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研究生规模不断扩大等实际情况,依据《内蒙古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2020年修订)》和《关于遴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通知》等精神,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遴选专业和名额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法律(法学),6名。
二、遴选程序
1.2020年7月6日-2020年7月10日,申请者填写《内蒙古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纸质版1份,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1份于法学院研究生教育中心,电子版发至fxyyjs2020@163.com。
2.提交相关佐证材料1份,具体包括:
(1)学术论文,要求提供所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论文全文、版权页复印件;
(2)学术著作,要求提供著作封面、目录、版权页复印件;
(3)承担或参与的科研项目,要求提供项目批文复印件或结项证书复印件;
(4)科研等获奖,要求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
(5)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
以上佐证材料按照学术论文、学术著作、科研项目、教学科研获奖、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的顺序排列,于左侧单独装订成册。申报材料不退还本人。
3.2020年7月13日-2020年7月17日,法学院研究生教育中心汇总、审核申请者提交材料及申请资格,组织专家评审。将评审结果报研究生院审核。
4.研究生院将审核通过的名单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议定,由学校聘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三、相关要求
参照《内蒙古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2020年修订)》和《关于遴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通知》等精神要求。
联系人:穆美丽 联系电话:18548151608
法学院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