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新一轮的学位点评审工作即将启动,为更好准备我校的申报工作,提升我校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申报的成功率,现就做好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相关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硕士学位授权点:全校各二级院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科专业。
博士点培育:具有硕士研究生培养资格的学位授权点。
二、工作要求
(一)有意申报的学科和学院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的通知》(学位〔2017〕9号)(附件1)要求,参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17〕12号)(附件2),以硕士、博士授权点的基本条件为指南,全面梳理各个学科的基本现状,兼顾学校相近学科的整合和协调,确定拟申报的硕士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和博士点培育学科。鼓励跨学院整合资源,联合申报,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申请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附件3)、《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附件4)、《申请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附件5),收集、整理各项支撑材料,数据务必翔实准确。
(二)学科名称和所属学科门类及其代码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颁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附件6)填写。相关数据统计的时间节点为近5年(2015年1月至2019年12月)。
(三)学位授予单位申请新增的各一级学科及现有一级学科授权点的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不能重复,申请新增的各专业学位类别及现有专业学位授权类别的骨干教师不能重复。(现有学位授权点骨干教师基本情况表详见附件7)
(四)各二级院要加强领导,创新思路,对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附件8),邀请省内外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认真论证申硕材料,精益求精,有困难的及时与学校及有关部门沟通,确保申报工作取得新突破。
(五)研究生处将密切关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省学位委员会等上级部门发布的申硕政策信息,并及时推送或发布;对申硕学科各种数据材料和填报情况进行指导,支持并积极配合各二级院齐心协力做好申报的各项工作。
三、材料报送
各申硕学科于5月15日将附件3或4电子版发送至2011136703@xmut.edu.cn,联系人:史老师,电话:6291280。
附件:
1.《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的通知》
2.《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
3.《申请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
4.《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
5.《申请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
6.《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
7.现有学位授权点骨干教师基本情况表
8.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
- 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培养方案.doc; filename=utf-8''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培养方案.doc
- 1.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博士硕士授权审核办法》的通知.doc
- 4.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docx
- 5.学位授予与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版).doc
- 6.现有学位授权点骨干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doc
- 3.申请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空)2017.doc
- 关于公布电子信息等8种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试行)的通知.pdf
- 电子信息等8个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试行).pdf
- 2.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