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各学科专业培养方案和研究生课程管理的相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教学安排工作的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教学周次安排
根据学校安排,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总周次为20周,其中第1-18周(2020年2月17日-2020年6月19日)为教学周,第19-20周(2020年6月22日-2020年7月3日)为期末考试周。
二、校级课程安排
2019级博士生和2019级硕士生校级公共课程教学工作由相关校级研究生公共课程教研部(室)和研究生院共同安排,并于学期末组织考核,具体教学安排如下:
(一)2019级博士生外语课开设《英语》、《日语》、《法语》(54学时);思想政治理论课开设《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经典著作选读》(18学时)。
(二)2019级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生外语公共学位课开设
《英语》、《日语》、《法语》、《德语》和《西班牙语》(64学时);思想政治理论课开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理工科,32学时)、《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方法论》(旗山校区文科,16学时)。
(三)2019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1.全日制教育硕士开设《英语》(32学时)、《教师职业道德教育》(16学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32学时)、《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方法论》(文科,16学时)和《自然辩证法概论》(理科,16学时)。
2.艺术硕士开设《艺术创作方法研究》(32学时)。
3.工程硕士(材料工程领域)和体育硕士开设《自然辩证法概论》(16学时)。
4.公共管理硕士开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32学时)。
5.工商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开设《马克思主义社会科学方法论》(16学时)。
学院可登陆“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gedu.fjnu.edu.cn/gss/login.html),查询该学期研究生校级课程安排。
三、院级课程安排
(一)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本学院各博士点、硕士点学科专业新修订的《培养方案》以及上述校级课程的教学安排情况,认真做好本学院各年级研究生院级课程的教学安排工作,于2月5日前将本学院院级课程授课安排表导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
(二)涉及跨学院选课的,应由选课研究生所在学院事先与开课学院联系,落实具体的教学安排。跨学院选修课程的管理办法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三)请各学院完成该学期院级课程的教学安排工作后,于2月5日前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开班,对任课教师和修课的研究生发布授课信息。任课教师应根据本博士点、硕士点的学科专业《培养方案》的教学内容、开课形式和开课学时等具体要求,认真做好该门课程的授课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教学任务。如任课教师因故需要停课和调课,应提前在系统中进行申请,经学院批准后及时告知修课的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