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财经大学学科建设、学位点建设、现有导师队伍状况、导师动态培养目标、研究生规模等实际情况,依据《内蒙古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2020年修订)》和《关于遴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通知》等精神,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遴选专业和名额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财政学2名;劳动经济学1名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税务4名;资产评估2名
二、遴选程序
1. 6月16日-6月25日,申请者填写《内蒙古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一式六份,双面打印)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一份,经所在单位初审后报财政税务学院。
2. 6月26 日-7月5日,财政税务学院汇总、审核申请者提交材料及申请资格,组织专家评审。将评审结果报研究生院审核。
3.名单公示,报校长办公会议定。
三、相关要求
1. 参照《内蒙古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2020年修订)》和《关于遴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通知》等精神要求。
2. 提升财政税务学院学科建设水平和学位点建设质量目标。
3. 坚持科学精神,崇尚学术,摒弃行政化思维。
4. 无符合条件者可以不遴选。
联系人:任文,联系电话:17704714359。
财政税务学院
2020年 6 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