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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学院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2020-04-09 15:41 1575 来源:海文考研

各系所部、研究生导师和申请学位研究生: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20〕1号)文件精神,根据学校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以及校学位办相关通知,在不降低学位授予质量标准的前提下,切实做好数学学院2020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切实保障符合毕业条件的研究生按期获得学位,充分考虑受疫情影响,学院计划2020年上半年学位论文送审时间,初步安排如下:

  一、总体时间安排

  1. 4月28日前,学院审查研究生培养环节及学分完成情况,检查是否达到学位授予条件及学位论文进展情况,将通过资格审查名单报校送学位办。

  2.5月5日开始论文送审。

  3.6月20日前,学生完成答辩,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提交拟授予学位人员名单、有关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材料。

  二、学位论文送审

  1. 4月30日前,提交论文电子版,论文须经导师审核同意后,由导师发送电子版(按学校规定的盲审要求)到学院研究生秘书邮箱。

  2.5月1日至5月5日论文查重:论文查重率超过30%的,论文不予送审。

  3. 5月20号前,向导师反馈论文送审结果。

  三、学位论文答辩

  为确保学位授予工作合规有序进行,在正式开学返校前,允许研究生在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学院审批通过的情况下,采用视频方式进行论文预答辩、答辩。正式开学返校后,在保证通风、安全的情况下,以线下会议答辩方式为主,若因疫情防控原因校外专家或部分同学返校困难,研究生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学院审批通过后,可采用视频方式进行论文答辩。因疫情防控原因需线上申报审批、视频答辩的,按照以下方案开展工作。

  1.答辩审批利用网络开展,答辩秘书整理准备答辩审批材料电子版,导师、研究生秘书、学位评委分委员会主席等通过电子邮件反馈审查意见。

  2.推荐网络环境下使用带有文件实时共享的视频会议程序,具体由导师选定,须提前测试、提供会议室等场地支持。

  (1)参加视频答辩的研究生,务必于答辩前一天将答辩相关材料发送给答辩秘书,由答辩秘书发送给答辩委员会成员。

  (2)答辩委员会组成、答辩程序等均严格按照原有文件规定执行。委员讨论形成答辩决议电子版,投票可口头进行,签字事后补办。

  (3)答辩秘书做好答辩记录以及答辩图片采集,全程录音或录像,确保视频答辩的效果。

  四、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安排

  1.学院学位委员会要严格审查学位申请者网上申请材料,确保学位论文质量、申请材料数据准确,并将学位会议流程及初步审核预计申请学位学生名单提交给学位办。

  2.学位委员会会议视情况采用视频会议或线下会议方式进行学位审核,也可通过电子邮件表决,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秘书做好相关记录。

  3.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由答辩秘书尽快补齐相关纸质材料。

  五、其他

  1.正值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学院高度重视上半年毕业研究生的学位授予相关工作,创新工作模式,严格审查环节,尽快摸排上半年拟申请学位研究生论文工作进度,及时掌握研究生在学位授予工作中面临的实际困难,加强与研究生院的沟通协调,合力推动学位授予相关工作有序开展,最大程度降低疫情对研究生毕业、深造、就业造成的影响。疫情期间,研究生论文送审和答辩出现的特殊问题或未尽事宜,由研究生学院或学院学位委员会决定。

  2.如有疑问可联系学院进行咨询,联系人:常正波,联系电话:0532-88032811,电子邮箱:zbchang9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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