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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校本部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助研”工作的通知

2020-05-26 17:11 1530 来源:海文考研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四助”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校研字〔2014〕22号)精神,现就做好校本部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助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时段

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2020年6月—2020年9月),共计4个月。

二、聘任对象

本单位2018、2019级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博士研究生。

三、岗位职责

承担与本专业相关的科学实验、工程研究、技术研发设计及社会调查等科研辅助工作。具体工作职责和工作量按研究生导师和课题负责人的要求确定。

四、岗位设置

1.助研岗位由培养单位组织研究生导师和相关课题组设置。本学期助研岗位覆盖面应达本单位2018、2019级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人数的70%以上,其中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要求全覆盖。至于岗位在各学科和导师的具体分布,由各培养单位研究决定。

2.为扶持部分单位和学科的发展,学校决定在基础医学院、生命科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和护理学院设立由学校全额支付的硕士生助研岗位,比例为该单位2018、2019级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生人数的50%。

五、经费管理

1.岗位津贴标准:硕士研究生每月不低于200元,博士研究生每月不低于400元。

2.助研岗位津贴由校财务处以学期为单位从导师科研经费或相关经费中一次性扣除。由学校全额支付的助研岗位,津贴从学校专项经费中支付。

3.岗位津贴按月发放,由校财务处直接发放至研究生个人的银行账户。

六、申请程序

各培养单位确定助研岗位的分布,做好岗位设置和聘任工作。

1.研究生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在“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奖助工作-三助-助研”中进行申请,全部完成后点击“提交”,可至导师处审核。

2.导师审核

若同意申请,在“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导师日常管理-三助-助研”中点击“审核通过”,即可提交至学科(教研室)。

3. 学科(教研室)审核

对审核通过的,在“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学生日常管理-三助-助研”中点击“审核通过”,即可提交至培养单位。

4.培养单位审核

各培养单位确定本单位聘任名单后,在“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学生日常管理-三助-助研”中点击“审核通过”,即可提交至研究生学院(党委研工部)。

5.学校审定

研究生学院(党委研工部)审核各培养单位“助研”的设岗、聘任等情况并予以公布。

七、工作要求

1.各培养单位要充分认识研究生“助研”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开展研究生“助研”工作。对不按要求开展“助研”工作的培养单位,学校将调减下一年度研究生招生计划。

2.各培养单位于6月19日前在“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服务系统” 中提交聘任名单。联系人:惠亚茹,电话:0551-65167737。

特此通知。

 

                                研究生学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0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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