格式);
3.11月20日前,研究生院反馈匿名评审结果。
(二)相关要求
1.学员按照《天津财经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编写规范(2019年12月修订)》整理论文,将论文封皮和内容中所含有作者姓名、学号、导师姓名及可能反映作者、导师相关信息的内容隐去,并按规定时间交到所在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各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严格依照《天津财经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编写规范(2019年12月修订)》和论文匿名评审要求审核论文,并按照《天津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及管理暂行办法》对提交的学位论文进行电子检测,在规定时间内将检测结果及合格论文的电子版(PDF格式)交到研究生院;
3.各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得到研究生院论文评审结果、做出相关处理意见后,方可安排学员进行论文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