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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重庆邮电大学关于2020年春季第二批次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安排通知

2020-04-16 16:45 2406 来源:海文考研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20〕1号)精神,把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按照“质量不减、标准不降”的原则,既注重疫情防控,也坚持质量标准,将2020年春季第二批次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审报名及校级双盲评审抽取

学位论文评审系列工作全程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以线上方式完成。

5月6日至5月8日研究生完成第二批次学位论文评审报名、导师及学院完成审核。研究生导师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同意并完成所指导研究生的评审报名审核,即视为研究生与导师签订了《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盲评承诺书》。相关纸质材料待毕业研究生集中返校开学后分时分批进行补交。

校级盲评采取定向抽取和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方式,硕士学位论文定向抽取范围为导师所带的第一届毕业研究生、上一年度所指导的研究生有查重、查非、评审、答辩不通过或学术不端行为等情况的导师本次所指导的研究生、提前毕业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随机抽取范围为全校申请硕士学位的研究生。

二、评审申请及查重、查非

5月12日至5月14日校级盲评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评审申请,5月15日至5月18日院级盲评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评审申请,师及学院在对应时间范围内完成审核。硕士学位论文查非由各学院组织,覆盖面为100%;位论文查重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

三、双盲评审

通过查重查非的学位论文,校级双盲评审由研究生院统一送教育部学位中心“学位论文评审平台”进行评审;院级双盲评审由各学院按照评审要求自行组织安排,其中至少有1名必须是校外的评审专家,且不得安排研究生自己的导师/导师团队成员进行学位论文送审。

四、答辩及学位授予

学位论文答辩前必须通过学位论文评阅,第二批次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根据实际情况进行。

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学校视情增加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学位授予的次数,尽量降低疫情对研究生毕业、深造、就业造成的影响。

五、特殊情况处理

学校集中返校开学前,部分毕业研究生因疫情防控需要无法返校进行实验完成学位论文等特殊情况,待学校集中返校开学在前面个学位论文评审报名批次之外,经学校审批可适当再行增加学位论文评审报名批次。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第二批次学位论文评审报名需要参加后续增加的学位论文评审报名的研究生同学需于4月30日前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学院审核后报研究生院批准。

六、相关要求

1. 在有效防控疫情、保障师生安全的前提下,各学院应相应调整、制定本学院研究生毕业与学位授予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和安排,按照相应时间节点和要求,有序开展学位授予各环节工作。

2. 在保证学位授予质量的前提下,各学院可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学位申请审核工作,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管理过程和指导方法的创新,并做好过程材料留存和备案。

3. 研究生导师要高度重视对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指导工作,通过线上交流研讨,主动为研究生学习和撰写学位论文提供支持和指导,把好学位论文质量关。

4. 2020年上半年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要增强自律意识,切实提高自主学习与研究能力,安排好学位论文撰写工作。主动通过电话、网络平台(邮件、微信、QQ等)与导师及时沟通论文工作,扎实推进学位论文工作进度。

 

      重庆邮电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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