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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科教学(化学)】

2020-02-26 11:53 1890 来源:海文考研

一、学科简介

学科教学(化学)是一门综合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边缘(交叉)学科,以国家教育方针为依据、辨证唯物主义为指导,把化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哲学、教学理论、和化学教学实践有机结合起来,系统地研究中学化学教学过程的理论和实践,为中学化学教学培养优质的师资队伍,也为更高一级人才培养奠定基础。

化学学科始建于1974年,是聊城大学设置最早、办学实力最强的学科之一。2006年成为全校首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现有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和高分子化学与物理5个二级硕士学位点。学科师资力量雄厚,人员组成和学历结构合理。现有专任教师59人,其中教授20人,副高级职称15人;兼职博士生导师4人,硕士生导师28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50余人;山东省“泰山学者”海外特聘教授2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山东省高校十大优秀教师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专家1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人,山东省自然科学杰出青年1人,校级教学名师6人。

学科建设成绩显著。化学学科2006年获得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06年被评为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2008年被评为国家级第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分析化学学科1996年被批准为山东省重点学科,是山东省“十五”、“十一五” “十二五”强化建设的省级重点学科,2006年被省政府授予“泰山学者”特聘教授设岗单位;2011年,依托化学学科所建“化学储能与新型电池技术实验室”被评为为山东省重点实验室,2012年,清洁化学能源技术实验室被评为山东省高校重点实验室。无机化学、分析化学和有机化学课程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化学系列课程教学团队于2008年被评山东省省级教学团队。

“化学专业一级教学平台上分层次教学改革”获2005年山东省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 “化学复合型创新人才培养的探索”获2009年山东省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 “化学一级学科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研究与实践”获2009年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

二、培养目标

培养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实践和研究能力的高素质的中小学化学课程专任教师。具体要求为: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二)具有良好的学识修养和扎实的专业基础,了解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

(三)具有较强的教育实践能力,能胜任化学教育教学工作,在现代教育理论指导下运用所学理论和方法,熟练使用现代教育技术,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能理论结合实践,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创造性的教育教学工作。

(四)熟悉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掌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新理念、新内容和新方法。

(五)能运用一种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文献资料。

三、研究方向

学科教学(化学)

四、学制及在校年限

学制为2年。第一年主要进行课程学习,第二学年主要进行研究性教学实践活动与论文写作。实践教学和论文写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其中到中小学进行实践活动时间不少于半年。

如因休学或其它原因在规定学制内未完成学业,可申请延长修学年限,延期学习期间,培养经费自筹。研究生在校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5年后,按相关程序注销其学籍。

五、培养方式

培养方式采用课程学习与实习实践相结合的方式。重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在教学上,采用课堂参与、小组研讨、案例教学、合作学习、模拟教学等方式。在中学做好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实行以导师为第一责任人的导师组负责制。在中小学聘任有经验的高级教师担任指导教师,实行由校内导师与行业导师共同参与的导师指导体系,共同承担专业实践、项目研究、课程学习与论文撰写等环节的指导工作。

六、学分要求

研究生培养实行学分制。获得学位所需的学分,包括课程学习和培养环节两部分,二者不能相互替代。研究生在毕业资格审查(第四学期开学初)前必须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学分,否则学位论文不予外审,不允许参加毕业论文答辩。

课程设置遵循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分为学位课程、非学位课程、培养环节三个模块。总学分要求不低于36学分。
七、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

课程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学位课成绩70分为合格,非学位课成绩60分为合格,成绩合格获得学分。培养环节中的专业实践活动成绩按合格或不合格评定,合格获得学分。

学位课程不再申请免修。课程考核成绩不合格须随下一级重新修读,学习成绩单中此门课程显示重修。因成绩不合格且在毕业资格审查前未完成重修者,应申请延期毕业。

八、专业实践

专业实践活动时间原则上不少于半年,包括化学教师基本功训练、微格教学、课例分析、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教育调查、班级与课堂管理实务等各种实践形式。微格教学、课例分析、化学教师基本功训练在校内进行,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教育调查、班级与课堂管理实务等到中学进行,时间不少于半年。

九、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

学位论文工作,主要包括开题报告、论文中期检查、论文评阅与答辩、学位授予等重要环节。

(一)论文开题

学位论文选题应紧密联系基础教育实践,来源于中学化学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论文字数不少于1.5万字。

在导师的指导下,研究生最迟在第二学期期末要确定学位论文选题并通过开题报告论证,制定学位论文工作计划,方可开始撰写学位论文。

(二)论文中期检查

导师组根据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检查论文写作计划的进展和完成情况,并针对论文写作中出现的问题加强指导,以保证硕士学位论文工作的顺利进行。论文中期检查一般在第三学期期末完成,否则将不受理其毕业答辩申请。

(三)毕业资格审查和学位论文答辩资格申请

第四学期3月中旬,研究生向学校提出毕业及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学院按照培养方案和个人培养计划审查研究生的毕业资格,经研究生处审核通过,方可取得参与学位论文答辩的资格。

(四)论文评阅、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

申请学位者应在第四学期3月份提交学位论文定稿,由导师及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对其进行评审,提出修改意见。学生经修改后定稿付印,于第四学期4月份向校学位办提交学位论文印刷稿等硕士学位申请材料,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查及外审。论文答辩在第四学期5月底6月初进行。

论文评阅、答辩工作,具体按照《聊城大学硕士学位授予细则》及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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