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0年3月20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调整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及部分国外合作项目工作安排的通知》,我校决定对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工作安排进行进一步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1.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工作安排再顺延一个月。联合培养博士生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6月10日。
2.受入学时间限制,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安排不再调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2020年4月10日-4月30日。
3.我校提交材料等时间调整为:2020年4月1日至3日攻读博士学生研究生提交申请材料;2020年5月6日-5月8日申请联陪博士生提交申请材料。
4.2020年5月11日~5月14日,学院组织专家对联合培养博士生申请人材料进行评审,并填写联合培养博士生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
5.2020年5月15日下午4点之前,请各学院将上述材料中的国内导师推荐信报送至研究生院(教四楼B区307办公室王宗华老师处)。
6.2020年5月20日~5月24日,研究生院根据学院上报的推荐候选人名单,公示并确定推荐名单。
7.2020年6月10日之前,联陪博士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
二、其他事宜
1.申请人在网上报名前务必与邀请方做好沟通,避免因录取时间推迟导致入学通知/邀请信自动作废等情况。
2.《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可使用电子签名。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可使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档案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进行替代。
4. 如果国家留学基金委再有调整,我校将在国家留学网发布通知后相应进行校内调整。
研究生院
2020年3月25日